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中國進出口貿易方式的優化分析(我國進出口貿易的現狀分析)

时间:2024-05-18 15:55:42 编辑: 来源:

中國貨物貿易進出口呈現什么特點?

7月13日電, 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黃頌平今日介紹2018年上半年我國外貿進出口情況:今年以來,截至目前,世界經濟持續復蘇,國內經濟平穩運行,推動我國外貿進出口較快增長。據海關統計,上半年我國貨物貿易進出口總值14.12萬億元人民幣,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長7.9%。其中,出口7.51萬億元,增長4.9%;進口6.61萬億元,增長11.5%;貿易順差9013.2億元,收窄26.7%。

具體情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一般貿易進出口快速增長,貿易結構進一步優化。上半年,我國一般貿易進出口8.33萬億元,增長12.2%,占我國進出口總值的59%,比去年同期提升2.3個百分點。

二是對前三大貿易伙伴進出口保持增長。上半年,我國對歐盟、美國和東盟進出口分別增長5.3%、5.2%和11%,三者合計占我國進出口總值的41%。同期,我國對中東歐16國進出口增長14.7%,高出全國整體增速6.8個百分點。

三是民營企業進出口比重繼續提升,內生動力不斷增強。上半年,我國民營企業進出口5.52萬億元,增長11.2%,占我國進出口總值的39.1%,比去年同期提升1.2個百分點。其中,出口3.57萬億元,增長7.6%,占出口總值的47.5%,繼續保持出口份額居首的地位;進口1.95萬億元,增長18.4%。

四是中西部、東北進出口增速高于全國整體,區域發展協調性增強。上半年,西部12省市外貿增速為17.8%,超過全國增速9.9個百分點;中部6省市外貿增速為13.2%,超過全國增速5.3個百分點;東北三省外貿增速為8.8%,超過全國增速0.9個百分點;東部10省市外貿增速為6.7%。

五是機電產品出口保持增長,出口提質增效穩步推進。上半年,我國機電產品出口4.4萬億元,增長7%,占我國出口總值的58.6%。其中,電器及電子產品出口增長8%,機械設備出口增長9%。同期,傳統勞動密集型產品合計出口1.41萬億元,下降4.1%,占出口總值的18.7%。

六是原油、天然氣、水海產品等商品進口量增加,擴大進口政策效應持續顯現。上半年,我國進口原油2.25億噸,增加5.8%;天然氣4208萬噸,增加35.4%;成品油1649萬噸,增加9.7%;銅260萬噸,增加16.3%。同期,水海產品進口量增加12.4%;化妝品增加1倍;醫藥品增加8%。

黃頌平表示,總的來看,上半年我國外貿進出口穩中有進,結構進一步優化,動力轉換有所加快,質量效益穩步提高。但國際環境不穩定不確定性提升,未來我國外貿進出口平穩運行將面臨一些挑戰。海關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進一步落實擴大改革開放舉措,全面推進機構改革及各項業務改革落地生根,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保持外貿持續穩定增長作出積極貢獻。

我國進出口貿易的現狀分析

我國貿易進出口現狀; 1.我國國有外貿企業壟斷經營權的逐步取消

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擁有外貿經營權的國有外貿企業享受獨有的配額和許可證優惠,這是其他所有制企業所不能享有的

當前我國國有外貿企業依然享有這一優惠

然而,我國經濟體制正在經歷著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變,而市場經濟一個最根本的特征是平等競爭,任何經濟主體都不能享有壟斷特權

這樣,國有外貿企業配額和許可證壟斷的逐步取消便勢在必行

而且,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國有外貿企業壟斷經營權的取消是其中重要條件之一

因為世貿組織要求其成員不應由于所有制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否則就構成了歧視

這樣,我國國有外貿企業所享有的配額和許可證優惠的逐步取消便在所難免,因而將面臨著更大的外部競爭壓力

當前我國外貿經營體制正在向著縱深的方向發展,進出口企業正在經歷著從審批制向登記制的轉變過程

這一轉變允許有能力經營外貿業務的其他所有制企業開展這項業務

不僅如此,我國已允許國外企業在我國開展進出口業務

這樣,我國國有外貿企業便面臨著越來越多的競爭對手,其中還有來自國外的跨國公司

3.我國國有外貿企業的傳統經營模式面臨變化著的外部環境的挑戰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國有外貿企業并無自己的產品生產基地,實行的是“買斷制”和“收購制”的經營模式

然而,隨著我國外貿經營權的放開,其他所有制的外貿經營企業和工貿聯營企業的不斷涌現,國有外貿企業的貨物來源便日益成為一個問題,國有外貿企業“買斷制”和“收購制”的傳統經營模式已出現了危機

可以斷言,如果我國國有外貿企業不進行根本性的變革,未來能否生存都成為問題

4.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也對我國國有外貿企業形成了巨大的挑戰

當前世界經濟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普遍性的生產過剩,特別是工業制成品的過剩

世界工業制成品的生產過剩給意欲拓展國際市場的我國國有外貿企業經營無疑增加了難度

而且,在有限的世界工業品銷售市場上,各國各地又都千方百計地進行爭奪

這一爭奪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開展而更加激烈

世界范圍內的貨幣金融動蕩尚未徹底消除,許多國家的幣值仍然低估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世界經濟金融的穩定,我國政府堅持人民幣不貶值,勢必給國有外貿企業拓展出口市場造成更大的壓力

