04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科評估第三輪(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2023年emb研究生招生簡章)

时间:2024-04-29 09:38:34 编辑: 来源:

>

在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書的,取消錄取資格。

對符合要求的擬錄取考生,我校將于2023年6月下旬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學習年限、學習形式、培養校區和住宿情況

1.基本學制:2年

2.學習形式:非全日制學習,中文授課

3.培養校區: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中關村校區

4.住宿安排:學校不安排宿舍

九、學費標準

基本學制2年,基本學制內,26.5萬元/生·學年

十、信息公示

我校將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報名、初試、復試(含調劑)和錄取等各個工作階段,通過“研招網”和“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時組織信息公示。

十一、其他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全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三)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就讀專業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被授予碩士學位。

(四)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五)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六)入學報到時,我校將根據上級部門的規定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復查未通過者,將被取消研究生入學資格。

(七)考生應當遵守我校以及報考點關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和規定,不遵守相關規定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我校將取消考生報考資格。

(八)因疫情防控政策等影響,部分課程可能采取線上、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授課方式,我校將依據疫情防控政策的變化對授課方式做相應調整。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