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買代言的粉絲(明星做品牌代言是不是對粉絲割韭菜?)

时间:2024-05-19 10:11:53 编辑: 来源:

為什么現在明星代言品牌,消費者不買賬了?

‍‍這是消費者逐步成熟和理智的表現。原因如下:

一,商家找明星做代言的太多

一個東西出現太多次,人們自然會感覺麻木,甚至抵觸。

二,明星同時代言多品牌

一個明星同時代言十多種產品,且各個產品間風馬牛不相及。

比如張柏芝同時代言過風馳天下XX摩托、幼兒奶粉、珠寶。有次我去四線城市出差,居然發現她還代言了一個大型家具城和一個防盜門!一時讓我感覺非常之詫異+極度反感。

與此同時,這也反映出一個問題——明星為產品代言的時候,并無為產品背書意識。甚至他很可能不知道自己代言的產品究竟質量如何,更沒有親自去試用這個產品。從而給消費者以一種這樣的感覺:只要花錢就能請到明星做代言。所以,自然不買賬。

三,明星人設崩塌現象頻出

現在的明星已經成為一個中性詞。很多明星在接了很多代言之后,爆出出軌門作假門酒駕門吸毒門……私生活混亂,人品低下。

這種情況下再讓明星做代言,頂多讓客戶知道:哦,這個東西請XX做廣告了呀。但根本不會達成購買行為。

四,過氣明星做代言純屬自我消耗

現在當紅炸子雞代言價格很高。于是有些產品會找一些過氣明星充當代言人。這給消費者的感覺更加不好。

藝人應當是拿自己的作品說話,憑作品來賺錢。而不是靠消費以往的粉絲賺錢。所以現在很多人對于過氣明星出來打廣告,第一反應是——哈,這家伙,缺錢吧!

說到這里,我一定要吐槽這兩口子,天天他好我也好,洗洗更健康,真是煩死人了!

五,產品售后與代言明星無關

客戶出于對明星的信任,才選這款產品。但當產品被曝出嚴重質量問題時,明星頂多是停止代言這個廣告,但是并不會為此承擔任何責任,毫發無損。錢該拿繼續拿。給客戶的感覺是純靠消耗我對你的信任度賺錢。言而無信。

鑒于此,我建議:

1嚴控明星代言產品數量;同一階段,該明星只能代言一種產品;

2推行產品試用制。代言前進行至少一個月的試用;

3產品售后明星負責制,出質量問題,明星要負責任。不能揣著代言費就跑了。同時這一舉措也倒逼明星謹慎選擇代言產品。

最后想說的是:明星,并為消費者負責。

如果覺得我寫得不錯,請為我點贊。

明星做品牌代言是不是對粉絲割韭菜?

你和我朋友,明星自制品牌賣高價,這不是對粉絲割韭菜,只要沒有強迫性的情況下當然不是這種行為

對于一些明星自創品牌賣高價的這一行為,我個人認為并不能夠簡單的就定性為是在收割自己的粉絲,在看待這一現象的時候,我們還是應該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樣才能夠給出一個客觀而公允的評價。

首先,對于一些明星來說,之所以能夠有極高的人氣,能夠讓自己在事業中獲得輝煌的成就是來源于自己粉絲的支持和熱愛。但是一些明星卻并沒有認識到這一點,把自己的粉絲當作自己獲取更高收益的來源,推出一些自創品牌的目的,就是為了讓自己的粉絲去購買,從而讓自己獲得更高的收入,

但是這些自創品牌的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并沒有自己所宣傳,或者是自己所銷售的價格那樣的符合實際,因此,這種行為被一些人所詬病,并且認為是在收割自己的粉絲并沒有冤枉他們,這些明星確實應該好好的反思一下自己的行為,要認識到自己粉絲對于自己的重要性,不要因為這種行為傷害到自己的粉絲的情感。

但是另一方面來說,如果是一些明星自創的品牌,

雖然賣的價格比較高,但是本身產品比較有競爭力,并且得到了自己粉絲的一致認可,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就另當別論了,畢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商品都講究著優勝劣汰,市場的回饋和反應是衡量一個品牌,一件商品是否真正具備實際價值的最好試金石,很多時候我們也不應該只盯著價格本身來看,也要看實際的商品,從實用屬性和成本等方面是否真正的與價格相匹配,,如果確實如此的話,

那么這些自創品牌的商品得到粉絲們的追捧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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