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我國對外貿易結構存在的問題(中國貨物貿易存在的問題)

时间:2024-05-05 21:19:11 编辑: 来源:

構呈不斷擴大的趨勢,只要他們認為危害到或將要危害到本國競爭力差的產品,都可以列入傾銷產品的范圍,從過去的原材料、簡單加工擴展到現在的高科技產品,幾乎涵蓋我國出口的大部分產品。(3)涉及的金額和反傾銷稅率越來越大,委內瑞拉1999年決定對中國的皮鞋、人造革皮鞋和布鞋等鞋類,采取臨時措施,征收300%的反傾銷稅;2004年2月,墨西哥經濟部決定恢復對從中國進口的鞋和鞋靴零件征收165%-1105%的反傾銷稅。

貿易摩擦給我國出口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導致我國產品在出口市場受到擠壓,對我國產品的出口造成不利的影響。

4.我國外貿實踐中存在著輕視“原產地”規則以及“原產地”規則本身不完善的問題

目前,我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規則標準過低是一個致命的缺陷,制訂如此低的標準,是因為既要考慮到我國與24個國家的普惠制協議中給惠國的要求,又要考慮到進一步吸收外商投資。如果將原產地規則限制過嚴,會影響外商來華進行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圖加工和補償貿易。因此我國判定出口產品的原產地規則是根據該產品:在中國生產或獲取;在中國發生實質性轉變,即在中國經過主要及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使其外形、性質、形態或者用途發生實質性改變;在中國增值達25%以上。

(1)原產地規則不嚴謹體現在許多方面:1)我國的原產地標準是以HS稅目改變作為實質性改變的標準,但在“規則”中,沒有“以稅目號改變”的文字表述,由此使簽證人員在理解和實際操作中缺乏統一標準;2)“清單”規定的主要加工工序較為簡單,要求的增值百分比標準較為寬松,涉及的稅目也很不全面;3)“清單”中有些產品的原產地標準缺少合理性,甚至嚴于普惠制原產地標準;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我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規則標準過低造成了許多不利:1)不利于拓展加工貿易的加工深度,從而降低了出口產品的國產化率; 2)由于出口產品使用的進口成份過多,不僅增加了不必要的巨額外匯支出,而且不利于我國對原材料資源的充分開發和利用;3)不利于發展關鍵性的高新技術;4)由于標準過低,外商往往通過投資設立企業,在我國從事“三來一補”業務,申領我國十分有限的“被動配額”,擠占了我國本來就十分有限的配額,致使加工貿易對一般貿易形成了較大的沖擊。

5.我國加工貿易中國內價值鏈過短及因此使得商品附加值低

(1)我國加工貿易中間投入品的本地化比例不高,從而導致其發展后勁不足。2003年1-4月,我國加工貿易出口665.6億美元,占同期出口總額的31.5%;加工貿易進口456.1億美元,占同期進口總額的32.7%。這表明我國加工貿易尚處于典型的簡單加工或組裝型發展階段,加工貿易國內產業鏈短,生產能力集中于下游產業,零部件和原材料過度依賴進口,隨著我國勞動力成本上升,將會逐漸失去發展后勁。根據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的調查,廣東省電子工業從改革開放初期在全國同行業中列第8到1991年躍居全國第5位,十幾年的高速發展主要依靠港澳加工裝配業的轉移,但廣東目前的優勢只體現在最終產品的總量,并不具備生產技術上的優勢,產品設計、材料、零部件生產以及銷售均嚴重依賴香港和海外,我國其他沿海地區利用加工貿易發展起來的產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類似問題。

(2)我國加工貿易的增值率極低,致使大量利潤外流。在整個加工貿易的研發、設計、制造、倉儲、運輸、銷售、服務等環節構成的價值鏈中,我國企業承擔的往往是對零件或原輔材料的初級加工、裝配和組裝等勞動密集型環節,占有的價值鏈環節較少,從而導致產品附加值的提高狀況極不理想。據統計,在來料加工中,目前我方企業平均僅能獲得占出口總額8%左右的工繳費收入,其余大量的產品增值部分被外方獲得;而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中,由于外方控制著原材料采購和制成品銷售等關鍵環節,便于利用轉移價格等手段,使我方企業利潤嚴重流失。

