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貿易銀行保函的風險(國際貿易實踐中運用保函欺詐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4-06-01 16:39:28 编辑: 来源:

銀行保函的風險

銀行保函是國際貿易中廣泛使用的信用憑證之一。其主要功能是保證委托人和受益人。

銀行保函由銀行簽發,銀行應客戶的要求,通過向受益人出具保函文件,為客戶提供擔保。當客戶不履行約定時,銀行會代其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

銀行擔保最早誕生于國際經濟交易中。通過銀行信用的介入,解決了商業活動中的互不信任問題,保障了買賣雙方的經濟利益,促進了國際貿易活動的繁榮。隨著時代的發展,銀行擔保的業務也不斷擴大。根據業務的不同,銀行擔保包括投標擔保、貸款擔保、租賃擔保和質量擔保。

銀行擔保主要涉及三方,包括申請人、受益人和提供擔保的銀行。他們面臨的風險如下:

1.申請人和受益人

申請人和受益人的銀行保函風險主要來源于保函本身,與基礎合同無關。所以簽訂銀行保函也要注意合同條款。如果條款中有對自己不公平的描述,一旦發生糾紛,將不利于自己利益的維護。

同時,受益人的權利是否得到保障取決于銀行保函的相關規定。

2.銀行

提供擔保的銀行是銀行保函的主要風險承擔者,其風險包括:

(1)客戶端默認。

對于擔保銀行來說,最大的風險是申請人違約的風險。當委托人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合同時,銀行將不得不向受益人索賠。如果本金破產,銀行的損失將無法挽回。

(2)受益人欺詐

本金違約時,受益人只需提供相關文件,銀行就應賠付。不排除受益人通過偽造符合支付條件的單據來欺騙銀行,所以銀行要加強審核,核實事情的真實性。

相關問答:請問銀行保函業務是干什么的?

銀行保函銀行保函業務是指銀行應客戶的申請而開立的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申請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銀行保函業務的特點

1、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客戶接受;

2、保函是依據商務合同開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是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務。銀行保函種類1、 加工貿易稅款保付保函;2、 關稅保付保函;

3、 投標保函;

4、 履約保函;

5、 預付款保函;

6、 質量保函;

7、 維修保函。銀行保函辦理手續1、申請人需填寫開立保函申請書并簽章;2、提交保函的背景資料,包括合同、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等;3、提供相關的保函格式并加蓋公章;4、提供企業近期財務報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文件;5、落實銀行接受的擔保,包括繳納保證金、質押、抵押、第三者信用擔保或以物業抵押或其他方式作擔保,授信開立等;6、由銀行審核申請人資信情況、履約能力、項目可行性、保函條款及擔保、質押或抵押情況后,可對外開出保函。

在國際貿易中,銀行保函是一種什么樣的文件?

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也屬銀行信用,是指銀行應申請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開出的,擔保申請人一定履行某種義務,并在申請人未能按規定履行其責任和義務時,由擔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額、或作出一定經濟賠償的書面文件。

國際貿易中,跟單信用證為買方向賣方提供了銀行信用作為付款保證,但不適用于需要為賣方向買方作擔保的場合,也不適用于國際經濟合作中貨物買賣以外的其他各種交易方式。然而在國際經濟交易中,合同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往往需要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采取相應的保障措施,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就是以銀行信用的形式所提供的保障措施。

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保函的規定承擔絕對付款責任。銀行保函大多屬于“見索即付”(無條件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文件。銀行保函的當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銀行開立保證書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證書并憑此向 銀行索償的一方)、擔保人(保函的開立人)。

其主要內容根據國際商會第458號出版物《UGD458》規定:

(1)有關當事人(名稱與地址)。

(2)開立保函的依據。

(3)擔保金額和金額遞減條款。⑷要求付款的條件。

國際商會于1992年出版了《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其中規定,索償時,受益人只需提供書面請求和保函中所規定的單據,擔保人付款的唯一依據是單據,而不能是某一事實。擔保人與保函所可能依據的合約無關,也不受其約束。

以上規定表明,擔保人所承擔的責任是第一性的、直接的付款責任。

把保函與跟單信用證相比,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跟單信用證要求受益人提交的單據是包括運輸單據在內的商業單據,而保函要求的單據實際上是受益人出具的關于委托人違約的聲明或證明。這一區別,使兩者適用范圍有了很大的不同,保函可適用于各種經濟交易中,為契約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擔保。另外,如果委托人沒有違約,保函的擔保人就不必為承擔賠償責任而付款。而信用證的開證行則必須先行付款。

參考網頁:網頁鏈接

貿易融資業務的主要風險

貿易融資業務是指服務于國際及國內經濟貿易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包括信用證(含國際及國內信用證)、托收、匯款、保理等業務項下的授信及融資(包括由此派生的遠期結售匯項下授信)業務和本外幣非融資類保函項下的授信。其中,信用證、托收、匯款項下授信及融資業務包括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出口貼現、福費廷、風險參與、進口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授信開立國內信用證及國內信用證議付等。風險包括:出口信用保險的除外責任風險,審單風險,資金風險,企業信用風險和銀行資信的風險.

