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依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时间:2024-05-19 06:02:04 编辑: 来源:

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什么為基礎建立

法律分析: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新時代高水平對外開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排頭兵。目前,我國已設立了18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為不斷完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探索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提供了新的制度供給、經驗方法和實踐模式。“十四五”時期將是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階段,這要求我們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姿態擁抱經濟全球化,通過更大范圍、更深層次、更寬領域的對外開放,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高標準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尤其是以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為龍頭,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開放新高地。為此,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應重點圍繞制度型開放示范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示范區等進行謀篇布局。

法律依據:《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在天津設立的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

第三條 自貿試驗區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擴大投資領域開放,推動貿易轉型升級,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建立與國際貿易投資規則相銜接的制度框架和監管模式。

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意義

法律分析: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將黨中央的部署法律化、制度化,通過立法引領和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建設,對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十分有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第一條:為了建設高水平的中國特色海南自由貿易港,推動形成更高層次改革開放新格局,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在海南島全島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實現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

海南自由貿易港是在改革開放40年來的實踐經驗基礎上,推動構建全球更加開放、公平的世界經濟新秩序的重要試驗平臺,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從國際形勢來看,經濟全球化趨勢受到貿易保護主義沖擊,新舊動能轉換加速,世界經濟格局面臨著新的結構關系重塑。

目前因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世界經濟增速下滑趨勢明顯。但隨著數字經濟時代的來臨,服務貿易、數字貿易等新興貿易形態的形成,世界經濟的國際分工和資源要素配置呈現出深度融合的發展趨勢,對處于全球產業鏈中心的中國既面臨著對接國際高標準的貿易規則的要求,又有主動參與國際經濟新規則制定的需要。

從國內環境來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創新驅動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速經濟轉型升級,提升經濟發展的質量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

“一帶一路”建設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聯結起發達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經濟體,成為全球經濟的重要樞紐和引擎。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正是著眼于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的重大制度設計,以加強國際生產要素流通和資源配置優化為目標,探索構建世界開放型經濟社會發展的改革先行區。

由此,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打造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開放新高地,必然要求我們要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加強制度創新,打通制度的堵點和難點,對接世界高標準的貿易規則夯實制度基礎,為推進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強大的內驅動力。

同時也要做好風險防控,保持戰略定力,正確處理好自由貿易港制度創新與風險防控之間的適應關系,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第一條為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建設高水平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省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營商環境改革引領性目標和營商環境建設年度目標,建立健全優化營商環境統籌推進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深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優化營商環境的第一責任人。

省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協調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日常工作,組織開展營商環境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省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和規劃、商務、市場監督管理、金融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第三條省人民政府參照國際國內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按照橫向可對比、縱向可考核的要求,編制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并組織實施。

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時制定或者調整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省人民政府對未達到國家和本省要求的優化營商環境目標或者在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排名靠后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實行約談,督促其優化營商環境。第四條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適應國際經濟貿易規則發展和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新趨勢,以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在標準對接、信息共享、人員交流和執法協同等方面加強營商環境國際交流。

制定有關貿易、投資等相關管理活動的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評估是否符合我國參加的國際協議,加強與國際通行規則對接融合。第五條單位和個人應當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理念,積極參與營商環境建設,共同營造開放包容、互利合作、誠實守信、文明和諧、重商護商的社會氛圍。

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要求,增強主動服務市場主體意識,建立有事必應、無事不擾的經營便利政策制度,健全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依法為市場主體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障市場主體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應當規范政商交往行為,勤勉盡責,依法履職,嚴格遵守紀律,清正廉潔,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不得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省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營商環境考核督察制度和營商環境政務切身體驗、專業觀察監督制度,通過專項督察、日常督導等方式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監督檢查,公開曝光營商環境反面典型案例。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設立投訴平臺等方式受理市場主體對營商環境問題的投訴、舉報,按照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跟蹤督辦的原則,依法依規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處理,能夠解決的應當即時處理,暫時不能解決的,應當提出具體解決方案。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向投訴、舉報人反饋,并依法為投訴、舉報人保密。

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對投訴、舉報的重點問題組織專項核查。

對市場主體投訴反映的共性、普遍性問題,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第七條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推進和落實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逐步減少企業資質、配額、數量、許可等管理措施。

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清單外事項按照境內外一致原則實施管理,并推進擴大跨境服務貿易對外開放領域。

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在服務貿易管理體制、促進機制、發展模式、監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試。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且僅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不進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第八條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高標準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口岸基礎設施,不斷豐富和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地方特色功能應用,實行口岸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公示制度,規范口岸合規收費,并逐步推進簡并港口收費項目,降低港口收費標準,減少貿易合規成本。

海關應當落實通關便利化政策,精簡監管證件和隨附單證,簡化貨物流轉流程和手續,提升通關效率。除依法需要檢驗檢疫或者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貨物外,貨物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按照有關規定徑予放行。

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強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動植物疫情信息共享,探索認可海南自由貿易港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間動植物檢疫措施的等效性。

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什么為基礎建立

法律分析: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新時代高水平對外開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排頭兵。目前,我國已設立了18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為不斷完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探索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提供了新的制度供給、經驗方法和實踐模式。“十四五”時期將是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階段,這要求我們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姿態擁抱經濟全球化,通過更大范圍、更深層次、更寬領域的對外開放,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高標準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尤其是以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為龍頭,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開放新高地。為此,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應重點圍繞制度型開放示范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示范區等進行謀篇布局。

法律依據:《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在天津設立的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

第三條 自貿試驗區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擴大投資領域開放,推動貿易轉型升級,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建立與國際貿易投資規則相銜接的制度框架和監管模式。

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意義

法律分析: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將黨中央的部署法律化、制度化,通過立法引領和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建設,對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十分有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第一條:為了建設高水平的中國特色海南自由貿易港,推動形成更高層次改革開放新格局,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在海南島全島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實現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

海南自由貿易港是在改革開放40年來的實踐經驗基礎上,推動構建全球更加開放、公平的世界經濟新秩序的重要試驗平臺,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從國際形勢來看,經濟全球化趨勢受到貿易保護主義沖擊,新舊動能轉換加速,世界經濟格局面臨著新的結構關系重塑。

目前因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世界經濟增速下滑趨勢明顯。但隨著數字經濟時代的來臨,服務貿易、數字貿易等新興貿易形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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