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技術與服務貿易產品有哪些(什么是國際服務貿易)

时间:2024-05-16 10:54:33 编辑: 来源:

國際貨物貿易、國際服務貿易及國際技術貿易三者的區別

1、主體不同:國際貨物貿易購買的商品是貨物,國際服務貿易購買的東西是服務,國際技術貿易購買的商品是技術。

2、含義不同:國際服務貿易是指國際間服務的輸入和輸出的一種貿易方式。國際技術貿易是指不同國家的企業、經濟組織或個人之間,按照一般商業條件,向對方出售或從對方購買軟件技術使用權的一種國際貿易行為。

3、組成不同:國際服務貿貿易是為為國際貨物貿易服務的運輸、保險、金融以及旅游等無形貿易。國際技術貿易:由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這兩方面組成。

擴展資料:

國際服務貿易與技術貿易區別

1.國際服務貿易:

是指國際間服務的輸入和輸出的一種貿易方式。貿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務并獲得收入的過程稱為服務出口或服務輸出,購買他人服務的一方稱為服務進口或服務輸入。國際貿易狹義的概念是指傳統的為國際貨物貿易服務的運輸、保險、金融以及旅游等無形貿易。而廣義的概念還包括現代發展起來的、除了與貨物貿易有關的服務以外的新的貿易活動,如承包勞務、衛星傳送和傳播等。

功能是指服務提供者從一國境內通過商業現場或自然人現場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并獲取外匯收入的過程

內容國際運輸;國際旅游;.跨國銀行、國際融資公司及其它金融服務;

2.國際技術貿易:

是指不同國家的企業、經濟組織或個人之間,按照一般商業條件,向對方出售或從對方購買軟件技術使用權的一種國際貿易行為。它由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這兩方面組成。簡言之,國際技術貿易是一種國際間的以純技術的使用權為主要交易標的的商業行為。

國際技術貿易是指不同國家的企業、經濟組織或個人之間,按照一般商業條件,向對方出售或從對方購買軟件技術使用權的一種國際貿易行為。它由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這兩方面組成。簡言之,國際技術貿易是一種國際間的以純技術的使用權為主要交易標的物的商業行為。國際技術貿易的主要內容有:各種工業產權,如專利、商標;各種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提供工程設計,工廠的設備安裝、操作和使用;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機器、設備和原料的交易的等。總之,技術貿易即包括技術知識的買賣、也包括與技術轉讓密切相關的機器設備等貨物的買賣。

國際貿易主要有哪些分類?

國際貿易的分類:

一般貿易,

國際貿易,

國內貿易,

有形貿易,

無形貿易,

轉口貿易,

出口貿易,

進口貿易,

對外貿易,

海外貿易,

過境貿易,

專門貿易,

總貿易。

拓展資料:

國際貿易分類的劃分方法:

1.按商品流向分

出口貿易

出口貿易是指將本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國外市場銷售。

進口貿易

進口貿易是指將本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入到本國市場銷售。

過境貿易

過境貿易是指甲國的商品經過丙國境內運至乙國市場銷售,對丙國而言就是過境貿易。

2.按商品形態分

有形貿易

有形貿易是指有實物形態的商品的進出口。

無形貿易

無形貿易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技術和服務的進出口。

3.按是否有第三者參與分

直接貿易

直接貿易是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不通過第三國進行買賣的商品行為。

間接貿易

間接貿易是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買賣的商品行為。

轉口貿易

間接貿易中的第三國就是轉口貿易國,第三國所從事的就是轉口貿易。

4.按貨物出入國境或者關境分

總貿易

總進口額加總出口額就是一國的總貿易額。過境貿易列入總貿易。

專門貿易

專門進口加專門出口即為專門貿易。專門進口額加專門出口額即為專門貿易額,過境貿易不列入專門貿易。目前采用這種劃分辦法的主要有法國、德國、意大利及瑞士等。

5.按貨物運輸方式分

陸運貿易

是指陸路相連的國家之間的貿易。通常采用陸路運輸方式,主要運載工具有火車,汽車等。

海運貿易

海運貿易是指通過海上運輸的貿易。船舶是主要運輸工具。國際貿易中,絕大部分貨物是靠海上運輸完成交付的。

空運貿易

空運貿易是指采用航空運輸方式進行的貿易。一般用于貴重或數量較少,且無法經受長時間運輸的商品。

郵購貿易

郵購貿易是指采用郵政包裹方式寄送貨物的貿易。數量不多的貨物如樣品等,通常采用這種方式,其主要優點是服務周到、方便客戶。

百度百科 國際貿易標準分類

什么是國際服務貿易

問題一:國際服務貿易有什么特點阿? 國際服務貿易的特點 《國際商務與服務貿易》 盡管從歷史上來看,國際服務貿易是伴隨著國際貨物貿易的不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可是它們兩者之間事實上的確存在著很大的不差異。現在人們在不斷地分析和研究兩者之間的差異,并且給予國際服務貿易高度的重視,一方面是因為歷史上服務貿易處于一個相對從屬的地位,人們對它的關注和研究沒有貨物貿易那么多,它的許多自己獨有的特點沒有被人們認識到;另一方面是由于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服務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甚至可以說發生了質變,它在國民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一、國際服務貿易的一般特點

