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服務貿易壁壘的特點是(簡述服務貿易壁壘的主要形式。)

时间:2024-05-13 13:43:35 编辑: 来源:

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特點及其表現形式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

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指貨物進口國家所制定的那些強制性和非強制性的技術法規、

標準以及檢驗商品的合格性評定程序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即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準、認證制度、檢驗檢疫制度等方式,對外國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瑣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準,從而提高進口產品要求,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技術性貿易措施可分為三類,即技術法規、

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并把其中符合《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原則和國際標準的技術法規、

標準視為合理的、允許的。這些技術法規和標準的實施,雖然也會對貿易帶來一定的影響,

但卻并不被視為貿易壁壘,或者稱其為合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而把不符合《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原則和國際標準的技術法規、標準視為以技術為名的貿易壁壘,并要求各成員國予以消除,或者稱其為非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一)合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合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也稱其為單純的技術壁壘,是指科學技術上的關卡,即指國家或地區政府對產品制定的科學技術范疇內的技術標準,如產品的規格、質量、技術指標等,達不到一定技術標準的不準進口。如有的國家規定汽車廢氣排放達不到一定標準,不準進口,以阻止低技術產品的進口;或者為了獲得壟斷競爭優勢,實施市場份額最大化和利潤最大化,對達到某技術標準的產品不能出口,如運算速度達到多少億次的計算機不準出口,即限制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合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表現在經濟技術水平存在差距的國家之間的貿易,

尤其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貿易中。發達國家科學技術及經濟發展水平高,國民的安全、健康、環保意識非常強,因此對商品質量和性能的要求嚴格,制定的標準、技術法規等往往較苛刻;發展中國家由于受科技及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對商品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相對較低,因

此大部分產品的技術性水平遠不及發達國家。這樣在發展中國家合格的產品,到了發達國家成了不合格產品,造成了貿易的障礙。如發達國家實施的各種綠色環境標志制度、衛生檢疫制度等。這類高水平、嚴要求的標準和技術法規都是發達國家根據其國內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于發達國家來說,可以做到,但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卻很難做到,從而將發展中國家的同類產品排斥在發達國家的市場之外。這種合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超過了當前發展中國家的生產力水平,因此無論怎樣,從發展中國家的角度出發,也構成實實在在的壁壘。

但是眾所周知,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人類歷史上的四次科技革命為人類社會創造了極大的物質財富。它對于提高產品質量,促進專業化分工與協作,實現生產和消費的規模經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人類安全健康和保護環境,促進各種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提高生產效率和社會福利水平,促進可持續發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國際貿易順利進行必不可少的重要保證。因此,這種技術性壁壘不會消除,相反卻會永遠存在,并將隨著各國科技和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斷提高,發展中國家對這類壁壘只能正視、適應并予以跨越。

(二)非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非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名義是技術性貿易措施,實質上卻是以技術為名的貿易壁

壘,其惟一作用就是限制或阻礙商品的進口,并對進出口國家帶來負面影響。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的相關規定,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則可以認為技術法規、標準以及合格評定程序限制了貿易,給貿易國家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礙,因此是非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應予以消除。

1.技術法規、標準以及合格評定程序的采用及其實施僅僅是增加了商品的成本。

2.技術法規和標準規定的水平高于達到某一特定的政策目標所需的必要程度,是通過犧牲國內產品利潤以減損外國產品的利潤,因此可能有貿易保護的目的。

3.技術法規、標準或合格評定程序在適用時或者對國內產品和進口產品發生影響時有所區別,而區別的差額部分構成不必要的保護。

4.所選擇和實施的技術法規、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不是所有可行的備選方案中對貿易造

成最小障礙的技術法規、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

這種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表現在:(1)一些國家精心設計標準,專門用來對某些國家的產品形成貿易障礙。如法國曾禁止含有紅霉素的糖果進口,從而有效地阻止了英國糖果的進口,因為英國糖果制造時普遍使用紅霉素染料染色。(2)利用各國標準不一致,機動選擇對本國有利的標準,甚至制定內外有別的雙重標準。如美國在20世紀90年代對進口汽油和國產汽油就制定了兩種不同的技術標準,以阻礙外國汽油進入美國市場。(3)通過實施有關商品包裝和標簽的規定,迫使出口商對商品重新包裝或更換標簽,從主觀上增加進口商品的技術和費用負擔。(4)在實施技術標準、法規的過程中對外國產品設置重重障礙,使商品的銷售成本大大增加,或在進行合格評定時延遲檢測或者主觀地收取額外費用,從而降低進口商品的競爭力。如1998年9月11日,美國農業部簽署了一項新的法令,要求所有來自中國的木質包裝和木質鋪墊材料須附有中國出入境檢驗機關出具的證書,否則不能出口到美國,這增加包裝成本將近20%。由于非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具有明顯的歧視性、隱蔽性及不合理性,因而是每個貿易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必須采取措施予以打破的壁壘。

什么是服務貿易?它有哪些特點

服務貿易是一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內或進入他國境內向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務的貿易行為。主要方式有: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境內提供服務;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商業存在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務。其中,服務包括商業服務,通信服務,建筑及有關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運輸服務等。 廣義的服務貿易既包括有形的活動,也包括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在沒有直接接觸下交易的無形活動。服務貿易一般情況下都是指廣義的。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同意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復》,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漢、廣州、成都、蘇州、威海和哈爾濱新區、江北新區、兩江新區、貴安新區、西咸新區等省市(區域)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試點期為2年,自國務院批復之日起算。

