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貿易的基本概念和分類ppt(國際貿易的基本概念有哪些?有什么重要意義?)

时间:2024-05-23 23:10:34 编辑: 来源:

國際貿易的基本概念

國際貿易的定義:是指世界各個國家(或地區)在商品和勞務等方面進行的交換活動。它是各國(或地區)在國際分工的基礎上相互聯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國(或地區)在經濟上的相互依賴關系,是由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構成的。國際貿易也叫世界貿易。進出口貿易可以調節國內生產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國際間的供求關系,調整經濟結構,增加財政收入等。

國際貿易是怎樣產生的:國際貿易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形成國際貿易的兩個基本條件是:1.社會生產力的發展;2.國家的形成。

國際貿易的分類:

1、進口貿易 (Import Trade):將外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入本國市場銷售。

2、出口貿易(Export Trade):將本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外國市場銷售。

3、過境貿易(Transit Trade) :甲國的商品經過丙國境內運至乙國市場銷售,對丙國而言就是過境貿易。由于過境貿易對國際貿易的阻礙作用,目前,WTO成員國之間互不從事過境貿易。

國際貿易基本概念

一、總貿易(General Trade)

總貿易是“專門貿易”的對稱,是指以國境為標準劃分的進出口貿易。凡進入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進口;凡離開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出口。在總出口中又包括本國產品的出口和未經加工的進口商品的出口。總進口額加總出口額就是一國的總貿易額。美國、日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中國、原蘇聯、東歐等國采用這種劃分標準。

二、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

專門貿易是“總貿易”的對稱,是指以關境為標準劃分的進出口貿易。只有從外國進入關境的商品以及從保稅倉庫存提出進入關境的商品才列為專門進口。當外國商品進入國境后,暫時存放在保稅倉庫,未進入關境,不列為專門進口。從國內運出關境的本國產品以及進口后經加工又運出關境的商口,則列為專門出口。專門進口額加專門出口額稱為專門貿易額。德國、意大利等國采用這種劃分標準。

貿易條件

貿易條件(Terms of Trade)又稱交換比價或貿易比價,即出口價格與進口價格之間的比率,就是說一個單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換回多少進口商品。它是用出口價格指數與進口價格指數來計算的。計算的公式為:出口價格指數/進口價格指數X100.以一定時期為基期,先計算出基期的進出口價格比率并作為100,再計算出比較期的進出口價格比率,然后以之與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貿易條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則表明貿易條件比基期不利,交換效益劣于基期。

知識產權貿易

根據關貿總協定烏拉土回合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知識產權包括如下內容:版權、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工業設計、集成電路、外觀設計(分布圖)等,是一種受專門法律保護的重要的無形財產。

服務貿易

根據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達成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是指:“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境內提供服務;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商業存在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務。”服務部門包括如下內容:商業服務,通信服務,建筑及有關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運輸服務。

有形貿易與無形貿易

一、有形貿易(Visible Trade)

有形貿易是“無形貿易”的對稱,指商品的進出口貿易。由于商口是可以看得見的有形實物,故商品的進出口被稱為有形進出口,即有形貿易。國際貿易中的有形商品種類繁多,為便于統計,聯合國秘書處于1950年起草了“聯合國國際貿易標準分類”,分別在1960年和1974年進行了修訂。在1974年的修訂本里,把國際貿易商品共分為10大類、63章、233組、786個分組和1924個基本項目。這10類商品分別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飲料及煙類(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礦物燃料、潤滑油及有關原料(3);動植物油脂及油脂(4);未列名化學品及有關產品(5);主要按原料分類的制成品(6);機械及運輸設備(7);雜項制品(8);沒有分類的基他商品(9)。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把0到4類商品稱為初級產品,把5到8類商品稱為制成品。

二、無形貿易(Invisible Trade)

無形貿易是“有形貿易”的對稱,指勞務或其他非實物商品的進出口而發生的收入與支出。主要包括:

1. 和商品進出口有關的一切從屬費用的收支,如運輸費、保險費、商品加工費、裝卸費等;

2. 和商品進出口無關的其他收支,如國際旅游費用、外交人員費用、僑民匯款、使用專利特許權的費用、國外投資匯回的股息和紅利、公司或個人在國外服務的收支等。以上各項中的收入,稱為“無形出口”;以上各項中的支出,稱為“無形進口”。

有形貿易因要結關,故其金額顯示在一國的海關統計上;無形貿易不經過海關辦理手續,其金額不反映在海關統計上,但顯示在一國國際收支表上。

復出口與復進口

一、復出口(Re-export)

復出口是指外國商口進口以后未經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稱再出口。復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經營轉口貿易有關。

二、復進口(Re-import)

復進口是指本國商品輸往國外,未經加工又輸入國內,也稱再進口。復進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貨)所造成。

直接貿易與間接貿易報關員培訓

一、直接貿易(Direct Trade)