由于服務本身存在的一些獨特特點,導致國際服務貿易也呈現出與國際貨物貿易不同的特點。與國際貨物貿易比較,國際服務貿易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的特點:

首先,服務是無形的,具有不可觸摸性、不可儲存性和不易運輸性,因而導致國際服務貿易的交易方式多樣化。

一般來看,國際服務貿易主要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實現的:第一,直接出口。指服務出口國向服務進口國直接提供服務,這種方式中沒有人員、物資和資金的流動,只是通過電訊、郵電或計算機的聯網實現的,也就是說服務的供需雙方不離開居住地而進行的服務交易。例如國際電話、衛星廣播和計算機軟件設計等。直接出口有時也被稱為分離型國際服務貿易或過境交付型國際服務貿易。第二,間接出口。指服務出口國不是直接將服務輸出到服務迸口國而是由服務進口國的消費者直接到服務出口國消費服務。比如服務進口國的消費者到服務出口國去旅游、留學等。間接出口又稱為供給地依存型國際服務貿易或境外消費型國際服務貿易。第三,國外當地生產當地銷售。是指服務出口國的企業、經濟實體或個人直接到服務進口國去提供服務。提供的方式既可以是通過創辦服務企業,也可以是通過個人受雇或從事個體服務等,譬如在進口國受雇當司機、海員或自己開設個體醫療診所等。國外當地生產當地銷售這種服務出口的方式又被稱為需求地依存型或法人與自然人存在型國際服務貿易,是目前服務出口中一種最主要的方式。

其次,服務的生產與消費往往是同時發生的,通常無法進行將服務轉讓從而達到贏利目的的活動,所以服務的生產和出口過程一定程度上講也就是服務的迸口和消費過程。

第四,服務貿易的統計數據和貨物貿易的統計數據一樣,在各國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得到體現。但是,服務貿易的統計數據卻無法像貨物貿易的統計數據那樣,在各國海關進出口統計上顯示。

第五,對服務貿易的監控往往只能通過國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規來達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規形式和強度都遠遠超過貨物貿易。

二、國際服務貿易的新特點

20世紀6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重心開始轉向服務業。在1999年世界國內生產總值 (GDP)中,服務業的產值占61%,制造業占34%,而農業僅占5%左右。服務業在各國就業和國內生產總值 (GDP)中的比重也在不斷加大,發達國家服務業占GDP的比重由1970年的58.2%提高到1999年的65.3%,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國內就業總數的比重在55%-75%之間,同期發展中國家服務業占GDP的比重也從42.5%上升到48.1%,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國內就業總數的30%-55%,服務業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國民收入和就業增長的重要來源。

服務業的發展相應地推動了國際......>>

問題二:中國什么公司是做國際服務貿易 5分 看你是哪方面的服務?

問題三:國際貨物貿易和國際服務貿易的區別是什么? 1.根據日內瓦WTO統計和信息系統局按服務的部門(行業)劃分,把全世界的服務貿易分為12大類:(1)商業服務;(2)通信服務;(3)建筑及相關工程服務;(4)分銷服務;(5)教育服務;(6)環境服務;(7)金融服務;(8)健康與社會服務;(9)旅游及與旅行相關的服務;(10)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11)運輸服務;(12)其他服務,下分143個服務項目。教育服務(Ecational services)屬于12類服務貿易中的第5類,按各國公認的中心產品目錄(Central Proct Classification,簡稱CPC),在項目上又分為初等教育服務、中等教育服務、高等教育服務、成人教育服務及其他教育服務五類。

2.貨物貿易即容易理解是純加工、生產之產品進出口。

3.貨物與服務貿易是有相似之處,但服務貿易偏重於非生產型。

問題四:GATS下四種國際服務貿易提供方式的關系是什么? 5分 GATS對服務貿易的定義

GATS以服務貿易的四種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自然人流動對服務貿易作出了全面的定義(以下稱GATS定義),這個定義已成為國際服務貿易的權威定義。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指服務提供者從一成員的境內向另一成員境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這種服務貿易方式強調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國境和邊界的只是服務本身,它與一般的貨物貿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國的律師為在中國的客戶提供法律買粉絲服務。這種形式僅是服務本身跨越國界,沒有人員,物質的流動。

2.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 )

指服務的提供者在一成員境內向來自另一成員的消費者提供服務,即服務消費者移動到提供者境內享用服務。如中國公民到美國旅游或求學。

3.商業存在(mercial Presence)。

指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另一成員境內設立商業機構,為其境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商業機構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饑支機構或代表處。商業存在實際上就是一國服務提供者到東道國去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就地生產就地銷售服務。商業存在可以由東道國人員組成,也可由外國人參與,但這些外國人應以自然人流動方式提供服務。例如,一成員的銀行或保險公司到另一成員境內開設分行或保險公司,提供金融、保險服務。

4.自然人流動(Presenceofnaturalpersons)。

指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進入另一成員境內提供服務。與商業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資行為,如境外勞務服務等。

問題五:國際服務貿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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