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十二萬退休干部海外養老(北京有什么落戶政策?)

时间:2024-05-19 11:06:44 编辑: 来源:

有錢相對應,對職工個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按規定期限支付,空賬問題是因為建國40年職工沒有預籌積累,需要代際轉移的方式逐步消化。

于是乎,統賬結合模式實行之初,為了應付“老人”們的養老金開支,勢必要挪用新繳費群體的個人賬戶資金,導致個人賬戶成為“空賬”,為后世帶來巨大風險。到1999年,全國挪用的個人賬戶即空賬規模就已超千億,財政部等部門亦因此提出抗議。

當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在一份報告里強調,“問題的核心在于試圖回避舊體制遺留的政府責任”。

在1990年代末期,中國內有國企“下崗分流、三年脫困”、外有金融危機波及,東三省等地區出現了突然大量國企職工提前進入退休養老,地方和企業無力負擔,各地拖欠的養老金達百億之巨,還引發了一些群體性事件。

養老保險制度何去何從又成為了一個焦頭爛額的熱點話題,個人賬戶的去留也再次引起爭論。

2000年時,朱镕基總理在會見來華參加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研討會的外國學者時,提出的問題之一就是“中國是否應當放棄個人賬戶”。

這時,人口老齡化的壓力正日益迫近,這意味著中國的養老保險面臨的是雙重壓力,各種研究機構測算出的未來“空賬”規模高得嚇人,多的到幾十萬億,引來社會恐慌。按世界銀行測算,如果不改革,到2030年中國的退休開支將占工資總額近五成,可能帶來嚴重社會經濟問題。

但2000年參與改革方案設計的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保障部部長丁寧寧對南方周末記者稱,在其中要分清舊體制遺留問題、執行中的問題和以后老齡化的問題,但很多人并沒有理解分清這三個問題的重要性,仍然堅持用大空賬來嚇唬政府。

而在這個空賬威脅論下,中國從矛盾尖銳的遼寧開始,試點財政補貼“做實”個人賬戶。另外,用國有資產來化解這個問題的思路此時終于得到采納。2001年國務院出臺政策,成立全國社保基金,用于統籌應付這個問題,國務院要求國有股IPO和增發時,必須按融資額的10%出售股權,上繳全國社保基金。

可剛一出臺,股市震蕩,幾個月后證監會被迫叫停,后來這個政策被縮小到只對海外上市的國有股實行。

到2005年底,在東三省等省市縮小個人賬戶占比,由財政補貼“做實”的試點基礎上,國務院又再下文,把個人賬戶占工資比重從11%下調到8%,這部分錢全部由個人繳納,而20%的單位繳納部分全部拿去統籌。

此時,中國現行的養老保險模式基本形成,按照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的說法,中國也成為了世界上繳費率最高的國家之一。十來年發展下來,全國社保基金目前的規模不到九千億,而空賬規模已超過兩萬億。

曾和周小川一起完成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課題的王林則遺憾地說,如果當時及早劃撥國有資產解決作為應對,那這部分國資也能在高速增長中受益而膨脹,這就有助于抵御這個問題。

誰替公務員養老?

在目前的制度下,一個企業職工退休后能拿到的養老金是他當時收入的五六成以下,而一個公務員則可拿到八成乃至更高。

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制度改革曾在1950年代討論未果,一直擱置到1980年代企業轟轟烈烈進行養老改革時,依然未見動靜。

時任勞動人事部部長的趙東宛對南方周末記者透露,1986年改革之前,理論界、有關部門和企業就提出,為什么只在工人中實行勞動合同制,不在干部中也實行呢?但他稱當時“時機不成熟”。

1992年,時任人事部副部長的程連昌就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稱,要盡快建立和推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把養老保險費用從財政預算中分離出來,他還提出了要和企業養老水平大致相當等指導思想。

1993年,從上海、海南、遼寧等地開始試點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但此事一直沒有像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那樣,逐步推向更高層面,而是就此一晃十來年。

