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商務局外貿科和外資科的區別(經貿局和外經局是什么關系)

时间:2024-05-04 05:57:24 编辑: 来源:

商務局和外經貿局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商務局和外經貿局雖然都是涉外管理機構,但其職責不同。

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并擬訂實施細則;研究經濟全球化、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全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實施國家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開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貿易。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家多邊、雙邊經貿合作政策;經授權代表市政府參加國際經濟貿易組織的活動;參與多邊、雙邊經貿談判、國際服務貿易談判和國際經貿條約、協定的談判與簽署。

(十)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擬訂我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準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下、不需要綜合平衡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有關項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并)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市投資促進工作,規范對外招商引資活動。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并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貫徹落實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準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三)負責全市對外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組織實施我市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監督檢查援外項目執行情況,管理我市援外資金、援外優惠貸款、援外專項基金等;管理多邊、雙邊對我市的有關無償援助與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擬訂我市與毗鄰國家經貿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管理對俄、朝邊境小額貿易、邊民互市貿易;負責我市與俄、朝以及東北亞地區多邊、雙邊經貿會議的組織與銜接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負責同我國駐外使(領)館經商參處(室)的業務聯系,聯系外國駐我市官方商務機構。

(十六)貫徹實施有關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起草區域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經濟技術合作、國內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我市國內經貿代表團的出訪工作;負責國內其它城市經貿代表團來我市訪問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負責國內友好城市締結相關工作;負責為我市域外投資企業提供服務,制定相關服務政策和措施;負責外地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駐長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承辦我市對口支援三峽建設的具體工作。

(十七)負責指導全市流通領域的信息網絡和電子政務建設,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市內各種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等,擬訂和執行赴境外舉辦上述活動的管理辦法。

(十八)負責協調全市口岸有關工作。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經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各類開發區的政策、法規,擬訂地方性相關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外經貿發展戰略和規劃,編制全市外經貿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綜合調研,提出外經貿發展的宏觀調控和管理措施。

(三)協調指導我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四)負責全市對外貿易工作;監測分析對外貿易運行情況,規范外貿流通秩序,協調建立本市外貿促進體系;指導全市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推進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依法辦理各類企業進出口資格備案登記;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投標政策及實施辦法,編報、下達進出口配額計劃并組織實施;研究和推廣電子商務等各種新型貿易方式。

(五)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工作,按權限審批或核報國家規定限額內的外商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審批或核報國家規定限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及其變更等有關事項;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工作,檢查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組織協調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對外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資情況。

(六)負責全市加工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核準市管理權限內的加工貿易業務;監督檢查加工貿易企業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分析和報送加工貿易發展情況和工作動態;協調加工貿易企業聯網推廣與運行管理;負責加工貿易企業生產能力的審查工作。

(七)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組織實施“走出去”戰略,擬訂并執行對外經濟合作和境外投資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核報本市在境外投資設立企業(機構)、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買粉絲、服務貿易等業務;負責在港澳地區設立企業派出常駐人員的核報與宏觀管理;指導境外市場開發,規范境外投資企業經營秩序。

(八)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制訂技術貿易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協調管理出口商品質量、品牌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研究技術性貿易措施并負責有關應對工作;協調管理技術、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和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和國際招標工作,核發技術進口、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推進對外技術交流合作。

(九)負責全市機電產品的進出口工作,擬訂和執行機電產品進出口政策、措施;負責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國家機電辦管理的產品的核報工作;負責本市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的管理和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審核;協調管理大型和成套設備出口項目;負責機電出口產品技術更新改造和研發等項目管理工作。

(十)負責指導、協調本市國際服務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市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戰略、政策措施;負責本市國際貨運代理和外經貿倉儲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監督境內外各種進出口商品和對外經濟技術貿易交易會、交流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制訂我市赴境外舉辦上述活動的管理辦法。

(十一)負責全市國(境)外的經濟事務聯絡工作,負責外國和臺港澳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在穗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審批和管理;依據授權核發外國人商務來華入境簽證通知表;受理各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有關外經貿的外事業務。

(十二)協調、指導區、縣級市和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各類開發區的外經貿業務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外經貿行業業務培訓和外銷員崗位培訓、考試、頒證以及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的考前培訓、考試工作。

(十四)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外經貿行業商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協調、指導市外商投資管理服務中心和市貿促會的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經貿局或商務局下的外資處、外貿處、外企處有什么區別嗎?

我擴展一下:

三個處都隸屬于外經貿局,屬外經貿局的內設機構。

具體區別主要體現在職能上。

外資處:管理國外投資事宜,也就是外商投資相關工作。

外貿處:管理商品和勞務進出口事宜(貿易包括商品和勞務的交換)。

外企處:管理外資企業,負責外資企業的登記備案等工作。

經貿局和外經局是什么關系

是的經貿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合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擬定有關對外貿易的具體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

(二)負責宣傳世界貿易組織的各種法律文書以及多邊貿易談判的規則,引導工農業、水產及養殖等產業發展外向型經濟。

(三)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外向型經濟發展目標和發展計劃,編制本地區外向型經濟發展規劃和進出口貿易年度計劃,檢查和督促計劃的實施;管理和協調全市對外貿易工作。

(四)參加全市引進利用外資工作,管理有關國際組織對我市經濟技術合作事務;管理監督全市外援項目。

(五)組織、申報我市在境內外舉辦的對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博覽會及涉外經貿活動;完成上級下達的國際性技術合作、勞務輸出及對外援助任務。

(六)負責本市出口退稅稽核工作;負責進出口貿易配額、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工作;匯總編報全市外貿業務統計和財務、外資、外經等各類報表。

(七)指導、監督和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負責全市市級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八)負責外經貿系統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抓好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所屬外貿企業的人事勞資等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外貿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行政、上下聯系工作,完成和督促檢查落實局黨組和局長辦公會決定的事項;負責重大會議的組織和接待;負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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