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貿易計量單位代碼(中國海關對進口貨物說明資料有什么規定?)

时间:2024-05-20 14:32:01 编辑: 来源:

計量單位kgs是什么意思?

計量單位kgs(KGS)是千克、公斤的意思。

KGS是kilograms的縮寫,千克、公斤的意思; 為KG(千克)的復數,英文中數量大于1的,在單位后面加S,漢語中只記作KG。貿易中常見,用于表述貨品的重量。

千克是公制計量單位,一千克等于一公斤,合我國二市斤。

復數形式:Kilogrammes

百度百科-千克

百度百科-KGS

在國際貿易中,木材、天然氣和化學氣體習慣的計量單位()。

在國際貿易中,木材、天然氣和化學氣體習慣的計量單位()。

A.按重量計算

B.按面積計算

C.按體積計算

D.按容積計算

正確答案:C

外貿中W/M是什么意思?

就是計價單位,假設這個地方體積比是1:1000。

你的貨是6個立方 重量低于6*1000=6000KG,那么費用就是按5個單位來算 5*5=25USD。

如果你是6個立方,7000KG,那么就按7000÷1000=7個單位來算費用,5*6=30USD。

假設體積比是1:500。

6個立方的貨,你重量低于6*500=3000KG,那么就按6個單位收費。

6個立方的貨,你重量高于3000KG,去到4000KG,那么就按4000÷500=8個單位收費 。

擴展資料

外貿企業,出口報關單與退稅對計量單位的一些要求:

法定第一計量單位

通過下拉菜單選擇貨物實際成交所用的計量單位。例如:成交單位為“臺”,則通過下拉菜單選擇“001 臺”。

注意事項:

1.已備案的加工貿易及保稅貨物,成交計量單位必須與《加工貿易手冊》中同項號下貨物的計量單位一致,加工貿易邊角料和副產品內銷、邊角料復出口,填報其報驗狀態的計量單位。

2.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商品的成交計量單位必須與原產地證書上對應商品的計量單位一致。參數引用《計量單位代碼表》。

稅務局公告要求;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第二條出口退(免)稅申報第五項: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申報出口退(免)稅提供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第一計量單位、第二計量單位,及出口企業申報的計量單位,至少有一個應同與其匹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計量單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商品名稱須相符,否則不得申報出口退(免)稅。如屬同一貨物的多種零部件需要合并報關為同一商品名稱的,企業應將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不同商品名稱的相關性及不同計量單位的折算標準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可申報退(免)稅。

中國計量大學代碼是多少?

中國計量大學學校代碼是10356

中國海關對進口貨物說明資料有什么規定?

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

為適應貿易發展以及海關監管需要,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在填報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欄目時,應當按照本《目錄》中所列商品申報要素的內容填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 第16號

為了規范進出口企業申報行為,提高申報數據質量,促進貿易便利化,海關總署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

本《目錄》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在報關時應當嚴格按照《目錄》中關于規范申報商品品名、規格的要求,認真填制報關單并依法辦理通關手續。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二○○六年四月七日

規范申報原則

一、報關單的規范申報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和《上海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為基礎。

二、報關單中商品名稱欄的填報要求:

商品名稱必須以準確的中文品名填報,有英文品名的應在中文品名后面直接填報英文品名(汽車整車或無英文品名的除外)。

商品的成分、含量、用途、品牌等要素必須按《目錄》要求的順序填報在商品名稱后面,兩者用逗號分隔。填報內容如超出計算機限制的字符數后,超出部分可以填報在規格型號欄內。 本欄目中共可以輸入字符255位(即127個漢字),通過EDI及電子口岸預錄入申報的本欄目字段長度為50個字符(即25個漢字)。 三、規格型號欄的填報要求:

進口貨物的型號、牌號、化學品的分子式以及其他需要申報的技術參數按《目錄》要求的順序填報在規格型號欄內,各要素之間用逗號分隔,并以句號結束。 超出商品名稱字符數限制的申報要素在其后面申報,各要素之間用逗號分隔,并以句號結束。填報內容如超出計算機限制的字符數后,超出部分可以填報在備注欄內。 本欄目中共可以輸入字符255位(即127個漢字),通過EDI及電子口岸預錄入申報的本欄目字段長度為50個字符(即25個漢字)。 本欄目不得申報以下“非法字符”:

(1)不得填寫貨物數量及計量單位。如:13瓶,15臺等,建議填寫至其他適當欄目。對于要求申報“包裝”的,也不得增加數量,應明確申報包裝形式。如:桶裝、罐裝等;

