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各國在國際貿易中一般征收的關稅為(介紹一下“關稅”)

时间:2024-05-14 01:03:31 编辑: 来源:

一般貿易進口中,關稅和增值稅怎么計算

一、進口關稅稅款的計算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

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在計算關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進口稅款繳納形式為人民幣。

2.完稅價格金額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貨物的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免稅。

二、進口增值稅的計算

進口增值稅計算公式 :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增值稅率

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

擴展資料:

進口稅:

1、定義:

由于世界各國所征收的關稅大多采用這種稅,所以國際上通常所稱關稅或國際關稅協定,國際關稅談判所指的關稅,一般均指進口稅。

2、分類

一般進口稅主要可分為最惠國稅和普通稅。

3、意義

征收進口稅,可以增加進口貨物成本,削弱其在進口國市場的競爭能力,保護進口國商品的生產和經濟的發展。

4、現狀

根據關稅法律制度的規定進口關稅一般采用比例稅

法律主觀:

稅收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生活中處處都會產生稅收,買一個面包會有營業稅。買一件外國產的衣服會產生關稅。一、進口關稅稅率的具體內容1、進口關稅稅率之一消費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我國目前僅對4類貨物征收消費稅。第一類:過度消費會對身體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酒精、鞭炮、焰火。第二類: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化妝品以及護膚護發品。第三類:高能耗的高檔消費品,例如小轎車、摩托車、汽車輪胎。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例如汽油、柴油。2、進口關稅稅率之二增值稅我國的增值稅應稅貨物全部從價定率計征,其基本稅率為17%,但對于一些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其增值稅稅率較低為13%。下列各類貨物增值稅稅率為13%:(1)糧食、食油植物油;(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3)圖書、報紙、雜志;(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5)金屬礦和非金屬礦等產品(不包括金粉、鍛造金,它們為零稅率);(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3、進口關稅稅率之三手續費海關監管手續費是指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口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征收海關監管手續費的辦法》的規定,對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實施監督、管理所提供服務征收的手續費。二、我國的關稅政策關稅政策是國家在某一時期的指導思想與行動準則。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以財政關稅政策服從于保護關稅政策的復合型關稅政策,即貫徹國家的對外開放政策,鼓勵出口和擴大必需品的進口,保護和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這一關稅政策通過如下原則具體表現出來:1.對進口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而且國內不能生產或者供應不足的動植物良種、肥料、飼料、藥劑、精密儀器、儀表、關鍵機械設備和糧食等,予以免稅或低稅;2.原材料的進口稅率一般比半成品、成品要低,特別是受自然條件制約、國內生產短期內不能迅速發展的原材料,其稅率應更低;3.對于國內不能生產的機械設備和儀器、儀表的零件、部件,其稅率應比整機低;4.對國內已能生產的非國計民生所必需的物品,應制定較高的稅率;5.對國內需要進行保護的產品和國內外價差大的產品,應制定更高的稅率;6.為了鼓勵出口,對絕大多數出口商品不征出口關稅,但對在國際市場上容量有限而又競爭性強的商品,以及需要限制出口的極少數原料、材料和半制成品,必要時可征收適當的出口關稅。三、關稅的作用各種名目的關稅也都是進口稅,例如,優惠關稅、最惠國待遇關稅、普惠制關稅、保護關稅、反傾銷關稅、反補貼關稅、報復關稅等。使用過高的進口關稅,會對進口貨物形成壁壘,阻礙國際貿易的發展。進口關稅會影響出口國的利益,因此,它成為國際間經濟斗爭與合作的一種手段,很多國際間的貿易互惠協定都以相互減讓進口關稅或給以優惠關稅為主要內容。“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就是為了促進國際貿易和經濟發展為目的而簽訂的一個多邊貿易協定,它倡導國際貿易自由化,逐步取消各種貿易壁壘,其中最主要的一項措施就是通過締約方之間的相互協商、談判,降低各國的進口關稅水平,對締約方的關稅加以約束,不得任意提高。由于關稅是通過市場機制調節進出口流量的,在目前階段還允許以進口關稅作為各國保護本國經濟的唯一合法手段。但通過幾個回合的關稅減讓談判,各國的關稅水平大大降低。

關稅包括哪些

1.按征收對象分,有進口稅、出口稅和過境稅。

(1)進口稅。它是指海關在外國貨物進口時所課征的關稅。進口稅通常在外國貨物進入關境或國境時征收;或在外國貨物從保稅倉庫提出運往國內市場時征收。現今世界各國的關稅,主要是征收進口稅。征收進口稅的目的在于保護本國市場和增加財政收入。

(2)出口稅。它是指海關在本國貨物出口時所課征的關稅。為了降低出口貨物的成本,提高本國貨物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世界各國一般少征或不征出口稅。但為了限制本國某些產品或自然資源的輸出,或為了保護本國生產、本國市場供應和增加財政收入以及某些特定的需要,有些國家也征收出口稅。

(3)過境稅。又稱通過稅。它是對外國貨物通過本國國境或關境時征收的一種關稅。過境稅最早產生并流行于歐洲各國,主要是為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而征收的。后由于各國的交通事業發展,競爭激烈,再征收過境稅,不僅妨礙國際商品流通,而且還減少港口、運輸、倉儲等方面的收入,于是自19世紀后半期起,各國相繼廢止征收,1921年資本主義國家在巴塞羅那簽訂自由過境公約后,便廢除了過境稅的條款。

