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內貿易背景真實性的主要佐證單據(如何判斷貿易背景的真實性)

时间:2024-05-20 02:07:41 编辑: 来源:

如何判斷貿易背景的真實性

那么如何辨別企業是否具有真實貿易背景,僅憑一份簡單的貿易合同嗎?大家習慣性認為100%保證金足額到位、貿易合同原件與復印件審核一致,就基本能夠控制住風險。其實不然,筆者認為要控制票據業務中的貿易背景真實性風險,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簽發前到企業實地調查其資信狀況、經營情況等,對企業的主體資格予以確認,確保其提交的基本資料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二是對貿易合同的審核,主要從合同本身的真偽辨別;要素是否齊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金額與企業規模是否具有合理性等方面。

三是企業在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有一定的資金結算業務往來。

四是監控申請承兌金額與當期銷售收入是否匹配;保證承兌匯票用途、金額與客戶經營范圍及經營規模是否一致,與企業提供的會計報表是否相符。

五是注重保證金來源的審核,避免因資金來源不合法、不合規導致的法律風險。

六是簽發后客戶經理應及時收集企業的增值稅發票,并查看購銷雙方、金額及用途與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否一致;查驗發票的真偽(可以上安徽省國稅局網站查詢)。

為進一步規范銀承業務,保障資金安全,防范票據風險,我們還應嚴把“三關”:

一是調查關,每簽發一筆承兌匯票都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運作,應把企業的經營、負債、 銷售、貨款結算、盈利水平、擔保抵押資格及變現能力、風險度、兌付等情況調查清楚,準確把握第一手資料。

二是審查關,審查人員應嚴格按照審批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合規定的承兌匯票一律拒之門外。

三是檢查關,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后,客戶經理要跟蹤監督承兌匯票的使用情況,看企業是否按照購銷合同的數量和金額如期購進,有無套取銀行貼現資金和抵押貸款的情況,產品銷售市場如何,銷售貨款是否按計劃轉存。讓企業的承兌匯票運作納入銀行的監督管理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的形成。

商業發票是進出口貿易的主要單據之一,它是( )。D.在沒有匯票的情況下,出口商可憑發票向進口商收款

【答案】:ABCD

商業發票簡稱發票,是進出口貿易的最主要單據之一。它是賣方向買方開立的,對所裝運貨物做全面、詳細說明,并憑以向買方收款的貨款價目總清單。從商務上來說,進口商憑發票核對貨物及了解貨物的內在品質、規格、品種、價值等情況,它是進出口商記賬與核算的依據,在沒有匯票的情況下,出口商可憑發票向進口商收款。從國家對進出口的管制上說,發票是報關及征稅的基本依據,也是實施其他管制的基礎。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BCD。

我國出口貿易中使用的單據主要有哪幾種?其作用是什么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ioce)

裝箱單(Packing List)

銷售合同(Sales Contract)

出口報關單

報關委托書

核銷單

以上是出口報關的時候必須具備的資料

有些產品出口需要商檢,必須提供檢驗檢疫局出具的一份通關單

還有些也看目的地國家或者國外客戶的要求

產地證(CO,FORM A,FORM E,FORM F。。。)證明原產地是本國,給與目的地的一個免稅政策

單證員操作指導:辦理外貿單證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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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貿易中,貨物的交接和貨款的結算主要是通過各種商業單據的轉移來實現的。為確保這些商業單據的真實性和交易的安全、避免發票等單據的私下交易、保證商品質量,根據有關慣例和進口國的相關規定,通常由出口商所在地商會、公證/認證機構或進口國駐出口國使/領館對各種商業單據加以確認和證實。為此出口商必須對相關內容有所了解并根據具體要求準確辦理相應事務。

一、商會(即貿促會)認證

1.涉外商業單證認證范圍:商業發票及形式發票、提單(簽發提單的船公司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及有關文件在簽證機構備案,外國船公司在我國的辦事處簽發的提單不予認證)、商品數量及重量證明、各類運輸證明及單據(各類船證)、裝箱單、價格單、檢驗證書(外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如SGS、中國商檢公司出具的檢驗證如OMIC直接用于出口結匯的)、品質證書(商檢公司簽發的檢驗證書,出口方、供貨方或生產廠家出具的檢驗證、品質證、健康證、分析證等所涉及的非法檢產品)、屠宰證書、保險單(簽發保險單的保險公司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及有關文件證明在簽證機構備案)、其他用于結匯的單據和單證。

2.企業出具的證明其產品達到國內或國際標準的證明、藥品或食品衛生證明(須提供專門機構出具的佐證后方可認證);證明副本、影印件、節本與原件相符的文書、單證(衛生許可證、農藥注冊證明、質量認證證書、自由銷售證明等)。

3.包括商標注冊證書、專利證書在內的知識產權方面的證明。

4.證明事項一般為:有關文件上的簽名、簽章、印章屬實;對所申辦事實的真實性進行證明。例如:某企業在香港辦理了SASO認證,客戶要求貿促會作相關證明,其做法是:因貿促會不可直接認證境外機構出具的文件,所以申請人應以單位名義出一份《聲明》,對出口貨物的情況加以敘述(品名、數量、發票號碼等)并說明該批貨物已通過SASO認證。申*明時,應提交申請書、申請函、一式兩份的《聲明》和SASO證書原件供貿促會參考。核對無誤后,貿促會為聲明辦理商事證明,證明《聲明》上的印章屬實,并把SASO證書復印件附在認證的文件后面,對外出具。