直接貿易是“間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直接賣買商品的行為。

二、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

間接貿易是“直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賣買商品的行為。其中,生產國是間接出口;消費國是間接進口;第三國是轉口。轉口貿易(Entre買粉絲te Trade)是指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通過第三國所進行的貿易。即使商品直接從生產國運到消費國去,只要兩者之間并未直接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第三國轉口商分別同生產國與消費國發生的交易關系,仍然屬于轉口貿易范疇。

國際貿易的基本類型和特征是什么

國際貿易范圍廣泛,性質復雜,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主要的分類有七種:

1、按商品流向劃分:出口貿易、進口貿易、過境貿易、轉口貿易、復出口、復進口

出口貿易(Export Trade)出口貿易是指一國把自己生產的商品輸往國外市場銷售,又稱輸出貿易。如果商品不是因外銷而輸往國外,則不計入出口貿易的統計之中,如運往境外使館、駐外機構的物品,或者攜帶個人使用物品到境外等。

進口貿易(Import Trade) 進口貿易是指一國從國外市場購進用以生產或消費的商品,又稱輸入貿易。如果商品不是因購入而輸入國內,則不計入進口貿易。同樣,若不是因購買而輸入國內的商品,則不稱進口貿易,也不列入統計,如外國使、領館運進自用的貨物,以及旅客攜帶個人使用物品進入國內等。

過境貿易(Transit Trade) 某種商品從甲國經由乙國輸往丙國銷售,對乙國來說,這項買賣就是過境貿易。在過境貿易中,又可分為直接過境貿易和間接過境貿易。直接過境貿易是指A國的商品進入本國境內后不存放 海關 倉庫而直接運往B國;間接過境貿易是指A國的商品進入C國境內后存放倉庫,然后再運往B國。在過境貿易中,由于本國未通過買賣取得貨物的所有權,因此,過境商品一般不列入本國的進出口統計中。

轉口貿易(Entreport Trade)是指本國從A國進口商品后,再出口至B國的貿易,本國的貿易就稱為轉口貿易。轉口貿易中的貨物運輸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轉口運輸,即貨物從A國運入本國后,再運往B國;另一種方式是直接運輸,即貨物從A國直接運往B國,而不經過本國。

復出口(Re-export) 從國外輸入的商品,沒有在本國消費,又未經加工就再出口,稱作復出口或復輸出。如進口貨物的退貨、轉口貿易等。

復進口(Re-import)輸往國外的商品未經加工又輸入本國,則叫做復進口或再輸入。產生復進口的原因,或者是商品質量不合格,或者是商品銷售不對路,或者是國內本身就供不應求。從經濟效益考慮,一國應該盡量避免出現復進口的情況。

2、按商品形態劃分: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

有形貿易(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買賣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具有物質形態的商品(如糧食、機器等)的交換活動。為了便于統計和分析,聯合國秘書處于1950年公布了《國際貿易標準分類》(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簡稱SITC)。1960年、1975年、1985年還分別對其作過三次修訂。在這個標準分類中,把有形商品分為10大類(Section)、67章(Division)、261組(Group)、1033個分組(Sub-group)和3118個項目(Item)。SITC幾乎包括了所有的有形貿易商品。每種商品都有一個五位數的目錄編號。第一位數表明類,前兩位數表示章,前三位數表示組,前四位數表示分組,五位數一起表示某個商品項目。例如,活山羊的標準分類編號為001.22。其中,0表示類,名稱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0表示章,名稱為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01表示組,名稱為主要供食用;001.2表示分組,名稱為活綿羊及山羊;001.22表示項目,名稱為活山羊。

無形貿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買賣一切不具備物質形態的商品的交換活動,例如運輸、保險、金融、文化娛樂、國際旅游、技術轉讓、買粉絲等方面的提供和接受。無形貿易可以分為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一般來說,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是指提供活勞動(非物化勞動)以滿足服務接受者的需要并獲取報酬的活動。為了便于統計,世界貿易組織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把服務貿易定義為四種方式:(1)過境交付,即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2)境外消費,即在一國境內向來自其他國家的消費者提供服務;(3)自然人流動,即一國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的方式在其他國家境內提供服務;(4)商業存在,即一國的服務提供者在其他國家境內以各種形式的商業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技術貿易(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de)是指技術供應方通過簽訂技術合同或協議,將技術有償轉讓給技術接受方使用。有形貿易與無形貿易有一個鮮明的區別,即有形貿易均需辦理 海關 手續,其貿易額總是列入 海關 的貿易統計,而無形貿易盡管也是一國國際收支的構成部分,但由于無須經過海關手續,一般不反映在海關資料上。但是,對形成國際收支來講,這兩種貿易是完全相同的。

然而,無形貿易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已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它的貿易額在最近幾年接近于國際商品貿易額的1/4。不少發達國家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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