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大蒜進出口貿易政策(我國農產品出口貿易中遭遇的反傾銷及應對措施)

时间:2024-05-04 10:30:11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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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進口缺乏“定價權利”,相關產業倍感壓力

我國農產品進口企業眾多,采購較為分散,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因素,造成我國在國際市場大量采購的農產品時,價格談判往往處于被動地位,供應商憑借其掌握的“定價權”,操縱了大宗農產品的價格。近年來,大豆、棉花等農產品進口價格大幅波動,給我國的進口企業造成重大損失。2007年我國進口的農產品價格普遍上漲,部分重要品種增幅顯著。受此影響,我國油脂、紡織服裝、養殖等下游行業的成本提高,進一步加大了國內通貨膨脹的壓力。

2015年大蒜取消出口退稅是真的嗎?

鮮的和冷凍的大蒜實行免稅政策,不退稅。加工過的大蒜比如腌的蒸煮過的鹽水泡過的等等這些二級產品還是5%的退稅率。

出口貨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出口貨物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的創匯。

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征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之所以必須具備這一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退(免)稅只能對已經征收過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退還或免征其已納稅額和應納稅額。未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規定免稅的貨物)不能退稅,以充分體現"未征不退"的原則。(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于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準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對在境內銷售收取外匯的貨物,如賓館、飯店等收取外匯的貨物等等,因其不符合離境出口條件,均不能給予退(免)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后,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于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并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

(4)必須是已收匯并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并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國家規定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要同時具備以上4個條件。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增加一個條件,即申請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才能辦理退(免)稅。

進出口貨物涉及貿易管制的主要許可證件

貿易管制政策、法規的實施主要是通過對進出口證件的管理而實現的,進出口許可證件是指為維護國家安全或社會公共利益、承擔有關國際公約義務、以及受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管理,需對有關進出口貨物進行數量、品質等方面進行管理的限制性許可證明或批件。

目前,國家實施管理的重要敏感出口商品包括:全國統一招標商品、軍民通用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鎢(鎢砂、仲鎢酸銨、三氧化鎢、鎢酸)、錫(錫錠、焊錫及錫砂)、鋅(鋅錠、氧化銻)、鋸材、蠶絲類

(含廠絲)。

國家實施管理的重要敏感進口商品包括:配額機電產品及移動通訊產品、羊毛、天然橡膠、原油、成品油、鋼材、化肥、晴綸、滌綸、聚酯切片、汽車輪胎、農藥、易制毒化學品

國家實施管理的重要農產品包括:(一)實行進口配額管理的商品(包括:棉花、食糖、羊毛、天然橡膠);(二)實行進口限量登記管理的商品(包括:糧食、植物油)

國家實施管理的重要工業品包括:(一)實行進口配額管理的商品(包括:成品油、化肥、滌綸、晴綸、聚酯切片、氰化納、汽車輪胎、煙草及制品、二醋酸纖維絲束(煙));(二)實行進口限量登記管理的商品(包括:原油、鋼材、農藥、膠合板、石棉);(三)實行進口自動登記管理的商品(包括:酒、彩色感光材料(以上兩種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合成橡膠、化纖布、鋼坯、銅、鋁。)

一、國家法律法規管制或進出口數量限制的證件

1、進口許可證(監管證件代碼:1)

主管部門:外經貿部

管理依據:關于印發《進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外經貿管發第152號)

管理范圍:2000年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為35種,稅目502個。具體為:成品油、羊毛、滌綸纖維、腈綸纖維、聚酯切片、天然橡膠、汽車輪胎、氰化鈉、食糖、化肥、煙草及制品、二醋酸纖維絲束、棉花、汽車及其關鍵件、摩托車及其發動機(車架)、彩色電視機及其顯像管、收、錄音機及其機芯、電冰箱及其壓縮機、洗衣機、錄像設備及其關鍵件、照相機及其機身、手表、空調器及其壓縮機、錄音錄像磁帶復制設備、汽車起重機及其底盤、電子顯微鏡、氣流紡紗機、電子分色機、糧食、植物油、酒、彩色感光材料、監控化學品可做為化學武器的化學品(包括化學武器關鍵前體、化學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學品、光盤生產設備。

對部分商品以加工貿易或保稅區(倉庫)進口也憑進口許可證驗放(監管證件代碼:小寫英文字母"u")。

實行禁止進口商品。(監管證件代碼:9)

2、出口許可證(監管證件代碼:4)

主管部門:外經貿部

管理依據:外經貿部《關于印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外經貿管發第669號)

管理范圍:2001年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為54類,按實際操作分解為66種。具體為:玉米、大豆、鎢砂、銻砂、仲鎢酸銨、鎢制品、煤炭、原油、成品油、氧化銻、重水、監控化學品、(可作為化學武器的化學品、化學武器關鍵前體、化學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學品、棉花、銻(包括銻合金)及其制品、白銀、活牛、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雞、活鴨、活鵝、活乳鴿、牛肉、豬肉、乳豬肉、雞肉、鴨肉、蜂蜜、大蒜、紅小豆、栗子、茶葉、大米、甘草、藺草及制品、葦及葦制品、礬土輕(重)燒鎂、滑石塊(粉)、氟石塊(粉)、焦炭、石蠟、松香及松脂、原木、鋸材、蠶絲類、硅錳鐵合金、鋅及鋅基合金、錫及錫基合金、維生素C、碳化硅、稀土、食糖、磷片石墨、鋅礦砂、錫礦砂、糠醇、桐原木、桐板材、坯綢、棉坯布、定尺碳素鋼板、電風扇、電子計算機、自行車。

