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貿易過程中常用的單據包括(基本單證有哪些)

时间:2024-06-01 20:57:14 编辑: 来源:

國際貿易中結算單據有哪些?

國際貿易結算票據的種類 : 國際貿易中使用的票據包括匯票 、本票、支票以使用匯票為主

匯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書面無條件支付命令,要求對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來人支付一定金額

匯票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按出票人的不同──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銀行匯票(banker’s 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為銀行的匯票

商業匯票(買粉絲mercial draft)是出票人為企業法人、公司、商號或者個人,付款人為其它商號、個人或者銀行的匯票

按有無附屬單據──光票匯票、跟單匯票 光票(clena bill)匯票本身不附帶貨運單據,銀行匯票多為光票

跟單匯票(documentary bill)又稱信用匯票、押匯匯票,是需要附帶提單、倉單、保險單、裝箱單 、商業發票等單據,才能進行付款的匯,商業匯票多為跟單匯票,在國際貿易中經常使用

按付款時間──即期匯票、遠期匯票 即期匯票(sight bill,demand bill)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對方立即付款,又稱見票即付匯票

遠期匯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

在遠期匯票中,記載一定的日期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為定期匯票,記載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間付款的,為計期匯票;記載于見票后一定期間付款的,為注期匯票;將票面金額劃為幾份,并分別指定到期日的,為分期付款匯票

按承兌人──商號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商號承兌匯票(買粉絲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銀行以外的任何商號或個人為承兌人的遠期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兌人是銀行的遠期匯票

按流通地域──國內匯票、國際匯票

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保證即期或在可以預料的將來時間,由自己無條件支付給持票人一定金額的據

本票又可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

商業本票是由工商企業或個人簽發的本票,也稱為一般本票

商業本票可分為即期和遠期的商業本票一般不具備再貼現條件,特別是中小企業或個人開出的遠期本票,因信用保證不高,因此很難流通

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

在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銀行本票

支票是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

具體說就是出票人(銀行存款人)對銀行(受票人)簽發的,要求銀行見票時立即付款的票據

出票人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行存有不抵于票面金額的存款

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會遭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

開出空頭支票的出票人要負法律責任

支票可分為: 記名支票 是出票人在收款人欄中注明“付給某人”,“付給某人或其指定人”

這種支票轉讓流通時,須由持票人背書,取款時須由收款人在背面簽字

不記名支票 又稱空白支票,抬頭一欄注明“付給來人”

這種支票無須背書即可轉讓,取款時也無須在背面簽字

劃線支票 在支票的票面上劃兩條平行的橫向線條,此種支票的持票人不能提取現金,只能委托銀行收款入帳

保付支票 為了避免出票人開空頭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蓋“保付”印記,以保證到時一定能得到銀行付款

轉帳支票發票人或持票人在普通支票上載明“轉帳支付”,以對付款銀行在支付上加以限制

國際貿易結算方式: 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A、 信用證結算方式 </B>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方式是銀行信用介入國際貨物買賣價款結算的產物

它的出現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買賣雙方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還能使雙方在使用信用證結算貨款的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

因此,被廣泛應用于國際貿易之中,以致成為當今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的結算方式

信用證是銀行作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請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開具的有一定金額、并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或者是銀行在規定金額、日期和單據的條件下,愿代開證申請人承購受益人匯票的保證書

屬于銀行信用,采用的是逆匯法

B、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 </B> 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設備、大型機械和大型交通運輸工具(飛機、船舶等)等貨款的結算

這類產品,交易金額大,生產周期大,往往要求買方以匯付方式預付部分貨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貨款則由買方按信用證規定或開加保函分期付款或遲期付款

此外,還有匯付與托收結合、托收與備用信用證或 銀行保函結和等形式

我們在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務時,究竟選擇那一種結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對外貿易常用的貿易術語有幾種?分別是,,,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并及時通知買方。

本條中風險轉移規則已經《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后,風險轉移給買方。(由于2000年解釋通則規定之越過船舷風險轉移,是否越過船舷不便于舉證,故而修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并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是“貨交承運人”。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置,及時通知買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并及時通知買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并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負責辦理保險手續并支付保險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后,在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于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縮寫,中文含義為“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裝運港將貨物放置碼頭或駁船上靠近船邊,即完成交貨。eliv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義”運輸終端交貨“。使用該術語賣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并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該術語,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內的約定的點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的目的地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

【拓展】

出口地交貨

出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有:工廠交貨(EXW)、貨交承運人(FCA)、裝運港船邊交貨(FAS)、裝運港船上交貨(FOB)、成本加運費(CFR)、成本加保險費和運費(CIF),運費付至……(CPT)、運費和保險費付至……(CIP)。

國際商會根據貿易術語開頭字母的不同,將以上8個貿易術語分為E組、F組與C組。以上貿易術語賣方交貨地點都在出口地,所以按這8種貿易術語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稱為裝運合同

進口地交貨

進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有:DAP(目的地交貨)、DAT(運輸終端交貨)、完稅后交貨(DDP)。在進口地交貨的貿易術語,國際商會將上述3種貿易術語稱為D組。

十三種貿易術語(貿易條件)《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買粉絲terms 2000)列出十三種共四組貿易術語,其要點如下:

信用證操作中,出口商需要做哪些單據?

要做什么單據按的要求來就好了,46A中會有明確規定的。

一般有商業發票,提單,裝箱單,重量單,產地證,受益人證明等。

有什么問題你可以直接買粉絲你方的通知行,有專門處理這事的國際業務部,在寄單之前也會幫你先審核,基本上就不會有太大問題了。

開證行那邊只要你按規定提交單據,沒有不符點,就會給你付款的。

制作出口單據

A.匯票

國際貿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單匯票,作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 憑證。制作匯票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出票條款。信用證名下的匯票,應填寫出票條款。包括:開證行名稱,信用證號碼和開證日期。

匯票金額。托收項下匯票金額應與發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證方式結算,則兩張匯票金額各按規定填寫,兩者之和等于發票金額。信用證項下的匯票,若信用證沒有規定,則應與發票金額一致。若信用證規定匯票金額為發票的百分之幾,則按規定填寫。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傭價向中間商報價,發票按含傭價制作,開證行在付款時代扣傭金的情況。

付款人名稱。托收方式的匯票,付款人為買方。信用證方式下,以信用證開證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為付款人。若信用證未加說明,則以開證行為付款人。

收款人名稱。匯票的收款人應是銀行。信用證方式下,收款人通常為議付行;托收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頭。托收中也可將出口方寫成收款人(已收匯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書給托收行。

B.商業發票。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開立的發貨價目清單,是裝運貨物的總說明。發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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