我國商業銀行融資業務現狀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融資業務操作管理較粗放,還沒有完全建立各種融資業務的嚴格標準和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開展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以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進出口押匯等基本形式為主,而像國際保理等較復雜的業務所占比重較少,國際貿易融資業務量與市場提供的空間相比很不協調。因此我們必須借鑒國際貿易融資的經驗教訓,結合我國實際,分析融資風險的成因。

1.1 對貿易融資業務的重要性和風險認識不夠

首先,商業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缺乏了解,也無經驗,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性普遍認識較為膚淺,表現為兩種傾向:一是錯誤地認為國際貿易融資不需要動用實際資金,只需出借單據或開出信用證就可以從客戶賺取手續費和融資利息,是零風險業務,這直接導致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證墊款形成的銀行不良資產;二是當出現問題后,又認為國際貿易融資風險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導致國際貿易融資授信比一般貸款難,審批時間長,制約了該業務的發展。

其次,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是本幣業務,國際業務的比重相對較少,在機構、人才、客戶方面均不占優勢,以致大部分人以為與其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去發展國際貿易融資,還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幣業務。另外,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在提高銀行的盈利能力,優化信貸資產質量等方面的作用認識不足、認為貿易融資業務在整個信貸資產中的數量少,作用不大。

1.2 銀行內部缺乏有效的防范管理體系,風險控制手段落后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所涉及的風險有客戶風險、國家風險、國外代理風險、國際市場風險和內部操作風險。這些風險的管理需要先進的技術手段將銀行相關部門之間、分支行之間高效有機地聯系在一起。而目前我國銀行在外匯業務的處理程序方面較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間、不同的部門之間業務相互獨立運行,缺少網絡資源共享,缺乏統一的協調管理,以至無法達到共享資源、監控風險、相互制約的目的。如融資業務由國際業務部一個部門來承擔信貸風險控制、業務操作風險控制和業務拓展。風險控制既顯得乏力,又缺乏銀行內部相互制約和風險專業控制,面對我國進出口企業普遍經營虧損,擁有大量不良銀行債務的客觀實現,銀行的貿易融資潛伏著巨大的風險。

1.3 融資業務無序競爭破壞風險管理標準

我國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時間相對國外較短,市場尚不成熟,各種約束機制還不健全,隨著商業銀行國際結算業務競爭的日益激烈,各家銀行業務形式又較為單一,為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競相以優惠的條件吸引客戶,對企業客戶的資信審查和要求也越來越低,放松了對貿易融資風險的控制,例如有的銀行降低了開證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采取授信開證,免收保證金;有的在保證金不足且擔保或抵押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對外開立遠期信用證等等,這些做法破壞了風險管理的標準,加劇了銀行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

1.4 營銷隊伍薄弱,缺乏復合型的高素質業務人員

國際結算業務專業性強,對業務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但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人才匱乏,有限的人才資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層,同時,人才的知識結構單一。由于各家銀行都是把國際業務當作獨立的業務品種來經營,在機構設置上由國際業務部門負責國際結算和連帶的貿易融資業務。這就造成相關從業人員只熟悉國際結算而缺乏財務核算和信貸管理等方面的業務知識,無法從財務資料和經營作風準確判斷和掌握客戶資信,對國際貿易融資的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沒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國際業務的產品功能和市場效果,對其風險也就缺乏了強有力的控制力度。

1.5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法律環境不完善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涉及到國際金融票據、貨權、貨物的抵押、質押、擔保、信托等行為,要求法律上對各種行為的權利和責任有具體的法律界定,但是我國的金融立法明顯滯后于業務的發展。有些國際貿易融資的常用術語和做法在我國的法律上還沒有相應的規范。例如,押匯業務中銀行對貨物的單據與貨物的權利如何,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債券關系如何,進口押匯中常用的信托收據是否有效,遠期信用證業務中銀行已經承兌的匯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這種不完善的法律環境,使我國的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進一步增大。

2 我國商業銀行拓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對策

2.1 更新觀念,提高對發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認識

隨著我國的進一步開放,國際貿易往來日益頻繁,進出口總額將大幅提高,這必將為發展外匯業務尤其是貿易融資業務提供極大的市場空間。各級商業銀行要更新觀念,提高對發展外匯業務尤其是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認識。應從入世后面臨的嚴峻挑戰出發,以貿易融資業務為工具積極發展國際結算業務,要調整經營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資銀行的動向。因此,商業銀行要加強市場信息搜索,采取有利于推進國際結算業務發展的各種政策措施。

2.2 調整機構設置,實行審貸分離原則,執行授信額度管理

為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銀行有必要對內部機構進行調整,重新設計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運作模式,將審貸模式進行剝離,實行授信額度管理,達到既有效控制風險又積極服務客戶的目的。①應明確貿易融資屬于信貸業務,必須納入全行信貸管理。由信貸部對貿易融資客戶進行資信評估,據此初步確立客戶信譽額度。通過建立審貸分離制度,將信貸風險和國際結算風險由信貸部、信貸審批委員會和國際業務部負責,最終達到在統一綜合授信管理體系下的審貸分離,風險專項控制,從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權,達到防范和控制風險的目的。②授信額度應把握以下幾點:一是授信額度要控制遠期信用證的比例,期限越長,風險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證全額免保比例,通過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來加強對客戶業務的約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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