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貿易的基本理論包括(國際貿易的基礎是什么?一般常用的貿易政策?)

时间:2024-06-02 08:49:49 编辑: 来源:

簡述國際貿易的幾種主要理論

幼稚產業保護理論是美國經濟學家A.漢密爾頓(Hlexander Hemilton 1757-1804)提出的,一種對某些產業采取過渡性的保護、扶植措施的理論,是國際貿易中貿易保護主義的基本理論。其基本內容是:

某個國家的一個新興產業,當其還處于最適度規模的初創時期時,可能經不起外國的競爭。如果通過對該產業采取適當的保護政策,提高其競爭能力,將來可以具有比較優勢,能夠出口并對國民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就應采取過渡性的保護、扶植政策。

主要運用關稅保護之類手段來實現.

“布雷頓森林體系”是指二戰后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1944年7月,西方主要國家的代表在聯合國國際貨幣金融會議上確立了該體系,由于此次會議是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布雷頓森林舉行的,因此稱之為“布雷頓森林體系。”

要素稟賦理論(Factor Endowent Theory),又稱要素比例說 (Essential Factor Proportion Theory),簡稱赫-俄原理(H-O Theory),是瑞典經濟學家赫克歇爾(E.F.Heckscher,1879—1959年)和俄林(Beifil Goffhand Ohlin,1899—1979年)的學說。要素稟賦論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要素稟賦說,是指除生產要素供給比例說之外,還包括要素價格均等化的

原理。狹義的要素稟賦說,是指生產要素供給比例說,它通過對相互依存的價格體系的分析,

用不同國家的生產諸要素的豐缺,解釋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和一國進出口商品結

構的特點。

要素稟賦(factor endowment)是指一國擁有各種生產要素的數量。

要素稟賦論(factor endowment theory),又稱H—O理論,是現代國際貿易理論的新開端,

被譽為國際貿易理論的又一大柱石,其基本內容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要素稟賦論用生

產要素豐缺來解釋國際貿易的產生和一國的進出口貿易類型。廣義的要素稟賦論包括狹義的

要素稟賦論和要素價格均等化學說。

里昂惕夫反論是俄裔美國經濟學家里昂惕夫在二戰后的1953年根據自己的調查提出的

一種于當時占主導的經濟論點不同的觀點即美國美國進口的是資本密集型產品,出口的是勞

動密集型產品,而這個論點就是里昂惕夫反論,而后來的經濟學家也根據這個論點延伸出了

很多相關理論,使得該反論成了一個相關學說

自愿出口限制是進口國的政府或一個工業同出口國的政府或相競爭的工業安排的、對后

者所出口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產品的數量加以限制的措施。按照這個定義,自愿出口限制是對所有限制出口的雙方協議措施的通稱。嚴格說來,自愿出口限制是由出口國單方面采取和執行的行動,稱它為自愿”,是指出口國具有取消或修改限制措施的正式權利。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的縮寫形式,即對外直接投資。是一國的投資者(自然人或法人)跨國境投入資本或其他生產要素,以獲取或控制相應的企業經營管理權為核心,以獲得利潤或稀缺生產要素為目的的投資活動。

跨國公司是FDI的主要形式關于國際直接投資(FDI)的本質,有的學者強調“經營資源”,尤其是企業的無形資產。

寡頭企業采取任何一項活動,其他企業都會效仿,力求縮小差距,降低風險,保持雙方力量均衡。這是寡占反應原理。企業進行國際直接投資的主要原因,是壟斷企業模仿領頭企業的競爭策略。

壟斷競爭論(theory of monopolistic 買粉絲petition),說明一種既含有壟斷因素,又存在著激烈競爭的資本主義市場結構的理論。在這個市場中,生產差別產品并能夠決定自己產品價格的許多銷售者之間進行著價格和非價格(質量、服務和廣告)的競爭

內部化理論又稱市場內部化理論,是西方跨國公司研究者為了建立跨國公司理論時提出和形成的理論觀點,是當前解釋對外直接投資的一種比較流行的理論內部化理論強調企業通過內部組織體系以較低成本,在內部轉移該優勢的能力,并把這種能力當作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真正動因。在市場不完全的情況下,企業為了謀求整體利潤的最大化,傾向于將中間產品、特別是知識產品在企業內部轉讓,以內部市場來代替外部市場。

寧建立的所謂國際生產折衷理論是對西方經濟理論中的廠商理論、區位理論、產業組織理論等進行兼容并包,并吸收了國際經濟學中的各派思潮,包括海默以來諸人的思想,創立了一個關于國際貿易、對外直接投資和非股權轉讓三者一體的理論——通論。

通論認為,企業欲對外直接投資需要三種優勢:

1.所有權優勢

2.內部化優勢

3.區位優勢

外匯市場:是指經營外幣和以外幣計價的票據等有價證券買賣的市場。是金融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按外匯市場的外部形態進行分類,外匯市場可以分為無形外匯市場和有形外匯市場。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包括各國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紀人公司、自營商及大型跨國企業

國際貿易的三個基本理論問題是什么?

