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受托代理出口的外貿企業(外貿進出口代理公司主要有哪幾種呢?)

时间:2024-06-03 12:10:30 编辑: 来源:

外貿進出口代理公司主要有哪幾種呢?

外貿進出口代理公司可分為:

生產產品的進出口公司  

 2.代理進出口手續進出口公司  

 3.代理產品買賣的進出口公司

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委托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出口退稅算哪誰的?報關單和核銷單上的單位名稱應該是誰?

1、退稅由外貿公司申請,你們應該和外貿公司協商最后退稅給你們;

2、雙抬頭,經營單位是外貿公司,發貨單位是你們;

3、核銷單也是外貿公司的;

如果不是特別需要的話,建議你們自己出口吧,貌似委托出口沒啥意義。

委托出口和代理出口

法律客觀:

一、代理出口業務的概念代理出口是指外貿企業或其他出口企業,受委托單位的委托,代辦出口貨物銷售的一種出口業務。代理出口業務的特點是,受托單位對出口貨物不作進貨和自營出口銷售的帳務處理,不負擔出口貨物的盈虧。在代理出口業務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委托企業屬自營出口銷售。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辦理規定委托代理出口業務,1995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辦理退稅改由委托方辦理退稅,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在一般情況下,《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由受托代理出口企業在代理出口貨物已實際結匯后,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稅務機關應及時錄入證明的有關內容,并與有關電子數據核對無誤后出證。在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受托代理出口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1、委托代理出口協議;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3、出口貨物外銷發票;4、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協議規定由委托方收匯核銷的除外。出口企業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出口貨物一并報關出口或收匯核銷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報關單或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三、委托代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規定(一)準予辦理退稅的企業范圍及貨物范圍1、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含擴散產品、協作生產產品、國家稅務局國稅發[1991]003號文件規定的貴重貨物);2、有出口經營權的商業、物資、供銷、外貿、工貿等企業收購的按規定準予退稅的貨物。對無出口經營權的流通性公司經營的貨物及生產企業外購貨物委托出口企業代理出口的,一律不予辦理退稅。委托方在申請辦理退(免)稅時,必須提供下列憑證資料:⑴代理出口貨物證明;⑵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⑶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協議規定由受托方收匯核銷的除外;⑷代理出口協議(合同)副本;⑸出口貨物銷售明細帳;受托方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貨物一并報關或收匯核銷的,委托方申請退稅時必須提供經受托方主管出口退稅稅務機關簽章后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或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復印件。(二)代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規定代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計算,根據退稅稅款歸屬原則,應在代理出口貨物的委托方進行。

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和通過外貿企業出口區別在哪里?

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和通過外貿企業出口的區別在于:前者是委托與代理的關系,即代理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出口合同,辦理出口的相關手續,將出口收回后貨款轉給委托方,并向委托方收取代理費。而委托方需要承擔對出品商品的品質保證,承擔所有與出口相關的費用,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費。后者是外貿企業與生產廠商之間買賣關系,即外貿企業收購生產廠商的商品,并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口和承擔所有的出口費用,收取的貨款歸外貿企業所有。生產廠商還是要承擔商品的品質保證,并向外貿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

簡單地說,前者是委托和代理關系,代理方對外收到的貨款歸委托方,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費;后者是買賣關系,即對外出口的收款歸外貿公司所有,生產廠商向外貿公司開具增值稅發票。

外貿企業代理出口銷售業務收取的手續費計入什么賬戶

(一)代理出口商品收發的核算

      外貿企業根據合同規定收到委托單位發來代理出口商品時,應根據儲運部門轉來代理業務入庫單上所列的金額,借記“受托代銷商品”賬戶;貸記“代銷商品款”賬戶。代理商品出庫后,應根據儲運部門轉來的代理業務出庫單上所列的金額,借記“待運和發出商品——受托代銷商品”賬戶;貸記“受托代銷商品”賬戶。

      (二)代理出口商品銷售收入的核算

      代理出口商品交單辦理收匯手續,取得銀行回單時就意味著銷售已經確認,然而這是委托單位的銷售收入,因此通過“應付賬款”賬戶核算。屆時根據代理出口商品的銷售金額,借記“應收外匯賬款”賬戶;貸記“應付賬款”賬戶;同時結轉代理出口商品的銷售成本,根據代理出口商品的出庫金額,借記“代銷商品款”賬戶;貸記“待運和發出商品”賬戶。

      (三)墊付國內外直接費用的核算

      外貿企業在墊付國內外直接費用時,應借記“應付賬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四)代理出口銷售收匯的核算

      外貿企業代理出口銷售收匯時,如采取異地結匯法,收到銀行轉來的墊付代理出口商品的國內外直接費用和代理手續費時,根據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應收外匯賬款”賬戶。并根據業務部門轉來按代理出口銷售收入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代理手續費發票的金額借記“應收外匯賬款”賬戶;貸記“其他業務收入”賬戶。同時還應根據銀行劃撥款委托單位的金額,借記“應付賬款”賬戶;貸記“應收外匯賬款”賬戶。

      (五)代理出口銷售業務稅金的核算

      代理出口銷售業務的退稅由委托單位自行辦理。

      外貿企業代理出口銷售業務所取得的代理手續費收入,根據稅法規定,按規定的稅率交納營業稅,在月末提取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賬戶;貸記“應交稅金”賬戶。

      次月初在向稅務機關交納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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