5.認證單據的程序:提出申請(提交申請單位介紹信、填寫單證認證申請書、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護照影印件、申辦文件上印章印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手簽字樣、其它相關佐證材料)→受理(經辦人全面了解要認證的商業單據并向申請人詢問認證理由和事實)→審查(認證機構對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的書面真實性進行審查)→出證(認證機構在單據的正面加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單據證明專用章”,如要求以商會名義認證時,同時加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說明章)。

二、指定機構出證、認證如合同或信用證中要求指定機構出具相關證明或認證,當事人必須照辦。實踐中常見的有:

1.“CCC”認證服務。即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縮寫,也叫“3C認證”。我國于2003年8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國內企業生產或進口,只要是國家公布必須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認證,否則不得投放中國市場銷售。

2.環境標志。一種印刷或粘貼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的圖形標志,表明該產品不但質量符合標準,而且在生產、使用、消費及處理過程中符合環保要求,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均無損害。表現為德國“藍色天使計劃”、加拿大的“環境選擇”、日本的“生態標志”、美國“再生標志”和歐盟的“歐洲環境標志”,此外還有“ISO14000”環境標志國際認證,其目的是為了規范企業的環境行為,減少人類對環境的污染,節約資源,改善環境質量,企業可自愿選擇Ⅰ、Ⅱ、Ⅲ型環境標志認證。

3.GS認證。其含義是德語Gepru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認證),也有Germany Safety"(德國安全)的意思。GS認證以德國產品安全法(SGS)為依據,按照歐盟統一標準EN或德國工業標準DIN進行檢測的一種自愿性認證,是歐洲市場公認的德國安全認證標志。該標志是強有力的市場工具,能增強顧客的信心及購買欲望,歐洲絕大多數國家都認同該標準。產品滿足GS認證的同時也意味著滿足了歐盟的CE標志的要求。

4.CB體系。是“Certification Bodies’Scheme”(認證機構體系)的縮寫,CB體系是電工產品安全測試報告互認的第一個真正的國際體系。各個國家的國家認證機構(NCB)之間形成多邊協議,制造商可以憑借一個NCB頒發的CB測試證書獲得CB體系的其他成員國的國家認證。CB體系的主要目標是促進國際貿易,其手段是通過推動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的統一協調以及產品認證機構的合作,而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理想的“一次測試,多處適用”的目標。

5.歐盟CE認證。該標志是一種強制性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自由銷售,表明產品符合安全、衛生、環保和消費者保護等一系列歐洲指令所要表達的要求。“CE”是法語“Communate Europpene”(歐共體即現在的歐盟)的縮寫,其代表歐洲統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它還是歐盟多國語言中的“歐共體”的縮寫,最開始稱EC(英語European Community),后因法文稱謂是Communate Europpene,意大利文為Comunia Europea,葡萄牙文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為CE,也有人把CE理解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 Demand(符合歐洲要求)。

6.“SA8000”。是社會責任標準(Social Ac買粉絲untability 8000)的英文縮寫,是發達國家發起的以保護勞動環境和條件、勞工權利為主要內容的新國際標準,一些國家已將企業獲得SA8000國際標準認證作為市場準入條件,對此我國出口企業應引起高度重視。

7.ROHS認證。是《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縮寫,其規定,在電氣、電子產品中如含有鉛、鎘、汞、六價鉻、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聯苯等有害重金屬的,歐盟從2006年7月1日將禁止進口。

此外,電子產品的安全認證各國使用不同的認證標記。如美國的UL、德國還有VDE和TUV、澳洲的SAA、荷蘭的KEMA、芬蘭的SETI、英國的BS、法國的NF、丹麥的DEMKO、挪威的NEMKO、瑞典的SEMKO、瑞士的SEV、比利時的CEBEC、奧地利的OVE等。

三、使、領館認證

國際貿易實踐中要求使、領館認證的國家主要是中東和非洲的一些國家。因目的不同,所提出的認證證書的要求也略有區別。

1.產地證和發票的要求。多數國家進口肉類產品時要求出口方對產地證、發票、商檢證和屠宰證等四張單據進行認證;有的國家要求出口商提供經認證的自由銷售證明;科威特有關部門要求認證產地證須同時認證阿、英文證明,又稱白色產地證,根據規定,白色產地證第一空白填China,第二空白填Chinese,如果是紡織品,還要填全棉或全化纖或棉花、化纖各占百分比,第三空白填中國港口,第四空白填制造廠或公司,最后應加蓋出口公司章和貿促會的認證章;如在利比亞使館單獨認證產地證,必需隨附加蓋了貿促會認證章的發票正本,只認證發票的,要附加蓋貿促會認證章的產地證副本供使館參考,而且在供參考的單據的右上角注明“不需認證,供使館閱”字樣;敘利亞認證的產地證須打上使館規定的內容,還必須有不以色列港口的字樣。

2.使館對認證文件譯文的要求。巴基斯坦要求提供英文或中英對照公司簡介、產品目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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