1、亞當·斯密的絕對利益理論和大衛·李嘉圖的比較利益理論。

2、赫克歇爾-俄林的"要素比例說"和里昂惕夫反論。

3、保護貿易理論。

國際貿易理論試圖解釋為什么有國際貿易,以及作為一個國家應當如何對待國際貿易。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古典、新古典、新貿易理論以及新興古典國際貿易理論四大階段。

古典和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以完全競爭市場等假設為前提,強調貿易的互利性,主要解釋了產業間貿易。

擴展資料:

國際貿易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是什么啊!求答案

一、幸福是什么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是以計算機科學理論為基礎,系統學習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的基礎知識、培養掌握計算機信息技術、市場營銷、國際貿易、管理、法律和現代物流的基本理論及,主要課程基礎會計學、中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財務管理及信息安全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具有計算機應用具備從事高級護理及管理的國際型護理人才。主要課程,本書主要介紹公共關系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與實務。什么樣的顧客才能成為回頭客?客戶只關注價格該怎么辦支付與結算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環節之一,為適應對外貿易,學校的培養模式是理。

二、什么是國際貿易 亞當·斯密的絕對成本理論的主指是絕對優勢理論,指各國在生產同樣產品時,勞動生產率的絕對差異所導致的各國之間生產優勢的不同,因此各國應專門生產本國勞動生產率較高的產品。亞當·斯密是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理論的創始者。在其代表著作《國富論》中,他提出了國際分工與自由貿易的理論。在對其理論的論述中,斯密首先分析了分工的利益。在他看來,適用于一國內部的不同職業之間、不同工種之間的分工原則,也適用于各國之間。他認為,每一個國家都有其適宜于生產的某些特定的產品的絕對有利的生產條件,去進行專業化生產,然。

,商務談判等一系列的基礎知識。還有最新的UCP600都是熟練掌握國際貿易的基礎。即,國際貿易是泛指世界各個國家或地區之間所進行的以貨幣為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和國際經濟、國際貿易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

國際經濟法的理論基礎?

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國際貿易法(其中又包括國際貨物貿易法、國際服務貿易法、國際技術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以及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解決等幾大分支。

學習與研究國際經濟法,首先要理解和掌握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其次就是要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了解國際經濟立法與實踐,特別是我國涉外經濟立法與實踐中涉及的各種法律問題。

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學習對象是法學專業本科學生,使用的教材是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傳麗主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國際經濟法》。學生可參考使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制作的《國際經濟法》錄音教材、電視直播課堂、IP網絡課件等其他教學媒體講授的內容進行學習和復習。

本課程為72學時,4學分。教材共有10章,分別是:第一章緒論、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法、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法、第四章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第五章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第六章國際知識產權法、第七章國際投資法、第八章國際貨幣金融法、第九章國際稅法、第十章國際經濟爭議的解決

國際經濟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開始形成的一門新興邊緣性學科。目前,我國的對外經貿交往和國際經濟法實踐迅速發展,人們對國際經濟法知識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加入WTO以后,我國開放的程度更加提高,中國人,中國的商品,中國的資本甚至中國的貨幣都要在國際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進行商業交易,涉及到最多的、最基本的就是商品、貨幣和資本了。如果商品交易跨越了國境,就成為國際貿易,貨幣要是跨越了國境,就成了國際金融,資本跨越了國境,就成了國際投資。

國際經濟法究竟包括哪些內容?作為一種法律規范,國際經濟法究竟是從何時開始出現的?后來如何逐步發展?它與相鄰的各種法律門類或學科之間有何聯系?有何區別?在學習國際經濟法之前,應該對這些基本問題有一些了解。

早在公元以前,地中海沿岸亞歐非各國之間已經出現頻繁的國際經濟往來和國際貿易活動。在長期實踐的基礎上,各國商人約定俗成,逐步形成了處理國際商務的各種習慣和制度。這些習慣和制度,有的由有關國家的法律加以吸收,規定為處理涉外商務的成文準則,有的則由各種商人法庭援引作為處理國際商務糾紛的處理根據,最終,逐步形成了有約束力的判例法或習慣法。實際上,這些商事法規和商事習慣法就是國家經濟法的最初萌芽。

在古代的羅馬法中,有“萬民法”和“市民法”之說,前者就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與非羅馬公民之間,以及非羅馬公民之間貿易和其他關系的法律。羅馬法中有大量關于國際商務來往的規定,逐漸推廣到西歐大陸,以至于影響到世界許多地區。

中世紀時期,歐洲繼承了羅馬法的基本原則,在其基本原則基礎上豐富和發展了羅馬法,形成了歐洲的國際性商事習慣。

17世紀以后,資本主義世界市場逐步形成,世界各民族與國家之間的經濟貿易交往日漸頻繁,國際經濟關系空前密切,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從17世紀到20世紀40年代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條約,以及國際習慣和相關的國內立法,不斷大量出現,而且日臻完善。

第二次世界以后,國際社會發生了重大變化形,不斷有新的民族獨立,成了新的國際力量的對比。這些政治和經濟大變化,引起國際經濟關系逐步發生重大轉變,出現新的格局。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新的發展時期。

國際經濟法是泛指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要學好國際經濟法,還要了解國際經濟法與其他法律學科的聯系和區別。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區別是,國際經濟法調整的是國際經濟關系,國際公法調整的是國際政治關系。例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屬于國際經濟法范圍。《維也納外交公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屬于國際公法范圍。

國際經濟法也不同于國際私法。國際私法又稱為“法律沖突法”,其作用是在各國法律,例如民法或商法相互沖突的情況下,確定應當適用哪國法律。它所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各國涉外的私人之間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