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貿易中的支付方式主要有,對于賣方來說最有利的是(國際貿易的付款方式有幾種?具體是怎樣的?)

时间:2024-06-03 03:40:55 编辑: 来源:

國際貿易中買方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匯付(remittance)

也稱匯款,是付款方通過銀行將應付款項匯交收款方的支付方式。屬于商業信用,采用順匯法。匯付的優點在于手續簡便、費用低廉。

匯款根據匯出行向匯入行轉移資金發出指示的方式,可分為三種方式:

1、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

電匯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拍發加押電報或電傳給在另一國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匯入行)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

電匯方式的優點在于速度快,收款人可以迅速收到貨款。隨著現代通信技術的發展,銀行與銀行之間使用電傳直接通信,快速準確。電匯是目前使用較多的一種方式,但其費用較高。

2、信匯(Mail Transfer,M/T)

信匯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用航空信函的形式,指示出口國匯入行解付一定金額的款項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信匯的優點是費用較低廉,但收款人收到匯款的時間較遲。

3、票匯(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簡稱D/D)

票匯是指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代匯款人開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為解付行的銀行即期匯票,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

票匯與電匯、信匯的不同之處在于,票匯的匯入行無須通知收款人取款,而由收款人持票登門取款,這種匯票除有限制流通的規定外,經收款人背書,可以轉讓流通,而電匯、信匯的收款人則不能將收款權轉讓。

二、托收(買粉絲llection)

托收(Collection) 是指債權人(出口人)出具債權憑證(匯票等)委托銀行向債務人(進口人)收取貨款的一種支付方式。

托收一般都通過銀行辦理,故又叫銀行托收。銀行托收的基本做法是:出口人根據買賣合同先行發運貨物,然后開立匯票(或不開匯票)連同商業單據,向出口地銀行提出托收申請,委托出口地銀行(托收行)通過其在進口地的代理行或往來銀行(代收行)向進口人收取貨款。

根據托收時是否向銀行提交貨運單據,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

1、光票托收

托收時如果匯票不附任何貨運單據,而只附有"非貨運單據"(發票、墊付清單等),叫光票托收。這種結算方式多用于貿易的從屬費用、貨款尾數、傭金、樣品費的結算和非貿易結算等。

2、跟單托收

跟單托收有兩種情形:附有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托收和不附有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托收。在國際貿易中所講的托收多指前一種。

跟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又可分為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兩種。

三、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買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開立的載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的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

1、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證不依附于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2、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3、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

擴展資料:

何種國際結算方式最有利成交?

匯款、信用證、托收、保函和保理等,都是國際貿易的結算方式的主要方式

那么,究竟選擇何種國際結算品種對于成交最有利呢?這主要取決于國際經貿活動的內容、融資需求,風險保障程度以及銀行服務范圍等因素

在這里僅就各種結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問題進行分析,供客戶根據自身的要求量體裁衣

一、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匯款結算方式 匯款是一種古老的結算方式,今天在外貿活動中仍得到廣泛的運用

"匯款結算"又根據其性質,分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后T/T"(DEFFERREDPAYMENT)兩種

所謂"前T/T",即"預付貨款",就是賣方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然后,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

"后T/T"又稱"貨到付款",就是在簽署合同后,賣方先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后,再付款的結算方式

顯而易見,"預付貨款"是一種對于出口商較為有利的結算品種

因為出口商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實際上等于得到了進口方的無息貸款,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已經得到了控制

換言之,出口商已經接受了進口方的"購貨擔保",從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動權

也可以說,"預付貨款"是一種對進口商較為不利的結算品種,因為(1)貨未到手就付了款,等于向對方提供了無息貸款,造成了利息損失;(2)進口商實際承擔了貿易中的風險,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后,不按時、按量、按質地發貨,使自己處于被動地位

而"后T/T",即"貨到付款",則剛好相反,是一種有利于進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結算方式

所以,"匯款"的交易方式實際上完全處在買、賣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因而,被稱為"商業信用"

當前,在進、出口貿易中,還有一種沿用"國內貿易"的結算辦法(在浙江省的義烏、柯橋等地使用得最為廣泛),即,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后,由買方先付50%~60%的訂金

工廠先開工生產,等到貨物出運后,再以交付提單為憑據(即,象征性"交貨"),支付余下的40%~50%的貨款

一般而言,這種貿易結算辦法,所付"訂金"數額的多寡,要視買、賣雙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當的伸縮余地

如果雙方是"老客戶",對方所付訂金也可在30%~40%之間

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許進口商在收貨、驗貨之后,再支付余下的貨款

一般而言,"分批發貨、分批收匯",可以降低結匯風險程度

在實務中,是一個可以考慮"規避風險"的結匯模式

二、銀行不承擔責任的托收結算方式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程序較為簡便,這個"簡便"是相對于信用證結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風險也是不言而喻的

"跟單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體做法,是由出口商開立跟單匯票,連同一整套貨運單據交給出口地銀行,委托銀行通過其在國外的代理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據其性質,分為"D/P即期"和"D/A遠期"兩種

"D/P即期"就是出口國的托收行收到單據,審核無誤后,寄給進口國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進口商前來付款贖單

因此,"D/P即期"手續較簡單,風險相對也較校"D/A遠期"的具體做法是,托收行將單據寄到對方銀行,進口商前來銀行取單

但是,這次進口商并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簽署一個"托收承兌書",保證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貨物的單據取走

因而,"D/A遠期"的風險也是可想而知的

此時,如果進口商取單后不來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對此,出口商毫無辦法

因為托收結算方式,進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據進口商的信譽來完成付款行為的

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商業信用",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對此并不承擔責任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手續迅捷、簡單

在跟單托收中,出口商以控制"貨權"的單據來控制貨物

托收銀行以交付代表"貨物"的單據來代表"交貨"

而銀行的"交單",又以進口商的"付款"或"承兌"為先決條件

但是,"托收結算方式"對于出口商來說,就較為不利了

因為賣方能否按時收回貨款,完全取決于進口商的信用

假如進口商因商情變化,到時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買方就有可能遲收貨款、收不到貨款的危險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托收銀行和代收銀行,對此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所謂"商業信用"的風險性也就在這里

特別是當采用"空運交貨"方式時,"托收結算方式"更應謹慎從事

但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選擇做"D/P即期"比選擇做"D/A遠期"較為安全

因為"D/P即期",一般銀行一定要等買方付了款之后,才交出代表貨物的"單據",賣方是不會落得"財貨兩空"的境地

從理論上來說,只要買方未付款,貨運單據仍在銀行,那么,貨權仍歸賣方,賣方仍可將貨物轉賣給他人或者運回

相對來說,"D/A遠期"風險就比較大,因為,進口商有可能不來承兌,或者簽署了承兌書,取走了單據、提了貨之后,到期日不來付款,或者少付款,銀行和賣方是無可奈何的

由此可見,在外貿結匯中,如果使用"匯款"或"托收"結算方式時,同時選擇"續做出口信用保險",不失為一個規避風險的最佳選擇

三、以銀行信用做擔保的信用證結算方式 正因為"匯款"和"托收"結算方式存在著諸多弊病,為了解決買、賣雙方的互不信任問題,"信用證"結算方式也就應運而生了

"信用證結算"是當前國際貿易中,使用得最為廣泛的一種結匯方式

它的主要特點是,把原來由進口商履行的"憑單付款"責任,轉由銀行來承擔

即,通常所說的"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

因為,銀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穩健,而且,銀行的資金也更加雄厚,使得買賣雙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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