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貿易擔保方式(國際貿易融資方式5個)

时间:2024-06-01 04:18:12 编辑: 来源:

國際貿易融資方式5個

國際貿易融資方式5個

有關國際貿易融資的方式,下面是我整理的5個,歡迎大家閱讀與了解。

一、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單據,審單無誤后,根據其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的《進口押匯協議》和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托收據,先行對外付款并放單。開證申請人憑單提貨并在市場銷售后,將押匯本息歸還開證行國際貿易口精英網

從某種意義上看,它是開證行給予開證申請人的將遠期信用證轉化為即期信用證+進口押匯這樣一種變通的資金融通方式。但由于一些銀行以進口押匯之名掩蓋墊款之實,故其業務發展受到一定限制知識。

其實,對于銀行而言,無論是與一般的流動資金貸款相比,還是與遠期信用證相比,相當于專項貸款并使銀行押有貨物所有權的進口押匯,實際上安全得多,收益也更好。而對外貿企業而言,進口押匯一方面使貸款期限比較靈活,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在人民幣貸款利率與國外相應貼現利率基本持平的情況下,可以利用人民幣而不是外幣押匯,以防范匯率風險。當然,從銀行的角度看,它還可以通過完善內部制度、收取一定保證金、嚴格審查進口商品并調查其市場前景等多種措施,以避?quot;假押匯、真墊款"和因進口商品不適銷對路造成不能及時歸還押匯本息的情況發生外貿知識。

二、進口托收押匯

進口托收押匯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過托收行寄來的全套托收單據后,根據進口商提交的押匯申請、信托收據以及代收行與進口商簽訂的《進口托收押匯協議》,先行對外支付并放單,進口商憑單提貨,用銷售后的貨款歸還代收行押匯本息易外貿知識。

無論對于銀行或外貿企業而言,進口托收押匯的優點和進口押匯相比,大體一致。但銀行自身的風險卻遠遠超過進口押匯。因為進口押匯是建立在銀行負有第一性付款責任的信用證業務基礎上,如果單單相符、單證一致,即使開證申請人不付款,開證行也必須履行對外付款的義務。這樣,如果剔除匯率風險和利息兩個因素,進口押匯并沒有給開證行帶來更大的風險。而進口托收則屬于商業信用,無論進口商是否付款,代收行都沒有責任。但如果為進口商續做進口托收押匯,進口商無疑將原本給予出口商的商業信用轉給了代收行,從而加大了代收行的風險。作為代收行,應當根據進口商的資信情況、業務情況、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其核定一個押匯額度,供其周轉使用,做到拓展業務和防范風險的有機結合。

三、限額內透支

所謂限額內透支,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的資信情況和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客戶在其銀行往來帳戶上核定一個透支額度,允許客戶根據資金需求在限額內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經營中的.銷售收入自動沖減透支余額。國內銀行的存貸合一即屬透支融資方式國際貿易。

限額內透支如客戶根據貿易合同,在收到貨物后需要向國外匯一筆錢,在帳戶里無款或款項不足的情況下,它也不必提前兩周或一周向銀行申請貸款,而只需在辦理好相關批匯手續后,在匯款當日提交支票購匯匯出即可。但目前國內銀行較少采用這種融資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它現實地降低了銀行的贏利水平。從長遠觀點看,隨著我國服務業競爭的不斷加劇,銀行利潤率的降低是必然趨勢。

四、進口代付和假遠期信用證融資

所謂進口代付,是指開證行根據與國外銀行(多為其海外分支機構)簽訂的融資協議,在開立信用證前與開證申請人簽訂《進口信用證項下代付協議》,到單位憑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托收據》放單,電告國外銀行付款。開證申請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本息。

假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開立的規定匯票為遠期,但開證/付款行將即期付款,且貼現費用由開證申請人負擔。

與進口押匯相比,上述兩種融資方式對進口商而言,其意義和進口押匯是一樣的,運作程序也相似,都是在開證前由開證行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相關協議,到單后,開證申請人憑《信托收據》換取單據憑以提貨,到約定時間歸還本息。不同則有以下幾點:資金來源不同;信用證種類、利率不同外貿知識。

進口代付和假遠期信用證融資對開證行的風險在開證申請人的資信狀況、開證抵(質)押/擔保狀況及對進口貨物的監控水平三個方面。如果是綜合授信項下,且出口商為世界上比較有名的公司、進口商品屬于比較適銷的商品,那么開證行的風險是很小的,收益是豐厚的。

五、出口托收和出口保理項下押匯

出口托收押匯是指采用托收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單據,委托銀行代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同時,要求托收行先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待托收款項收妥后歸還銀行墊款的融資方式。

出口保理押匯是指出口商在獲得進口保理商信用額度后,發貨并將發票及相關單據提交出口保理商(銀行)代其收款時,銀行以預付款方式為其提供不超過80%發票金額的融資方式。

出口信用項下貼現屬于銀行信用,只要承兌匯票的銀行實力雄厚、資信良好,便基本無風險。問題是對中小銀行或經濟不穩定地區及與我國交往較少地區的銀行承兌的匯票如何辦理?根據實踐經驗,可采用三種方式操作:一是對資信良好有較強實力的出口商,可在綜合授信框架內辦理,適當控制規模。二是爭取出口商辦理出口信用險,在出口信用險項下辦理出口貼現。三是可聯系國外大銀行無追索權地買斷遠期匯票,雖然這樣貼現率在LIBOR+0.5-3%,可能會高一點,但出口地銀行會得到一定收益,出口商也會及時融通資金,因此是可行的外貿。

出口托收項下貼現與出口托收項下押匯一樣,同屬商業信用,風險遠比出口信用證項下風險要大。在業務操作中要做到的事項與出口托收和出口保理項下押匯要注意的五方面內容前四項是一致的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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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合同中有幾種付款條件?

