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一般貿易進口付匯流程(我想知道一般貿易進口貨物一定要付匯嗎?)

时间:2024-05-07 19:08:26 编辑: 来源:

quot;租賃貿易"和"租賃不滿一年"方式出口的,提供租賃合同、核銷單、報關單,如外商為承租方的,還應當提供核銷專用聯,若收回的租金不足核銷的,還應當提供進口報關單;如我方為承租方的,還應當提供進口報關單電子底賬打印件(加蓋銀行業務公章)。

(十四)以"寄售代銷"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銷單、報關單及核銷專用聯,不能全額收匯的,還應當提供寄售代銷確認書。

(十五) 以"邊境小額"出口的,以現匯結算的,提供核銷單、報關單、核銷專用聯;以外幣現鈔結算的,提供核銷單、報關單、外幣現鈔結匯水單、購貨發票;以人民幣結算的,提供核銷單、報關單、人民幣入賬證明(在境外貿易機構已開立人民幣邊境貿易結算專用賬戶的地區,可以提供境內人民幣資金劃轉證明);以毗鄰國家貨幣結算的,提供核銷單、報關單、經海關核驗的攜帶毗鄰國家貨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匯入匯款證明;以易貨方式結算的,提供核銷單、報關單、進口報關單;通過境內居民個人匯款收回外匯貨款的,提供報關單、核銷單、出口收匯核銷專用結匯水單。

以" 旅游購物商品"及"一般貿易"方式報關的包機貿易出口的,以現匯結算的,提供核銷單、報關單、核銷專用聯;以外幣現鈔或個人匯款結算的,提供核銷單、報關單、購貨發票及外幣現鈔結匯水單或個人匯入匯款結匯水單;以人民幣結算的,提供核銷單、報關單及人民幣入賬證明。

外匯局收到出口單位報告的核銷憑證后,應通過"出口收匯核報系統"及其他相關系統核對出口單位報告數據的真實性。如提交的核銷憑證與海關、銀行傳送的數據不一致或提交的審核材料不齊全,應退出口單位進行更正。海關、銀行在接到出口單位的更正申請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核銷憑證或電子數據的核對、修改手續。

外匯局為出口單位辦理核銷手續后,應當在相應的核銷專用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上加蓋"已核銷"印章。

對于差額核銷和以外幣現鈔、毗鄰國家貨幣、人民幣等核銷的,還應當在核銷單退稅聯上簽注凈收入金額、幣種、日期。除手工錄入出口收匯電子數據的留存核銷專用聯外,其余單證退還出口單位。

對于出口單位分次使用的核銷專用聯(含有預收款的收匯),外匯局應在核銷專用聯上簽注已核銷金額或余額后退還出口單位,出口單位在第一次憑該核銷專用聯(并帶復印件)辦理核銷手續后,將該核銷專用聯原件留存歸檔,以后憑該核銷專用聯復印件辦理核銷,但需先到銀行對該復印件上的預收款確認、蓋章。

提示:

出口單位出口貨物后,應當在預計收匯日期起30天內,持規定的核銷憑證集中或逐筆向外匯局進行出口收匯核銷報告。

對預計收匯日期超過報關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單位應當在貨物出口報關后60天內憑遠期備案書面申請、遠期收匯出口合同或協議、核銷單、報關單及其他相關材料向外匯局辦理遠期收匯備案。

出口單位報告出口收匯核銷時,需打印一式兩份""貿易出口收匯核銷報告表"(鼠標右鍵點擊此處下載)。

進口付匯業務流程:第一步:進口單位經商務部或其授權單位批準或備案取得進出口權,并取得中國電子口岸IC卡;

第二步:進口單位持有關材料向注冊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列入“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

第三步:外匯局審核無誤后,為進口單位辦理“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手續;

第四步:進口單位付匯或開立信用證前,判斷是否需到外匯局辦理“進口付匯備案表”手續。如需要持有關材料到外匯局辦理進口付匯備案手續,領取進口付匯備案表;如不需要進口單位持有關材料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開證或購匯手續;

第五步:進口單位在有關貨物報關后一個月內到外匯局辦理進口核銷報審手續。(貨到付款結算方式的進口付匯除外)法規依據: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貨到匯款項下貿易進口付匯自動核銷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04]82號)

生意經的朋友一般貿易進口一定要付匯嗎求解答

所謂一般貿易是指進口或出口報關時的報關單上需要填寫的一項內容:貿易方式中的一種,即除了特殊貿易之外的皆填寫為“一般貿易”。而非“一般貿易”常見的有:易貨貿易、轉口貿易、過境貿易、加工貿易等等。

而所謂貿易就是貨物的買賣。那么,既然是買賣,就是賣者出賣貨物,買者支付貨款,或者交換等值的貨物。而一般貿易就是在進口(買進)貨物的同時需要向賣家支付貨款的貿易方式。以貨易貨那是易貨貿易。所以,以“一般貿易”進口報關,意味著給海關和外管局傳遞的信息就是進口方要對外支付一筆外匯。

如果是接受贈與,或者其他不需要支付貨款的進口貨物,報關時就不能夠在報關單上填寫:“一般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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