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浙江大學 國際經濟與貿易系主任(浙江科技學院經濟管理學院的師資力量)

时间:2024-05-07 05:09:48 编辑: 来源:

p>田昆儒教授管理學博士(會計學方向),天津財經大學商學院會計學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天津財經大學現代會計研究所副所長,南開大學管理學博士后。

林挺進博士香港大學行政管理學博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公共管理研究院研究員,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求是”青年學者、博士研究生導師。

學科體系

2020年8月官網資料顯示,學院現設有統計系、金融系、會計系、工商管理系、經濟與信息管理系、外語系、公共基礎部等六系一部。設有會計學、財務管理、經濟學、金融學、投資學、保險學、應用統計學、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電子商務、商務英語、會展經濟與管理等22個本科專業、6個專業方向,初步形成了以財經類專業為主,經、管、文、理、工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學科體系。

                                   

主要專業介紹

經濟統計學:學制四年,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培養德才兼備、站在時代前列,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具備厚實的經濟統計學理論方法與經濟學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創新與實際工作能力,具有廣泛適應性的復合型高素質經濟管理統計人才。

主要專業課: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概率論、稅收學、描述統計學、時間序列分析、抽樣技術與應用、非參數統計、數據挖掘、屬性數據分析、多元統計分析、統計計算、實用回歸分析、市場調查和社會統計與社會調查方法等。

就業方向:在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企業公司從事統計、調查、信息買粉絲、可行性研究、數據采集、分析和預測等業務,也能在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從事教學、研究工作。

會展經濟與管理:學制四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本專業以節慶、事件、會議、活動為載體和工具,實現企事業單位的內容與技術、產品與形象的傳播,培養具備歐美大學會展課程體系中的“Event Management”思維,在就業市場表現出“能策劃、懂傳播、善溝通、精管理”的創新創意人才或應用型高級商務策劃人才。

主要課程有:管理學基礎課程模塊(管理學原理、戰略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課程模塊(會展服務管理、會展項目管理、會展策劃、廣告創意、會展設計、博物館展陳、博覽學、目的地管理、商務溝通、第二外語等等);職業資格考試自選模塊(會展策劃師或商務策劃師)。

就業方向:在商務、文化、藝術、旅游、博物館等國家行政或事業單位從事行業管理;在影視公司、文化傳媒、游戲產業、展覽場館、賽事場館、藝術場館等從事節事策劃管理;在工商企業(如金融機構、大型制造企業)中從事企業形象、組織文化、商務活動策劃與管理;在傳統旅游類企業(如高星級酒店、大型旅行社)中從事會展服務與管理;在上述行業中謀求自由創業等。

體育經濟與管理:學制四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培養具有現代體育企業經營管理思想與素質,能運用先進的管理理論、方法、手段和技術,為體育企業經營活動和政府部門工作提供服務,且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能在各類體育企業或相應的體育業務管理部門從事經營管理工作的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

主要專業課:戰略管理、管理學原理、體育運動概論、體育管理學、體育經濟學、體育市場營銷、體育賽事管理等。

就業方向:進入各類體育企業或企業集團和體育、文化部門從事管理工作;也可進入各類金融、證券、保險機構從事綜合管理工作;還可以在政府各業務部門就職。

經濟學(健康經濟與管理):學制四年,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經濟學(健康經濟與管理)專業將突出理論經濟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和人口、體育與健康學科互相交叉滲透的特點,培養系統掌握經濟學基礎知識,了解經濟學和我國健康經濟與產業發展的歷史、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熟悉現代經濟學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投資、管理基本技能的復合型、創新型“專通結合”的健康經濟與管理專門人才。

主要專業課: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社會保障學、健康經濟學、醫療投資學、養老基金投資與管理、衛生經濟與公共政策、人口經濟學、護理管理學、健康促進與管理、體育經濟學、衛生統計學、醫療經濟與醫院管理等。

就業方向:各級文教體育衛生部門、養老管理與服務機構、健康管理公司、社區健康管理機構、健康保險公司、體檢機構、以健康促進為目的的康體中心、度假區、高級酒店、野外拓展基地等相關企事業單位,從事規劃、投資、買粉絲、經營管理和技術工作。

保險學:學制四年,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培養具有全球視野,具有扎實的經濟學、金融學基礎知識,掌握系統保險知識和保險理論,具備保險實務專業技能,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具有運用數學、統計學等方法處理保險實務,具有良好綜合素質、優秀人格品質的高素質保險人才。

主要專業課:管理學、經濟法、計量經濟學、會計學、貨幣金融學、統計學、市場營銷學、保險經營與管理、保險學原理、風險管理學、人壽與健康保險、財產與責任保險、保險法、海上保險學、保險經濟學等。