1.按征收對象分,有進口稅、出口稅和過境稅。

(1)進口稅。它是指海關在外國貨物進口時所課征的關稅。進口稅通常在外國貨物進入關境或國境時征收;或在外國貨物從保稅倉庫提出運往國內市場時征收。現今世界各國的關稅,主要是征收進口稅。征收進口稅的目的在于保護本國市場和增加財政收入。

(2)出口稅。它是指海關在本國貨物出口時所課征的關稅。為了降低出口貨物的成本,提高本國貨物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世界各國一般少征或不征出口稅。但為了限制本國某些產品或自然資源的輸出,或為了保護本國生產、本國市場供應和增加財政收入以及某些特定的需要,有些國家也征收出口稅。

(3)過境稅。又稱通過稅。它是對外國貨物通過本國國境或關境時征收的一種關稅。過境稅最早產生并流行于歐洲各國,主要是為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而征收的。后由于各國的交通事業發展,競爭激烈,再征收過境稅,不僅妨礙國際商品流通,而且還減少港口、運輸、倉儲等方面的收入,于是自19世紀后半期起,各國相繼廢止征收,1921年資本主義國家在巴塞羅那簽訂自由過境公約后,便廢除了過境稅的條款。

2.按征收目的分,有財政關稅和保護關稅。

(1)財政關稅。又稱收入關稅。它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主要目的而課征的關稅。財政關稅的稅率比保護關稅低,因為過高就會阻礙進出口貿易的發展,達不到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財政關稅的意義逐漸減低,而為保護關稅所代替。

(2)保護關稅。它是以保護本國經濟發展為主要目的而課征的關稅。保護關稅主要是進口稅,稅率較高。有的高達百分之幾百。通過征收高額進口稅,使進口商品成本較高,從而削弱它在進口國市場的競爭能力,甚至阻礙其進口,以達到保護本國經濟發展的目的。保護關稅是實現一個國家對外貿易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

3.按征收標準分,有從量稅、從價稅、混合稅和滑準稅。

4.按稅率制定分,有自主關稅和協定關稅。

(1)自主關稅。又稱國定關稅。一個國家基于其主權,獨立自主地制定的、并有權修訂的關稅,包括關稅稅率及各種法規、條例。國定稅率一般高于協定稅率,適用于沒有簽訂關稅貿易協定的國家。

(2)協定關稅。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通過締結關稅貿易協定而制定的關稅稅率。協定關稅有雙邊協定稅率、多邊協定稅率和片面協定稅率。雙邊協定稅率是兩個國家達成協議而相互減讓的關稅稅率。多邊協定稅率,是兩個以上的國家之間達成協議而相互減讓的關稅稅率,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中的相互減讓稅率的協議。片面協定稅率是一國對他國輸入的貨物降低稅率,為其輸入提供方便,而他國并不以降低稅率回報的稅率制度。

5.按差別待遇和特定的實施情況分,有進口附加稅、差價稅、特惠稅和普遍優惠制。

(1)進口附加稅。它是指除了征收一般進口稅以外,還根據某種目的再加征額外的關稅。它主要有反貼補稅和反傾銷稅。

(2)差價稅。又稱差額稅。當某種本國生產的產品國內價格高于同類的進口商品價格時,為了削弱進口商品的競爭能力,保護國內生產和國內市場,按國內價格與進口價格之間的差額征收關稅,就叫差價稅。

(3)特惠稅。又稱優惠稅。它是指對某個國家或地區進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給予特別優惠的低關稅或免稅待遇。但它不適用于從非優惠國家或地區進口的商品。特惠稅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

(4)普遍優惠制。簡稱普惠制。它是發展中國家在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上經過長期斗爭,在1968年通過建立普惠制決議后取得的。該決議規定,發達國家承諾對從發展中國家或地區輸入的商品,特別是制成品和半成品,給予普遍的、非歧視性的和非互惠的優惠關稅待遇。

關稅減讓的關稅減讓原則

關稅減讓原則是指通過談判削減關稅并盡可能地消除關稅壁壘,并且削減后的關稅應得到約束,不得再進一步提高。關稅減讓原則是關貿總協定的基本原則,也是其最初協議和所組織的多邊談判的核心目的。關貿總協定的關稅減讓始終建立在各成員方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因而具有極大的凝集力和有效性。關稅減讓原則的宗旨是降低各成員方進出口關稅的總體水平,尤其是降低阻礙商品進口的高關稅,以促進國際貿易的自由化發展。

《1994年關貿總協定》關稅減讓原則主要涉及協定的序言、第1條(最惠國待遇原則)、第2條(減讓表)、第28條(關稅減讓的程序)等有關條款所確立的關稅減讓原則和約束機制。 在國際貨物貿易的多邊談判中,關稅減讓原則具體體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1.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實現關稅減讓

《1994年關貿總協定》序言將大幅度削減關稅確定為其基本宗旨之一,并且,規定取消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以互惠互利協議的形式實現關稅減讓。

2.非歧視性地征收關稅

這是最惠國待遇的基本要求。世貿組織的關稅減讓是通過雙邊或多邊貿易談判,經由各成員方權衡各自的利益,主動承諾,并將其削減關稅的承諾載明在關稅減讓表中,其后運用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原則,適用于所有成員方。根據協議第1條最惠國待遇原則的規定,這樣通過雙邊或多邊貿易談判方式所減讓的關稅就擴展到了所有成員方。但經濟一體化組織內部成員方之間的優惠、對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關稅優惠則屬例外。

3.直接降低關稅稅率并約束關稅

大幅度地普遍地降低關稅水平,是關貿總協定關稅減讓原則的重要體現。根據協議第2條減讓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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