(2)不得僅僅填寫一組意義不明的數字而無任何其他內容。如:填報的全部內容為“6820”,建議申報為“型號6820”。通過對數字意義做出注釋的方式予以規范;

(3)不得單獨出現意義不明的符號,如:“-”“?”等,建議刪除。

四、備注欄的填報要求:

輸入超出規格型號欄字符數限制的申報要素,并以句號結束。 輸入除法定的監管證件以外的其他證件名稱和證件號碼,例如:原產地證書(除享受CEPA稅率的商品外)、原廠商發票、AWTA(澳大利亞羊毛檢驗證明)、外商投資設備審批表等等,各證件之間用逗號分隔,并以句號結束。 輸入其他需要申報的要素。(例如:生產廠商、貨物簽約日期、工藝流程、舊設備的原價、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殘值率等要素) 本欄目中共可以輸入字符255位(即127個漢字),通過EDI及電子口岸預錄入申報的本欄目字段長度為50個字符(即連續錄入25個漢字)。

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章節

第一部分為《關稅稅則》:

規范申報目錄

第1列為“稅則號列”,其8位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完全一致,并在此基礎上增加了海關的10位數編碼。

第2列為“貨品的中文名稱”。

第3列為“進口稅率”,其中第1欄是最惠國稅率,適用于原產于世貿組織成員或與我國簽有互惠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進口的貨物;第2欄是中巴稅率,適用于原產于巴基斯坦部分進口的貨物;第3欄為普通稅率,適用于原產于上術1、2欄以外國家或地區進口的貨物。

第4列為“增值稅率”,欄目空白時為免征,其他分為13%和17%兩種。

第5列為“出口退稅率”,欄內數字表示相應退稅稅率。

第6列為“計量單位”,為海關統計使用的法定計量單位。

第7列為“監管條件”,相應的代碼表示在一般貿易進口或出口時應向海關提交的監管證件代碼,具體名稱參見本書《監管證件與名稱代碼表》

第8列為“貨品的英文名稱”。

本稅則各欄目的稅率均為從價稅(**除外)。

本稅則稅率欄目內的**表示從量稅、復合稅,具體稅率參見附件2

本稅則稅率前標有*的,表示該稅率為實行進口關稅配額的商品的配額外稅率,配額內稅率參見附件3

本稅則在稅號前標有*的,表示該稅目的部分商品憑信息產業部出具的用于信息技術產品的證明,可按本稅則附件4的稅率計征稅款

第二部分匯集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等相關部委最新頒布的有關外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并配有準確的英文翻譯。

中英文對照的參考,有利于相關人員更好掌握進出口貿易管理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為方便讀者在海關報關和計算關稅,本書另含有報關自動化系統常用代碼表及海關計稅方法兩部分。

第三部分:本書添加了報關必須填寫的“申報說明”即海關總署最新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的全部。

讀者可通過本書或光盤查找到海關進出口稅則的有關數據資料及相關中英文法規。

歸類總規則

第一類活動物;動物產品

第一章活動物

第二章肉及食用雜碎

第三章魚、甲殼動物、軟件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

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動物產品

第五章其他動物產品

第二類植物產品

第六章活樹及其他活植物;鱗莖、根及類似品;插花及裝飾用簇葉

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塊莖

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堅果;柑桔屬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九章咖啡、茶、馬黛茶及調味香料

第十章谷物

第十一章制粉工業產品;麥芽;淀粉;菊粉;面筋

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實;雜項子仁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稻草、千稈及飼料

第十三章蟲膠;樹膠、樹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編結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產品

第三類動、植物油、指及其分解產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十五章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四類食品;飼料、酒及醋;、及代用品的制品

第十六章肉、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小學生無脊椎

第十七章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

第十九章谷物、糧食粉、演粉或乳的制品;糕餅點心

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第二十一章雜項食品

第二十二章飼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食品工業的殘渣及廢料;配制的動物飼料

第二十四章、及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類礦產品

第六類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產品

第七類塑料及其制品;橡膠及其制品

第八類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似容器;動物腸線制品

第九類木及木制品;木炭;軟木及軟木制品;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制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十類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紙或紙板;紙、紙板及其制品

第十一類紡織原料及紡織制品

第十二類鞋、帽、傘、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發制品

第十三類石料、水泥、石棉、云母及類似材料的制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制品

……

以上提供信息僅供參考 詳情見: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

2附注:

HSCODE編碼

[2]HS代碼源于80年代末聯合國發布的《國際貿易標準分類》。1992年起改為以海關合作理事會制定的《商品名稱和編碼協調制度》,作為現行的國際商業與貿易分類和代碼體系。HS代碼主要用于商品與物資分類、宏觀統計、國際貿易、海關實務、EDI報文等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