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俄羅斯水產品貿易(在俄羅斯海參崴都有什么水產品)

时间:2024-06-02 16:42:10 编辑: 来源:

在俄羅斯海參崴都有什么水產品

有俄羅斯海參、帝王蟹、皮皮蝦、基圍蝦等。

海參崴,南臨日本海,東依鄂霍次克海,是俄羅斯濱海邊疆區的首府,俄羅斯遠東地區最大的城市。海參崴是在1860年的《中俄北京條約》簽訂后割讓的。海參崴是我們的稱呼,俄羅斯則稱呼這里為符拉迪沃斯托克,俄語意為“統治東方”。從這一點,就能感受到當年沙俄對東方的覬覦之心。

中國運往俄羅斯的貨物有哪些

中國運往俄羅斯的貨物有機械設備和電子產品、紡織品和服裝、化工產品、農產品和食品、建材和家居用品。

1、機械設備和電子產品:中國向俄羅斯出口大量的機械設備和電子產品,如工程機械、汽車、摩托車、計算機、手機、電視等。

2、紡織品和服裝:中國是紡織品和服裝的生產大國,向俄羅斯出口大量的紡織品和服裝,如棉紡織品、化纖紡織品、服裝、鞋類等。

3、化工產品:中國向俄羅斯出口大量的化工產品,如塑料制品、化肥、化工原料、涂料、化妝品等。

4、農產品和食品:中國向俄羅斯出口大量的農產品和食品,如糧食、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等。

5、建材和家居用品:中國向俄羅斯出口大量的建材和家居用品,如木材、玻璃、石材、家具、廚具、燈具等。

中俄貿易的重要性

1、經濟互補性:中俄兩國經濟互補性強,俄羅斯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如石油、天然氣、金屬礦產等,而中國擁有龐大的制造業和消費市場。中俄貿易有助于兩國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2、貿易額逐年增長:近年來,中俄貿易額逐年增長,表明兩國經濟聯系日益緊密。中俄貿易額在全球貿易總額中的比重也在不斷增大,這表明中俄貿易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3、區域合作:中俄兩國在亞洲地區具有重要地位,中俄貿易有助于推動亞洲區域的經濟合作和發展。同時,中俄兩國在上海合作組織等區域性組織中的合作,也有助于促進區域穩定。

有哪些國家可以進口海鮮

在最新更新的《輸華貿易國家水產品品種目錄》中查詢到相應的產品才可以進口。

因為并不是所有海鮮都允許進口,海鮮進口前除了需要確認出口商資質,同時需要確認海鮮準入資質。

哪些國家禁止日本海鮮進口

禁止日本海鮮進口的國家:中國、俄羅斯。

中國決定從2022年8月24日起,禁止進口來自日本東京、福島等地區的海鮮產品,包括活體、冷凍、冷藏、干制海鮮以及海鹽和海藻等。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也宣布了類似的措施。這些舉措旨在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和健康,防止受到放射性污染的食品進入市場。

俄羅斯聯邦獸醫和植物衛生監督局也在2023年8月24日發表聲明說,俄羅斯與許多國家一樣關注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對食品安全的影響,因此將對從日本進口的魚類和海鮮的放射性參數加強監管。監督局說,“如果檢測到過量放射性物質,將對來自日本的此類貨物供應采取限制性措施。”

禁止日本海鮮進口的影響

1、市場需求變化:暫停進口日本海產品可能會導致我國消費者對海產品的需求減少,從而影響相關行業的發展。同時,由于進口受限,國內市場供應可能會出現短暫緊張,進一步影響市場價格。

2、貿易關系影響:暫停進口日本海產品可能會對中日兩國的貿易關系產生負面影響。雙方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多個領域的合作都可能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到兩國間的友好往來。

3、產業鏈調整:受到進口限制的影響,我國相關企業可能需要調整產業鏈布局,尋找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替代品。這將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成本產生一定影響。

