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業證明可以在外地開。無業人員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可到政務中心窗口開具《無業證明》。不一定到戶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居住地辦理。無業證明是由區縣以上勞動就業部門開據的證明有關人員沒有職業的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先到單位借出你的戶口單頁,憑本人身份證,填寫借用單。拿著戶口單頁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有的地方直接在戶口單頁復印件上蓋章,同樣具有戶籍證明效用。
一、辦理無業證明的流程
1、攜帶好身份證、戶口本,到勞動保障局,社保科說明你的情況,工作人員會根據你的身份信息,查社保繳納情況,查到社保中斷,就證明你沒有勞動合同在身,就屬于無業人員。
2、查到你是無業人員后,會給你出一個書面證明,簽字蓋章生效。
3、若是私營業主沒有辦法開具收入證明,則需提供的資料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完稅證明或近六個月的銀行存款流水單。若是自由職業者,如果有存款,可以提供存款證明;如果沒有,要前往有收入進賬的銀行辦理流水單,流水單可以證明你有持續收入。
二、失業證明與無業證明的區別
1、出具的單位不同。失業證明一般是勞動者原單位出具證明;而無業證明一般由區縣以上勞動就業部門開據的證明有關人員沒有職業的證明文件。
2、需要的手續不同。失業證明一般不需要什么證件,原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出具證明;而無業證明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在戶籍所在地勞動部門辦理。
3、作用不同。失業證明一般用于辦理失業證等;而無業證明為了防止同時在兩家公司達成勞動合同,這樣對后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的不公平的。
三、無業證明辦理條件:
1、非農業戶口,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業而要求就業,并在當地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求職登記的人員;
2、城鎮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各類院校畢業生、未就業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等新成長勞動力;
3、城鎮就業轉無業人員;
4、城鎮其他登記無業人員;
5、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
法律依據:
《就業創業證》
第八條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負責《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發放管理和相關統計。具體發放機構由地方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手續。
第十條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時,應根據情況向發放對象告知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和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項目的內容和申請程序。
勞動者在辦理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手續時,應如實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供本人相關信息和證明材料。
無業證明在哪里開,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無業人員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可到政務中心窗口開具《無業證明》;
2、如果當事人不在戶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居住地辦理。無業證明是由區縣以上勞動就業部門開據的證明有關人員沒有職業的證明文件。
一、無業證明的辦理流程如下:
1、個人先到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好申請表并收集相關材料。
2、將《申請表》和相關材料送到居住地行政村居委會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3、將《申請表》和相關材料送到當地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4、將《申請表》和相關材料送到當地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即印發《無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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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無業證明的辦理材料如下:
1、在有效期內的勞動手冊、失業證、就業證;
2、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出具的經區、縣以上勞動部門鑒證的無業證明;
3、辦理失業證明需身份證和戶口本,在戶籍所在地勞動部門辦理。
總之,無業證明到區縣以上勞動就業部門開。無業證明由區縣以上勞動就業部門開據的證明有關人員沒有職業的證明文件。無業證明的主要內容有失業人姓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數、失業說明、生活補助費發放金額和時間等。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無業證明可以在外地開。無業人員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可到政務中心窗口開具《無業證明》。不一定到戶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居住地辦理。無業證明是由區縣以上勞動就業部門開據的證明有關人員沒有職業的證明文件。
失業人員向常住地社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提出申請;社區調查核實;出具《未就業證明》。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證明本人處于無業狀態的相關材料。
性質須知
無業證明指就是由區縣以上勞動就業部門開具的證明有關人員沒有職業的證明文件。這類證明寫法還是比較簡單的,也無什么特別嚴格的獨特的格式(一般介紹信甚至書信格式即可),關鍵是要真正起到證明的作用。
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出具的經區、縣以上勞動部門鑒證的無業證明。辦理失業證明需身份證和戶口本,在戶籍所在地勞動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無工作證明只能去的所在地辦理,在外地是無法辦理的,而且必須本人去才可以的。先到所居住的局(村)委會,證明沒有工作,再到街道,再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失業登記證》
第一條 發放對象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勞動者,具體包括:
(一)進行求職登記、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的勞動者
(二)被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的勞動者
(三)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的勞動者
(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規定的其他勞動者
第二條 勞動者應通過以下途徑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一)城鎮戶籍的勞動者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鄉鎮)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經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站初審,街道(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審核,報縣(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審批(市經濟開發區金海街道轄區的勞動者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報市就業局審批)
(二)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由鄉鎮(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審核,報縣(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審批(市經濟開發區金海街道轄區的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報市就業局審批)
(三)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前,到高校所在地的市人才服務中心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畢業后,到戶籍所在縣級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埇橋區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到市人才服務中心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第三條 勞動者在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時,應如實提供本人相關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及其復印件:
(一)身份證
(二)戶口簿
(三)畢業(肄業)證書(證明),具有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應提供相關證書
(四)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兩張
(五)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應提供《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高校就業指導服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或畢業證書
(六)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