就業方向:在保險、銀行等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和大型企事業單位運用數學、統計學、計量經濟學等方法處理現實保險問題和從事保險業務及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從事本專業教學、研究工作。

投資學:學制四年,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培養符合國際規范化要求,掌握現代投資學基本理論和投資管理技術與方法,熟練掌握國際投資領域的專業知識和政策法規,熟悉國際國內投資機構的經營管理及貿易結算業務,具有較高英語水平及計算機操作能力的投資策劃、管理和項目評估的專門人才。

主要專業課:財政學、管理學原理、會計學、計量經濟學、貨幣銀行學、金融市場學、投資經濟學、 融資學、國際投資學、 證券投資學、國際金融學、個人理財、風險投資學、投資項目管理學、工程造價估算、投資銀行學、房地產金融、資產評估學等。

就業方向:在政府部門從事公共技資管理部門、房地產開發業、證券業、信托業、保險業、基金業、上市公司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單位從事投資、理財及其他經營管理工作。

會計學:學制四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培養掌握會計學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技能,具有科學地組織會計工作、設計會計制度、從事審計和財務管理等能力的高級會計專門人才。 主要專業課:基礎會計、中級財務會計、高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學、審計學、會計信息系統、稅法、會計英語、外匯業務會計、股份公司會計、會計專題、稅務籌劃、國際會計等。 就業方向:在國內外工商企業、金融企業、事業等單位和會計事務所及相關部門從事會計與財務管理工作。

會計學(國際會計ACCA方向)

學制四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會計學(國際會計ACCA)旨在培養具備扎實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國際會計準則,熟練運用英語,能勝任在各類企業(尤其在會計師事務所、跨國企業和上市公司)、事業單位和政府管理部門從事會計、審計及理財等工作的國際化復合型會計專業人才。

財務管理

學制四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培養掌握財務管理基礎理論和實務,具有從事企業投資、籌資和日常資金運作等分析、決策和買粉絲等能力的高級財務管理專門人才。

主要專業課:公司財務、財務分析與預算、跨國公司財務、基礎會計、中級財務會計、高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軟件、審計學、個人理財、國際會計、兼并與收購、稅法、保險學原理、稅務籌劃等。

就業方向:在工商、金融企業、市場中介機構、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從事財務管理與會計實務、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

優勢專業

優勢特色專業:會計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浙江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委員會

為了促進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的卓越發展,浙江大學決定將光華法學院作為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建設的“特區”。根據人文社會科學的學科規律與學院特點,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推行特殊政策,進行改革試點,具體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華法學院可以自主決定引進人才標準,提出引進人選,報請學校辦理相關聘任手續,學校按相關政策給予待遇保障;在評鑒機制方面,光華法學院參照國內外一流法學院的學術評鑒標準,自行制訂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導師資格之評鑒標準及學術期刊標準,并按評鑒標準自主評審院內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生導師資格,報學校批準;在人才培養方面,光華法學院在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學校的指導原則自行制訂和實施本科生課程方案,制訂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員會的成立

為了推進光華法學院的學科發展邁向國際一流水準,2007年4月,浙江大學決定在光華法學院成立教授委員會,聘請王澤鑒、安守廉、劉鐵錚、吳志攀、孫笑俠、陳長文、季衛東、張文顯、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組成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陳長文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2010年1月,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學副校長羅衛東教授接替常務副校長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員會委員。

(二)教授委員會的職權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在學校領導下,根據國家法律與政策,決議學院之學術事務,包括專業與課程設置、教師之聘任與解聘、教師職稱之晉升等事項。

舉薦光華法學院院長和常務副院長,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經院長提名副院長,教授委員會決議副院長人選,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員會的設置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由十席委員組成,設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人品雅正,在法律學術或實務上具有杰出貢獻,同時具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資格(包括各類特聘和兼職教授等)等條件。

教授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第一屆教授委員會,由浙江大學校方依據前項之標準,聘任七名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組成之。所余名額,由教授委員會三名以上委員提名增補,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第二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屆起之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員不少于二人,全體委員在法學院教授大會上過半數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員會主席由三名委員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員均可連選連任。

(四)首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簡介(以姓氏筆劃為序)

一、王澤鑒

王澤鑒先生1938年生,臺灣人。

第一名考取臺大法律系,于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間,以第一名考取臺灣教育部公費留學,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后轉學到慕尼黑大學,師從二十世紀大陸法系最偉大的民法學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1968年獲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先生任教于臺灣大學法律系,曾擔任臺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長,創辦臺大法學論叢,并出版臺大法學叢書,前者已有三十余卷,后者多達數百冊;開設民法總則、債編、物權、比較民法,民法與特別法等課程。

先生并曾擔任臺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為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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