分析韓國地理環境及對外貿易政策等

大韓民國位于亞洲東北部, 是與大陸連接的由北向南伸展的半島國家

半島南北長約1000公里,東西最短距離為216公里,總面積22萬平方公里 半島的西北部與中國的東北部接壤,鴨綠江和圖們江是韓國和中國以及俄羅斯的國土分界線 半島東北部的東海與日本相望

東經124***度之間,韓國的標準時間子午線是135度,比世界標準時間快9個小時

全國國土的70 是山地和丘陵地帶,東北部的地形最為陡峭崎嶇,西南部是一望無際的平原也是韓半島的谷倉

半島東部的海岸線較平直且水深,西部海岸線較曲折而水淺,南部海岸曲折多灣,分布著3400個大小島嶼 韓國的河川寬廣,流速緩慢,呈現大陸性的特征 重要的河流有漢江 514公里 ,錦江 401公里 ,洛東江 525公里 等

地理位置--韓國位于亞洲大陸東北部,北緯33 43度,東經124-132度之間/最高的山峰--濟州的漢拿山,

海拔1950米 智異山,海拔1915米 雪岳山,海拔1708米/ 最長的河流--漢江,782公里

洛東江,522公里 錦江,396公里.

韓 國 貿易政策

一、外貿基本情況

韓國實行政府主導的外向型經濟發展戰略,以“貿易立國”,利用國際市場的有利條件,克服國內資源貧乏、市場狹小的不利因素,實現了經濟騰飛,躋身新興工業國行列。

據韓國貿易協會統計,2005年1-11月,韓國外貿進出口總額4958.21億美元,同比增長12.2% ;其中出口2589億美元,同比增長16.4% ;進口2369.21億美元 ,同比增長16.4% 。2004年,韓國貿易規模居世界第十二位,出口和進口分別居第十二位和第十三位

近年韓國主要出口商品為電氣電子產品(半導體、家用電子產品、電腦及周邊設備、手機 )、汽車、船舶、 石化產品、 一般機械、 鋼材、紡織品等;主要進口商品為半導體等電子零部件、原油、農林水產品、電氣電子產品、機器設備、鋼鐵、石化產品等。韓國的存儲半導體芯片(DRAM)、超薄膜液晶顯示器(TFT-LCD)、平板玻璃、微波爐、CDMA移動電話機、光盤驅動器、電腦顯示器、電子血壓計等在世界市場所占份額排名前列。韓國的主要貿易伙伴是美國、日本、歐盟、中國、東南亞、臺灣等。

韓國的工業品平均進口關稅為8%。

二、外貿管理體制

《對外貿易法》是韓國政府管理和振興對外貿易的基本法,與《外匯交易法》、 《關稅法》、《有關提高出口產品質量的法》和為保護、扶植特定貿易的各項“振興法”、與貿易有關的個別行政法規等構成了韓國對外貿易管理體制的基本框架。

根據韓國《政府組織法》,產業資源部負責總的貿易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外交通商部的通商交涉本部負責對外通商交涉;農林部、海洋水產部、文化觀光部、建設交通部、情報通信部等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涉及其主管領域的具體商品的貿易政策;產業資源部下屬貿易委員會負責對因外國商品進口所造成損害產業的救濟。韓國除根據烏拉圭回合協議對部分農產品(60余種)進口實行數量限制外,一般商品均可自由進出口。韓國政府承諾逐漸解除對商品進口的限制,至2004年解除對最后一項商品--大米的進口限制后,實行完全貿易自由化。

韓國外貿行業1986年起先后實行過許可制、登記制、申報制。 據韓國《對外貿易法》,2000年1月1日起,外貿行業完全自由化,任何個人和企業均可自由從事對外貿易活動。 只是為了便于通關和海關統計,鼓勵性實施“貿易業固有編號制度”, 即鼓勵從事外貿的企業到韓國貿易協會申領一個與企業對應的固定編號,在通關時填寫。