6. 中國的對外貿易政府管制嚴厲,進出口自由程度地

(1).國內企業要出口產品必須得到政府的批準,大多數生產企業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出口產品。

雖然我國對傳統的貿易體制不斷進行改革,如賦予若干生產企業進出口自營權,但是,獲得進出口自營權的僅僅只是少數國有大中型企業(包括少數科研機構),而且其進出口自營權仍然受到很久的約束,經營范圍受到嚴格的限制,擁有進出口自營權的生產企業實際上并不能真正完全自主地經營進出口業務。此外,雖然我國也允許私營企業獲得進出口自營權,但進入門檻很高,數量極其有限。總之,我國的外貿經營權仍然是由國家控制的,(注:政府對外貿經營權的管制實際上是一種非關稅壁壘。)只有少數生產企業有權可以直接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大多數企業并不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出口產品。這些沒有進出口自營權的企業要出口產品,就只能通過國有外貿公司代理。這意味著,對于大多數沒有進出口權的生產企業來說,它們并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自由地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因而同國際市場之間實際上仍然存在著“隔層”。

由于外貿經營權由政府行政審批,哪些生產企業能進入國際市場完全由政府指定,因此,在缺乏市場競爭和篩選、淘汰機制的情況下,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并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率的企業,這樣就必然會造成對外貿易的低效率。同時,由于國內大多數生產企業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自由地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因此,國內許多生產企業就不可能完全自由靈活地根據國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及時生產出完全符合國際市場需求的產品,從而最大限度地擴大我國的出口,這就人為地壓抑了我國的出口供給彈性。

此外,雖然我國的外貿公司在政府的保護下壟斷了我國的進出口,但我國的國有外貿公司卻因規模小而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而且,由于這些國有外貿企業并不承擔經營虧損的最終財產責任,因此,各國有外貿企業為了擴大出口,而往往不負責任地對內抬價收購、對外低價競銷。國有外貿企業相互之間這種沒有內在約束的無序競爭,不但造成出口秩序混亂、而且增加了我國的出口換匯成本,降低了我國的貿易利得。

(2).我國在進口方面存在著事實上的政府管制,進口的市場化或自由化程度更低

雖然我國自1992年以來不斷降低關稅,但我國降低關稅的政策意圖實際上是側重在緩解我國過大的國際收支順差,同時擴大資本品或技術設備的進口(中國進口中的80%以上是資本品),以提高國內企業的生產率,而并不是著眼于通過實現進口的自由化,以引入國際市場的競爭機制。而且,雖然我國不斷削減非關稅壁壘,但實際上我國對一些已經取消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口商品仍然存在著不同名目的數量限制,一些需要進口品的投資項目需要事先得到政府的立項批準或政府部門的政策性指導。同時,中國在進口的程序上也存在著一些事實上的管制(如需要若干個政府部門的蓋章認可,進口手續過于繁瑣等)。此外,在政府對進口進行嚴格管制的同時,我國對許多產品的進口仍實行國家壟斷,這種進口壟斷實際上也是一種非關稅壁壘。

我國對進口進行管制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國內某些行業或企業(特別是保護了國有企業),但卻因減弱了進口產品的競爭壓力,同時使國內企業得不到低成本的生產投入品,從而降低了國內企業的生產效率。

二、消除我國對外貿易中已存隱憂的對策

1.切實落實“走出去”戰略

(1)明確實施“走出去”戰略的主體。所謂“走出去”,既包括產品打入國際市場,也包括向外輸出資本,但主要是輸出資本,即到國外投資辦廠。目前,通過國有企業的深化改革特別是近幾年的改革攻堅,我國多數國有企業和鄉鎮集體企業已經從政府的懷抱中脫離出來,成為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和法人實體,在實施“走出去”戰略的過程中,無疑也應當成為主體。各級政府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在宏觀調控、服務、監督等方面多下功夫,切不可越俎代庖,代替企業作經營決策。

