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FOB六種類型(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與1990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關于FOB貿易術語的主要差異)

时间:2024-05-18 19:01:17 编辑: 来源:

FOB術語在《2000通則》與《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中》有何區別?

)<<2000年通則的FOB與1941年美國定義修正本>)的FOB術語比較 第一,《2000年通則》與《定義修正本》關于FOB術語的范圍不同

《2000年通則》中的FOB,只有一種形式,是一個完整并有確切內涵的貿易術語,即船上交貨,買賣雙方之間的責任、費用和風險劃分界限是裝運港的船舷,我國實業界通常稱為“離岸價格”

《定義修正本》中的FOB有六種形式,僅有FOB則不完整,沒有確切的內容,必須在FOB后附加說明

因而兩個慣例中的FOB囊括的范圍不同,也就決定了兩者性質的不同

第二,《2000年通則》中的FOB與《定義修正本》中FOB的第五種形式FOB VESSEL的異同

《2000年通則》中的FOB,賣方需負責出口清關,而FOB VESSEL中,賣方卻沒有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及繳納關稅的義務

《2000年通則》中的FOB賣方必須“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交至船上的充分的通知”,以便于買方辦理投保并做好接貨的準備工作,《定義修訂本》中的FOB則沒有作出這樣具體的規定

二、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稱“成本加運保費”或“保險費、運費在內價”,使用此條件要注明目的港

使用這一術語,賣方負責租船或訂艙,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或期間內將貨物裝上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舶,負擔貨物裝上船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支付運費,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

這一術語也只適用于海洋和內河運輸

根據《INCOTERMS 2000》規定,C.I

F.合同買賣雙方的主要責任如下: 1.賣方必須 (1)負責租船或訂艙,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或期間內在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船,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并給予買方充分的通知

(2)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

(3)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4)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提供出口許可證,支付出口關稅和費用

(5)負責提供商業發票、清潔的、可轉讓的已裝船提單和保險單

2.買方必須 (1)負擔除運費和保險費以外的,貨物在海運途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卸貨費

(2)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的一切風險

(3)按照合同規定支付貨款,并接受符合合同的單據

(4)在指定目的港收取貨物,自負風險及費用辦理進口手續

采用C.I.F.術語成交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一)租船訂艙問題 賣方應按照通常條件及慣駛航線,用通常類型可供運輸合同貨物之用的海輪,裝運貨物至指定目的港,除非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對于買方事后提出的關于限制裝運船舶的國籍、船型、船齡、船級以及指定裝載某班輪公會的船只等要求,賣方都有權拒絕接受

C.I.F.合同的賣方也必須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裝上船的充分的通知

(二)保險險別問題 根據《INCOTERMS 2000》規定,賣方只需要投保保險公司責任范圍最小的一種險別,而最低投保金額應為合同規定的價款加成10%,同時須以合同貨幣投保

(三)卸貨費用負擔問題 在裝運港的裝船費應由賣方負擔,至于目的港的卸貨費,按《INCOTERMS 2000》中有關C.I.F.術語的各條規定由買方支付

但是由于世界各國港口的習慣做法不同,對于卸貨費用誰來負擔的問題仍存在分歧

為了避免在此問題上引起糾紛,便產生了C.I.F.的幾種變形,它們主要有: (1)C.I.F

Liner Terms(班輪條件):指卸貨費按班輪條件辦理,即由賣方負擔卸貨費

(2)C.I.F

Landed.(卸到岸上):指由賣方負擔卸貨費,包括駁船費和碼頭費

(3)C.I.F. Ex tackle(吊鉤交貨):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船艙吊起,卸離吊鉤

如果船舶靠不上碼頭,那么,應由買方自費租用駁船,賣方只負責將貨卸到駁船上

(4)C.I.F

Ex ship's hold(艙底交貨):指貨物運抵目的港后,自船艙底起吊直到卸到碼頭的卸貨費均由買方負擔

C.I.F.的變形只是為了說明卸貨費用的負擔問題,并不改變C.I.F.術語交貨地點和費用劃分的界限

(四)象征性交貨問題 按照C.I.F.術語,賣方在規定日期或期限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船上即為履行交貨義務

即C.I.P.合同的賣方是憑單履行交貨任務的,是象征性交貨(Symbolic Delivery)

象征性交貨是針對實際交貨(Physical Delivery)而言

前者指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并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包括物權憑證在內的有關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而無需保證到貨

后者則是指賣方要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提交給買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單代替交貨

對外貿易常用的貿易術語有幾種?分別是,,,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并及時通知買方。

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后,風險轉移給買方。(由于2000年解釋通則規定之越過船舷風險轉移,是否越過船舷不便于舉證,故而修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并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并及時通知買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于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并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的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拓展】

出口地交貨

出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有:工廠交貨(EXW)、貨交承運人(FCA)、裝運港船邊交貨(FAS)、裝運港船上交貨(FOB)、成本加運費(CFR)、成本加保險費和運費(CIF),運費付至……(CPT)、運費和保險費付至……(CIP)。

國際商會根據貿易術語開頭字母的不同,將以上8個貿易術語分為E組、F組與C組。以上貿易術語賣方交貨地點都在出口地,所以按這8種貿易術語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稱為裝運合同

進口地交貨

進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有:DAP(目的地交貨)、DAT(運輸終端交貨)、完稅后交貨(DDP)。在進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國際商會將上述3種貿易術語稱為D組。

十三種貿易術語(貿易條件)《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買粉絲terms 2000)列出十三種共四組貿易術語,其要點如下: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哪幾種?分別解釋哪些術語?由誰制定的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哪幾種?分別解釋哪些術語?由誰制定的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3種:(1)《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專門解釋CIF術語;(2)《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它對下列6種貿易術語作了解釋:Ex Point of Origin(產地交貨)、FOB(在運輸工具上交貨)、FAS(在運輸工具旁邊交貨)、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Ex Dock (目的港碼頭交貨);(3)《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對13種貿易術語進行解釋,即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有哪幾個

長用的有FOB(發貨港越過船選交貨)

CIF(成本 +運費+保險)

DDU(目的地交貨,不含稅)

就這幾個!

共有:WEX.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

有關貿易術語的三個國際慣例是什么?,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有三個,它們是

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最早制定的解釋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的慣例指的是什么

國際上最早制定的解釋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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