對來料加工、招標管理的部分商品和化學武器前體憑出口憑出口許可證驗放。(監管證件代碼:小寫英

文字母“x”)

根據關于印發《2000年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1999]外經貿管發第696號),對邊境小額貿易的部分商品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監管證件代碼:小寫英文字母“y”)

根據關于印發《2000年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1999]外經貿管發第696號),部分商品實行定向出口商品許可證管理。(監管證件代碼:5)

國家禁止出口的商品:牛黃、麝香、白金、銅及銅基合金。(監管證件代碼:8)

農產品(綠豆,花生芝麻等)大量以邊民互市進口合法嗎?每天至少幾百噸

您好!您可以看看這個政策法規,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果還有什么問題可以去新農聯盟農業專家團去買粉絲,只要是農業方面的問題,專家團肯定會給您一個滿意的答復。

一、為了便于管理,南寧海關對“生活用品”列表形式進行監管,邊民通過互市貿易進口表內所列商品(見附件一),可享受每人每日從邊民互市區(點)免稅帶進價值3000元以下商品的優惠;表中未列明商品,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能享受邊民互市帶進商品免稅的優惠。今

后涉及目錄調整,由南寧海關征求自治區外經貿廳、邊貿局的意見后進行調整,下發執行。

二、邊民互市帶進的商品應限于與邊民生活相關的原產于越南的商品,帶進第三國產品不能享受互市貿易的優惠。

三、邊民互市貿易帶進的“生活用品”,凡涉及國家限制進口或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海關憑證驗放。但對邊民帶進自用的涉及國家限制進口或實行許可證管理的日常生活用品,又無法提供有關允許進口證件的,海關暫按“自用、合理數量”的原則實行限量管理(見附件二)。允許

邊民(不包括其他身份人員)每人每日從互市區(點)帶進限量表所列的生活自用物品。

四、凡邊民從互市區(點)帶進的商品,每人每日可一次帶進3000元以內的免稅額度商品;一次未帶夠3000元額度的,不允許同日再次帶進。

從邊民互市區(點)帶進的商品價格由海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估定。

五、嚴禁組織邊民利用免稅額度或限量帶進的規定,變相從邊民互市區(點)帶進國家限制進口和實行許可證管理的貨物。

六、禁止邊民從互市區(點)內帶出國家禁止出境物品(見附件三)、全國統一招標商品、監控化學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等有特殊規定的商品(見附件四)。帶出本地自產的糧食等國家重點管理商品(見附件五)、國家實行配額和許可證管理的其他商品以肩挑手提為限。

本規定所指邊民互市“生活用品”的定義及范圍,在國家有關部門未作出明確規定前,由自治區外經貿廳、南寧海關根據現行國家邊境貿易的有關規定和我區邊民互市實際擬出具體規定以便執行。國家有關部門作出明確規定后按其規定執行。

附件:

一、邊民互市“生活用品”目錄

二、邊民互市帶進自用的國家限制進口和許可證管理商品限量表

三、邊民互市貿易禁止和限制進出口物品

四、全國統一招標商品等有特殊規定的商品

五、國家重點管理的出口商品名單(11種)

附件一:邊民互市“生活用品”目錄

一、糧食及其制品類:稻谷、大米、麥、玉米、蕎麥、薏仁、豆類、薯類、雜糧、面條、面粉、米粉、粉絲、通心粉、糕點、豆腐、淀粉、飼料、糠、麩、酒曲;

二、干鮮瓜果蔬菜類:菜、瓜、果、甘蔗、辣椒、筍及其制品、食用菌、芋頭、魔芋及其制品;

三、油料、香料及動物油類:花生、芝麻、油菜籽、瓜子、葵瓜子、油茶籽、花生油、芝麻油、菜油、葵花籽油、茶油、食用棕櫚油、其他食用調和油、油料麩餅、桐油、桐籽(麩餅)、八角、桂皮、其他植物性香料、食用調味品;

四、各種中藥材、中成藥類;

五、竹木藤草棕泥陶瓷石及其制品類:竹、木、藤、草、棕、泥、陶、瓷、石及其制品、家具,膠合板;

六、禽畜及其產品類:牛、馬、騾、豬、羊、貓、狗、兔、雞、鴨、鵝、家養的其他動物及其肉、蛋、乳、皮(皮草)、毛、角、膽、骨、膠、臘、筋(偶蹄動物及其產品目前仍然禁止進口);

七、干、鮮的水產品類;

八、棉麻及其制品類:棉花、棉布、棉紗、棉絮、棉毯、棉繩、麻、麻紗、麻線、麻繩、木棉;

九、家具、手工具、用具類:鋤、犁、耙、斧、刀、鋸、銼、其他手工具、民族用具、民族樂器;

十、日用品類:服裝(含鞋、帽、襪及衣著飾物)、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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