國際貿易合同中主要的付款方式分為三種,信用證L/C(Letter of Credit),電匯 T/T(Telegraphic

Transfer),付款交單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較少。

一、信用證L/C(Letter of Credit)

信用證是目前國際貿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種付款方式,每個做外貿的人早晚都將會接觸到它。對不少人來說,一提起信用證,就會聯想到密密麻麻充滿術語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天書。其實信用證可以說是一份由銀行擔保付款的S/C.只要你照著這份合同的事項一一遵照著去做,提供相應的單據給銀行就必須把錢付給你。所以應該說信用證從理論上來說是非常保險的付款方式。信用證一旦開具,他就是真金白銀。也正因為如此,一份可靠的信用證甚至可以作為擔保物,拿到銀行去貸款,為賣方資金周轉提供便利,也就是“信用證打包貸款”。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信用證有的時候也不是那么保險。原因是信用證中可能會存在很難做到的軟條款,造成人為的不符點。

二、電匯 T/T(Telegraphic Transfer)

這種方式操作非常簡單,可以分為前T/T和后T/T,前T/T就是合同簽訂后,先付一部分訂金,一般都是30%,生產完畢,通知付款,付清余款,然后發貨,交付全套單證。不過前T/T比較少見一點,在歐美國家出現的比較多。因為歐美國家的客戶處在信譽很好的環境,他自己也就非常信任別人。最為多見的是后T/T,

收到訂金,安排生產,出貨,客戶收到單證拷貝件后,付余款;賣家收到余款后,寄送全套單證。T/T訂金的比率,是談判和簽訂合同的重要內容。訂金的比率最低應該是夠你把貨發出去和拖回來。萬一客戶拒付,也就沒有什么多大損失。T/T與L/C比較,就是操作非常簡單,靈活性比較大,比如交期吃緊,更改包裝,等等,只要客戶同意,沒有什么關系。如果是信用證,就相當麻煩,必須的修改信用證,否則造成不符點(discrepancy),客戶就可以拒付。T/T的另外一個特點是成本比L/C要低。銀行扣費比較少,一般都是幾十美金。而信用證有時會多達幾百美金。所以有的工廠做T/T報價比L/C要低一點。不過一般而言,信用證如果單證做得好,比T/T要可靠,收款有銀行擔保,憑著信用證,就可以去銀行打包貸款,資金壓力很小。但是銀行信用不好,或者外匯管制很嚴格的國家,信用證風險很大,如印度。T/T和L/C各有優缺點,T/T和L/C如果結合起來做,那就相當保險,30%T/T,The

balance L/C.

三、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是跟單托收方式下的一種交付單據的辦法,指出口方的交單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分為即期交單(D/P at

Sight)指出口方開具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后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得貨運單據。遠期交單(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開具遠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經進口方承兌后,于匯票到期日或匯票到期日以前,進口方付款贖單。D/A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單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銀行)向進口方以承兌為條件交付單據的一種辦法。

國際貿易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付款方式(payment terms)如下: 

1、L/C+T/T 

這是最常見的付款方式組合,常見于孟加拉客戶。由于國家政策的規定,孟加拉客戶必須是信用證+TT的付款方式,更有甚者就是T/T+信用證+T/T。撇開孟加拉國家政策不說,這種結算方式的結合形式常用于允許其交貨數量有一定機動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若裝柜數量有變,也能靈活調整付款金額。但是,使用這種結合形式,雙方必須首先確認清楚采用的是何種信用證和何種匯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證支付金額的比例。 

2、L/C+D/P 

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出口方)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余額則將貨運單據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這種付款方式,主要針對交易金額較大的,合同的執行時間跨度較大的交易。這是一種易于雙方接受的付款方式。一方面對出口商來說,這是一種較為安全的收匯方式,而對進口商而言,可減少墊金,有利于企業內部資金周轉流通。但信用證必須訂明信用證的種類和支付金額以及托收方式的種類,也必須訂明“在全部付清發票金額后方可交單”的條款。 

3、SBLC+L/C 

備用信用證(SBLC),又稱擔保信用證,是指不以清償商品交易的價款為目的,而以貸款融資,或擔保債務償還為目的所開立的信用證。開證行保證在開證申請人未能履行其應履行的義務時,受益人只要憑備用信用證的規定向開證行開具匯票,并隨附開證申請人未履行義務的聲明或證明文件,即可得到開證行的償付。 

采用TT匯款,買方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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