但藥品、農藥、有害化學物質、石油、香煙、人參、指定農水產品和外國期刊電影等特殊商品進出口的經營需依照相關法律獲得許可后方能進行。

三、進出口商品管理

韓國原則上商品可自由進口,但為了履行有關國際規定,需要對進出口商品進行限制時,即在最小的程度內進行限制。產業資源部通過發布“進出口公告”、“綜合公告”、“戰略物資進出口公告”等形式,確定限制進出口商品的種類、數量、金額或交易地區,以及許可的申請程序等。 這類公告在產業資源部的網頁上均可查詢。

進出口公告,為不定期發布,在未發布新的公告前,舊的公告始終有效。公告主要規定限制進口的商品種類和數量,公告中未列入限制類名單的商品原則上均可自由進出口。

綜合公告是指產業資源部對在《對外貿易法》規定之外、韓國有關部門制定的53個特別法中有關進出口貿易的限制措施進行綜合后發布的公告。綜合公告主要依據關貿總協定(GATT)的有關規定限制進出口商品的進口條件(標準、規格等)和程序,其限制對象主要是危害人類生命及健康安全、污染環境或有違國際公約的商品。

據韓國對外貿易法實行令,目前實施出口審批管理的商品有以下幾類:紡織品協定有關的商品;自律限制商品;政府間協定規定的商品;資源保護類商品。目前沒有實施進口審批管理的商品。進出口公告在列明需要“承認”(類似于“申領制”,即企業據以往的實績和需要,到有關主管部門去申請)的進出口商品的同時,也列名主管部門(主要由相關行政部門或相關行業團體負責人負責),從事外貿者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

此外,鑒于農水產品的特殊性,韓國對進口農產品、出口農產品、進口后加工 的農產品實行特別的檢驗制度,對部份水產品要求在指定機構接受檢驗。農林部根 據《進出口農產品檢驗特別法》,委托農業協同組合中央會和農水產品流通公社對農產品實行檢驗。水產品的檢驗由國立水產品檢驗所統一進行。

四、對特定貿易方式的管理

韓國實行貿易自由化,但產業資源部對下列貿易方式進行特別管理:

(1) 可能逃避進出口限制或妨礙實行產業保護政策的交易

(2) 物品的移動全部在海外發生,而結算在國內進行但有可能發生資金回收困難的交易

(3) 不發生資金結算只有物品移動的交易

根據以上規定,寄售貿易、租賃貿易、轉口貿易、委托加工貿易、記帳貿易(包括易貨貿易和補償貿易)、中介貿易和無單據出口(no draft export)等都需獲得產業資源部的批準才能進行。

五、對戰略物資進出口的特別管理

韓國政府對一些關系國際和平和國家安全的商品(簡稱“戰略物資)實行出口審批制、進口許可制等特別的管理辦法。產業資源部就戰略物資的商品名稱、規格、出口限制地區、獲得出口審批或進口許可的程序等作出規定并予以公告。產業資源部下屬戰略物資進出口統制委員會負責對各項限制措施的審議。

六、正常進出口貿易秩序的維持

根據GATT和WTO有關協定,以及韓國內有關法律的規定,當外國商品正常或非正常大量進口導致國內相關產業受損時,韓國政府可通過征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或實行保障措施等手段對相關產業進行救濟;或國內產業要求,通過在正常關稅的基礎上加征極高調節關稅限制部分商品進口,以保護國內產業利益;或在正常關稅基礎上實行彈性下調關稅,以鼓勵國內緊缺的原材料性商品進口,減少企業生產成本,提高競爭力,平抑物價。

《對外貿易法》對國內貿易業者從事侵犯商標權、知識產權、侵害他人利益、違反原產地規則等不公平貿易行為規定了限制和懲罰措施。

當貿易伙伴國發生戰爭、災難或對韓國采取歧視,違反國際公約關于維護世界和平、保護動植物生態環境等規定的行為時,韓國政府可對與該國的進出口貿易采取特別限制措施。

韓國政府通過各進出口組合對貿易業者的行為進行規范和管理,以維持正常的貿易秩序。

此外,韓國政府依據WTO“紡織及服裝協定”(MAF),對紡織品貿易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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