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與主播簽訂直播帶貨合同(直播帶貨需要注意什么?)

时间:2024-06-03 10:41:46 编辑: 来源:

娛樂主播轉帶貨主播算違約嗎

人和平臺簽了合同的主播肯定是不能再在其他平臺直播的,否則算是違約。如果主播是有公會的話,我有見過公會安排自己的主播這個時間段在這個平臺播,另一個時間段在別的平臺播。如果是個人直播,又沒和平臺簽約的話就隨便播。

      法律依據:《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三條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要求其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平臺公約。

主播在帶貨直播時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近年來,電商領域競爭激烈。而隨著直播的興起,“直播帶貨”成為一種新的電商模式。不少直播網紅成為“帶貨王”,一次直播就可能帶來幾千萬甚至上億的銷售額,某些頭部直播網紅年收入上億。

不過,與傳統的電商一樣,直播電商也存在著貨品質量問題和虛假宣傳問題。2019年,某頭部電商主播就“翻車”了,其推薦的某品牌不粘鍋在直播煎雞蛋的過程中粘鍋了。還有網友反映,在一些直播中買到的東西與主播介紹的不一樣。根據中消協的報告,在電商直播中購物,還存在著維權時找不到客服,或者找不到經營者的情況。

直播電商的規模越來越大,也越來越需要規范。首先要厘清的,是主播在電商中的角色。主播帶貨,到底屬于自己作為經營者賣貨,還是只是給別的經營者做廣告呢?不同的角色,意味著主播在商品交易中的法律地位不同,要適用不同的法律來監管。

有一些電商主播在直播中賣的是自己店鋪的商品,從直播室的商品鏈接點過去,是主播自家的網店。這種情況下,電商直播就和線下商家在自家店門口吆喝一樣,主播就是商品的經營者,要承擔商品經營者的法律責任,需要對商品信息的真實性和商品質量負直接責任,也是商品售后服務的直接責任人。

有些主播,尤其是網紅主播,在直播中主要是介紹其他商家的商品,為別的商家帶貨,賺取提成。在這樣的場景中,主播可以被認為是在給商家做廣告,需要根據廣告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廣告法中,還有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等不同的角色。一般來說,主播都身兼廣告發布者和廣告代言人。廣告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一般由廣告主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廣告經營者、發布者或代言人等也有一定責任保證廣告的真實性,如果明知廣告虛假,仍然發布或者做推薦的,應該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對于廣告代言人,廣告法還明確規定,不能推薦自己沒有用過的商品或者沒有接受過的服務。但是做電商直播中,主播推薦自己以前根本沒有用過的產品的,比比皆是。

規范直播電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出手,無論是主播作為經營者還是作為廣告發布者代言人,其行為都在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范圍內。網絡平臺也要承擔其相應的責任。直播平臺應該對直播內容加強監管,并將直播保存備查,以保證如果主播在直播中有虛假陳述誤導消費者的內容,能夠找到原始證據。電商平臺也要加強對平臺上網店的監管。主播帶貨,總要有個實際賣貨的網店來完成交易。無論消費者流量是從哪里來的,網店作為商品經營者,都要對商品質量負起直接的責任,如果商品出現問題,網店必須負責到底。

簽了直播合作協議想走怎么辦

簽了直播合作協議想走可以解除合同。

主播簽約直播平臺后,不想干了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簽訂的是勞動合同,提前30天通知直播平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簽訂的不是勞動合同,可以協商解除。但一般要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帶貨主播直播合作協議解約不了方法如下:

1、可以與另一方協商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解約;

2、當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可以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

3、如果你簽訂了直播合同,對方也簽字蓋章了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履行合同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經濟損失;

4、如果對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或者待遇,使用對方違約,可以要求支付支付工資,否則,可以解除合同。對方不敢起訴,起訴也是打官司對方也會敗訴。

綜上所述,簽了直播合作協議想走可以與對方溝通和協商解決,按照合同解約。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直播帶貨需要注意什么?

直播第一點:直播間特色

隨著直播帶貨的主播越來越多,帶貨直播這個行業的競爭也是越來越激烈,從一開始的直播帶貨就能賣,到現在的直播帶貨主播很會說也不一定能賣出成績,那么這個時候對于主播來說月有自己的特色,就越能留住觀眾,進行有效的轉化;

直播第二點:帶貨商品詳解

直播第三點:客戶關系維護

直播第四點:下直播不下播

作為主播,除了定時進行直播外,在非直播時間最好也要進行一些短視頻的拍攝,這些短視頻不管是關于商品的還是關于生活的,這些都是在直播外和粉絲進行互動的方式,可以更好地維護主播與粉絲之間的關系。

你好,我公司想要培養主播(直播帶貨的),怕她們給人挖走,所以想簽經紀約,設違約金,需要什么資質嗎?

感謝邀請。

直播帶貨的話,你如果為了防止帶貨主播被別人挖走,簽署獨立的經紀協議,只需要你有一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資質即可,營業執照里面的經營范圍包含「演出及其經紀業務」即可。不然你是沒辦法和她簽署演出經紀協議的。

山東公司花2萬元請主播直播帶貨卻只賣了1357元,你如何看待這件事?

現在很多公司會考慮線上銷售,而且網紅主播帶貨的這種模式也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有一家山東的公司就采用了這樣的模式來銷售自己公司的產品,只是沒想到效果差強人意。聘請網紅來做主播帶貨支付了2萬元的服務費用,但是最后商品只售賣出了1357元,這樣大的反差讓商家肯定難以接受。對于這種結果,我認為也屬于正常,畢竟現在人們對于網紅主播帶貨的認知也相對清醒一些了,不像之前盲目的跟隨消費。

一、主播帶貨翻車比比皆是,未必就可以賺得盆滿缽溢。

很多人看到網上賣貨的時候如果找一個網紅或者知名人士做主播,就會促進銷量大增,所以有的公司也就想模仿這個套路進行銷售。但是往往是看別人做的很好,到了自己的頭上卻是沒那么好的效果,其實這跟很多因素都有關,不會說你付出了就一定有回報,還得根據自己商品的品質,以及顧客是否有需求等多方面進行評估和預測。山東這家公司花費2萬元請主播,沒想到只賣出去1357元的產品,這就是沒有做好預測的原因。

二、主播帶貨服務費2萬元,最后結果讓商家很失望,就應該遵守合同約定退回費用。 三、跟隨個主播購物,消費者還是需要冷靜些。

很多人購物都是盲從的心理,看到一些視頻或者網站給自己推銷,也不考慮是不是靠譜,是不是需要就下單購買,等買回來才發現是沒用的物品,閑置起來。或者等買回來才發現質量根本不過關等,這都是因為消費的時候太沖動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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