在當時,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制度屬人事部管,而企業的養老制度歸口勞動部。在當時的各種改革調研和討論時,勞動部時常是以主要參與者的身份出現,人事部則涉及不多。這種部門割據,是當時的改革缺乏通盤考慮的一個背景因素。

1990年代初,養老保險改革的討論轟轟烈烈,但南方周末記者查閱一些當時的官方、半官方會議紀錄,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問題,基本不在議程里,最多是一句話帶過。

2000年,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完成的養老制度改革方案里,曾寫入同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但未被采納。

而南方周末記者在采訪多位改革參與者時,聽到的最尖銳批評意見是,“當時大家都在裝糊涂、回避這個事情”。

到2000年代初,國務院、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社會保障方面文件里的說法,還是“公務員和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維持原來的養老制度”,以及原有試點地區要鞏固成果、“不要退保”。

到2003年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時,“積極探索機關和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終于被提及,但緊隨其后的依然是試點。

按照鄭功成的《中國社會保障30年》一書中的記載,這些試點里,只有個別地區是并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其他都是在另外一個盤子里,參照企業改革模式,但繳費率和計發辦法完全不同,這個體系的運轉差額,由財政撥款。

之后這些年里,從公務員法到十六屆六中全會的決定,再到十七大報告,一次次把推動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寫入其中。但直到2007年,國務院也只是通過了一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繼續在廣東、上海等五個地方試點。但以上海為例,其實最早在1993年就已開始了試點。

在這之前,參加過試點方案征求意見會的高書生,還曾給國務院領導寫信反對“并軌”。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說,1998年后,機關事業單位的住房和醫療改革已經展開,如若很快連養老也改革,沖擊太大。

最近這些年的“兩會”上,要求取消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的“雙軌”運行的呼聲一直很高,最主要原因是兩套體系下養老待遇的不公。在目前的制度下,一個企業職工退休后能拿到的養老金是他當時收入的五六成以下,而一個公務員則可拿到八成乃至更高。

但這方面,始終未有較高層面的新政出臺,2012年“兩會”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也只是回應說,將來我們在總結試點的基礎上要完善這一制度,到合適的時候會在全國范圍內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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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2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車輛、接待等日常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和有關新聞宣傳工作。

(二)政工科(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申報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并負責實施。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規科。

制定全市勞動監察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區)開展勞動監察工作;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計劃和實施規范,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承擔行政復議、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組織辦理行政應訴事宜;負責相關普法、法律、法規培訓、買粉絲服務和指導系統協會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參與擬訂市本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本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經費;組織協調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

擬訂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勞動者就業、流動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并指導實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牽頭擬訂和指導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促進特殊群體統籌就業和就業援助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并負責本級社保補貼發放的審定工作;擬訂全市失業保險征繳和發放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指導監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負責外國人(不含專家)及臺、港、澳居民來本地就業審批、發證和管理;承擔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軍官轉業安置科(邵陽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辦法;會同組織、機構編制等有關部門編制全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市直和中央、省屬在邵單位接收軍隊轉業干部安置等有關工作;負責部分企業軍轉干部解困維穩的有關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人才開發與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工作;負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設立審批和監督、管理;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的有關政策規定,承辦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的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審核和辦理中央、省屬在邵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有關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全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和見習基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干部援藏援疆等工作;指導市人才研究會的工作。

(八)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并指導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和激勵政策;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擬訂完善全市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競賽的具體辦法并指導實施;擬訂全市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對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的職業培訓機構的定點工作;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監管工作,核發《職業資格證書》;負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審批和監管;參與 “湖南省技能大師”、“湖南省技術能手”的組織和推選工作。

(九)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高級專門人才規劃、培養工作。組織實施“邵陽市新世紀515人才工程”有關工作;承辦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參與推薦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及其他有關專家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博士后和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協調工作及有關科研經費的資助工作;指導市留學回國人員聯誼會的工作;負責實施“邵陽市農村實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并進行監督、指導和協調;擬訂國(境)外機構在邵招聘專業技術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公務員管理科(邵陽市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市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登記、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懲、培訓、交流回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方面的政策規定,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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