(2)科學確定“走出去”的具體方式。我國走出去的企業大致有以下類型:1)海外直接投資。目前除資源開發型項目規模較大外,我國絕大多數對外投資項目都屬中小項目,企業平均規模為198萬美元。2)對外承包工程和設計買粉絲。對外承包工程是商品貿易、技術貿易和服務貿易的綜合載體,也是我國企業“走出去”比較成熟的方式,能夠發揮我國企業產業基礎全面、設備制造技術成熟、勞動力資源豐富和管理成本低的綜合優勢;3)對外勞務合作。我國對外勞務合作的主要市場集中于發展中國家,其中有3/4輸往亞洲國家,勞務人員仍以建筑工、縫紉工等中低級勞務為主。

“走出去”作為一項長遠的開放戰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在微觀層面上,應制定具體的企業發展戰略和市場開發戰略,解決“走出去”的區域和產業選擇問題。1)對于資源開發型項目,應主要立足于非洲、拉美、中亞及其他友好國家,重點投資于這些國家建設急需的能源、礦產等戰略資源和人民生活必需的農牧漁業資源;2)對于境外生產型項目,重點應放在東南亞、南非、北非、拉美和歐美等經濟環境較好的國家,以投資少、見效快的境外加工貿易項目為主,引導企業將過剩的生產能力和成熟技術向外轉移。3)對于國際承包工程,應立足于傳統的亞洲、非洲和中東市場,力爭提高市場占有率。同時,利用入世帶來的有利機遇,加大對歐美、大洋洲和拉美市場的開拓力度,爭取有所突破;加強對勞務人員的培訓,提高勞務人員素質,在全球勞務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確保原有市場,力爭擴大外派勞務規模; 宏觀層面上要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的職能。政府要從金融保險服務、稅收、外匯管理等方面制定各種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和引導企業“走出去”;做好國際市場和國別情況的信息發布和買粉絲工作,以滿足國內企業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境外投資企業的管理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防止一哄而上,在國外搞重復建設,無序競爭,自相殘殺。

(3)科學選擇“走出去”的區位。 “走出去”應當貫徹多元化的方針,面向全球市場,切不可搞單打一。另一方面又必須看到,“走出去”的重點地區應當是亞、非、拉發展中國家和東歐、獨聯體經濟轉軌國家。因為從我國經濟發展的總體水平來看,無論是裝備水平、生產技術,還是產品質量,同歐美發達國家相比,都有較大差距,但同發展中國家相比,卻有一定的優勢。而有無比較優勢,則是“往哪兒走”的最重要的判斷依據。

2.政府企業共同預防和避免貿易壁壘,減少損失

(1)政府方面。①建立預警機制,實現對外貿易保護前置化。政府有關部門要緊密跟蹤重點出口國家和地區情況,保持信息的高度敏感,以便及時了解某貿易壁壘的動向,定期或不定期發布預警信息,提醒相關企業及時做好相應準備。②制定優惠措施,發展循環經濟,扶持“綠色”企業發展。政府應通過優惠政策,扶持一批符合國際標準、管理先進、科技含量高的綠色環保型企業,同時淘汰一批規模小、檔次低、管理水平低、環保意識差的企業。③實施標準化戰略,制定與國際標準一致的國家標準和技術法規。應制訂鼓勵政策,統一并提高我國的技術標準,使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與國際標準協調,并按照需要將這些國際標準引入我國,讓生產企業在掌握國際標準的基礎上去安排生產,以使產品符合進口國要求,這對擴大出口貿易,加快對外貿易的發展都有較大的幫助。④政府有關部門要服務和幫助企業開拓其他市場,規避貿易風險。企業還可通過勞務輸出、技術輸出、境外投資等多種方式,在消費國就地生產、加工,讓“銷售地”變“產地”,避開貿易壁壘。

(2)企業方面。①企業應強化標準化意識,采用合理適用的國際標準,嚴格執行標準,并將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標準與企業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創造出適合自身的管理方法,從制度上保證產品的質量品質和環保品質,使企業在國際市場上處于有利的競爭地位。②企業要注重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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