特點。

1.服務商品的不可感知性或貿易標的無形性

這是服務貿易的最主要特征。由于服務要素所提供的服務產品,很多都是無形的,即服務產品在被購買之前,不可能去品嘗、感覺、觸摸、觀看、聽見或嗅到“服務”,所以大部分服務產品屬于不可感知性產品,消費者對它們的價值量很難評估,因為即使在消費或享用之后,顧客也無法根據消費經驗感受到這種產品所帶來的效用,只能是通過服務者提供的介紹和承諾,并期望該服務確實給自己帶來好處。

2.不可分離性

實物產品貿易從其生產、流通,最后到消費的過程。一般要經過一系列的中間環節。比如,賣方要將貨物交給承運商,承運商要委托船務(海洋運輸)公司進行托運,最后由承運商交給買方,這中間存在著一系列復雜的過程(如保險、裝運、適用的價格術語及索賠等問題)。而服務貿易與之不同,它具有不可分離的特征,即服務的生產過程與消費過程同時進行(如醫生給患者看病)。服務發生交易時間,也就是消費者消費服務的時刻,這兩個過程同時存在,不可分割。同時,顧客在消費服務產品的時候,必須或者只有加入到服務的生產過程中,才能最終消費到服務,而且這種服務特征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顯示出國際化的趨勢。這種不可分離性特征是服務貿易的另外一個主要特征。

3.貿易主體地位的重要性

服務的賣方就是服務產品的生產者,并以消費過程中的物質要素為載體提供相對應的服務。服務的買方則往往就是服務的消費者,并作為服務生產者的勞動對象直接參與服務產品的分享過程。

4.服務貿易的差異性

差異性表現為服務的生產者所生產的服務產品的質量水平不同。同樣是一種服務,由于其生產者的不同,提供給消費者的產品也就可能不同。即使是同一個服務的生產者,由于其不同的服務產品生產周期,也表現出不同質量水平的產品。而且這種服務產品的質量很難像有形產品一樣用其質量標準進行規范,所以很難統一界定。大多數圍繞勞動力要素所提供服務產品的服務貿易,至今沒有對其所提供的服務產品用產品質量檢驗標準的方法統一標準。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服務生產者的自身因素(如心理狀態)的影響,比如,醫療服務人員面對不同職業的人員或者是自己的親屬,往往表現出與看待其他普通患者不同的醫療質量水準;二是服務產品的消費者,由于其不同的個人偏好,也會直接影響服務的質量與效果,比如,由于患者對醫療人員的偏見或不信任感,往往直接影響其治療效果等。所以,服務質量和效果產生不同的結果,要受兩方面因素的影響——生產者和消費者。[page]

5.服務貿易市場的高度壟斷性

國際服務貿易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表現出較為嚴重的不平衡性,這當然是與服務市場所提供的服務產品受各個國家的歷史特點、區域位置及文化背景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比如,醫療工程、網絡服務、航空運輸及教育等直接關系到國家的主權、安全和倫理道德等敏感領域,也許就會受到外界(制度)或自身(內省)的限制。因此,國際服務貿易市場的壟斷性較強。表現為少數發達國家對國際服務貿易的壟斷優勢,與發展中國家的相對劣勢。比如,從國際服務貿易總額來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比例為3:1(1994年數據)。另外,對國際服務貿易的各種壁壘也比商品貿易多達2000多種,從而嚴重阻礙了國際服務商品進行正常地交易。

6.不可貯存性

由于消費者與生產者個體差別的存在,使得服務產品不可能像有形產品那樣被貯存起來,以備用出售。服務的生產者、消費者對于服務產品來說,如果不是同時進行,那么,服務產品就會受到損失,而這種損失就是機會損失或價值的貶值。

7.貿易保護方式具有隱蔽性

8.國際服務貿易的約束條例相對靈活

9.服務產品的營銷管理具有更大的難度和復雜性

無論從國家宏觀方面,還是微觀方面,國際服務產品的營銷管理與實物產品的營銷管理比較都具有較大的難度與復雜性。從宏觀層面上講,國家對服務進出口的管理,不僅僅是對服務產品載體的管理,還必須涉及到服務的提供者與消費者的管理,包括勞動力服務要素的衣、食、住、行等各項活動的管理,具有復雜性。另外,約束國家對服務形式采取的管理方式主要通過法的形式加以約束,但是立法具有明顯的滯后性,很難緊跟形勢發展的需要。從微觀層面上講,由于服務本身的特性,使得企業在進行服務產品營銷管理過程中經常會受到不確定性因素的干擾,控制難度較大。如前所述,服務產品質量水平的不確定性,服務產品不可能做到“三包”。再比如,商品貿易可以通過供需關系的協調,使其達到供需平衡,從而使消費者與生產者達到均衡;而服務貿易就不可能通過時間的轉換來完成或解決供需矛盾,實現供需平衡。

國際服務貿易有什么特點阿?

現在人們在不斷地分析和研究兩者之間的差異,并且給予國際服務貿易高度的重視,一方面是因為歷史上服務貿易處于一個相對從屬的地位,人們對它的關注和研究沒有貨物貿易那么多,它的許多自己獨有的特點沒有被人們認識到;另一方面是由于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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