我認為,這種局面迄今為止并未有一個根本性的轉變

盡管自2010年下半年以來我國出口貿易已出現了反彈,但增長的基礎并不穩固

因而,我國國有外貿企業面臨的外部挑戰是巨大的

而當前我國外貿出口所碰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又可總結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對外貿易已發展成為國民經濟一個新的增長點

近兩年來隨著外貿體制的改革,又進一步調動了外貿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需要我們認真對待和探討

1.外貿體制改革后,要強化宏觀調控措施

1994年,國家對外貿體制進行了改革,實行統一政策,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平等競爭的新機制

實踐證明,新機制的推行,調動了企業的積極性,促使企業放開經營,到市場經濟海洋中去求生存、求發展

但從目前情況看,外貿方面微觀搞活的欲望很強烈,而宏觀調控措施還不夠有力,有待加強,特別是要在宏觀指導下發展規模企業

現在外貿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難度不小,一是規模小,無固定貨源基地;二是各自為政,抬價搶購,削價競銷;三是對外經營秩序有待規范

因此,當務之急是在宏觀指導下發展規模經營,即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層次或大小相當的企業組成外貿企業集團

聯合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以省專業公司為“龍頭”和市、縣公司組成“專業外貿集團公司”;或跨行業組成貿工、貿農、貿技、貿貿集團公司

集團成員在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時可以相互協作,增強實力、一致對外,共同發展,并為今后發展跨國公司,走向國際市場創造更好條件

2.外貿企業要改變過去的經營模式

外貿體制改革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

改革后的外貿體制要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外貿企業則要改變過去體制沿襲下來的經營模式,在市場經濟大潮中求得發展

當前省內外貿企業可分為三個層次或者三種類型:即省級專業外貿公司、市級專業外貿公司和縣外貿公司

外貿體制改革后,省級專業外貿公司仍處在龍頭地位,不同的是由原來的定向組織貨源變成按價值規律組織貨源

市級專業公司在經營中原來處于上下銜接的位置,外貿體制改革后,具有更大的靈活性

目前,縣外貿公司經營最為艱難,原來只為省、市級專業外貿公司提供貨源,外貿體制改革后,要單獨開展對外貿易,難以尋找客戶

從以上問題看,外貿企業在新舊體制的過渡期,經營方式也應作相應的轉變

一是將原來計劃經濟的經營方式轉變到市場經濟經營方式上來,即按價值規律辦事,根據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供求關系確定企業的經營方向

二是將原來外貿公司一級依靠一級的經營路子,轉變到“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約束,平等競爭”方面上來,變被動為主動,變“坐商”為“行商”、積極主動地到市場上尋找信息、尋求客戶、敢于和強手競爭

三是由過去一個市場轉移到兩個市場上來,即過去開展對外貿易,只在國內市場組織貨源,現在既要利用國內市場又要到國際市場上去,通過考察,并參與舉辦各種展銷會、洽談會,尋找外商

既要在國內市場組織貨源,還要到國際市場上組織貨源,開展對外貿易

3.隨著匯率、利率、稅率改制,外貿企業要增強相適應的能力

外匯匯率,國家原來實行的雙軌制;外貿出口貸款,享受的是優惠貸款利率;稅率,實行的是退稅制,即國家拿錢退給出口企業

匯率、利率、稅率“三率”對外貿企業的優惠和實施,都是為了鼓勵外貿企業多出口、多創匯,屬政府行為

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這“三率”也必然要市場化

1994年,國家推出的金融、財稅、計劃、投資、外貿等各項改革,是推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

對外貿企業來說,一定要順應這一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充分利用改革后的匯率,財稅政策和規定指導外貿工作

要預測匯率變動,抓住有利貿易機會

改革后的匯率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單一的,有管理浮動的匯率,銀行按當日匯價實行結匯,售匯制

實行這一新匯率制以來,外匯匯率基本是穩定的

當然,基本穩定,并不是沒有變動

影響匯率變化的因素很多諸如供求關系,各國幣值的變化等

促進進出口的措施

法律分析:國家制定對外貿易發展戰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促進機制;國家根據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為對外貿易服務的金融機構,設立對外貿易發展基金、風險基金;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讓廣大進口企業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增強企業的獲得感;精心籌備參加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用好國家級進口平臺,努力擴大進口。推進進口貿易便利化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深入開展“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優化進口通關流程,加強口岸收費監管,完善進口公共服務,為企業擴大進口營造良好環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五十一條 國家制定對外貿易發展戰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促進機制。

第五十二條 國家根據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為對外貿易服務的金融機構,設立對外貿易發展基金、風險基金。

第五十三條 國家通過進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出口退稅及其他促進對外貿易的方式,發展對外貿易。

第五十四條 國家建立對外貿易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向對外貿易經營者和其他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第五十五條 國家采取措施鼓勵對外貿易經營者開拓國際市場,采取對外投資、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多種形式,發展對外貿易。

第五十六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參加有關協會、商會。

有關協會、商會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章程對其成員提供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生產、營銷、信息、培訓等方面的服務,發揮協調和自律作用,依法提出有關對外貿易救濟措施的申請,維護成員和行業的利益,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成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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