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國際貿易提單填寫(考前輔導:報關單主要欄目的內容填報(14))

时间:2024-05-17 09:31:01 编辑: 来源:

國際貿易實務交易合同中的單據欄:documents:怎么填寫

國際貿易實務交易合同中的單據欄:documents是指賣方需要向買方提供的文件或單據——根據不同的商品,這些文件或單據會有所不同

但是不可或缺的單據包括:商業發票、提單等,其它常見的有:裝箱單或重量單,保單、原產地證等

報關單主要欄目的內容填報(標記嘜碼及備注)

標記嘜碼及備注(比較重要的欄目)

本欄目實際包含兩部分內容,一是標記嘜碼,二是備注,本書分開輔導。

(一)本欄目上部(或者說是左半部)用于填寫標記嘜碼內容

1.含義解析

標記嘜碼就是指運輸的標志,是為方便收貨人查找,便于在裝卸、運輸、儲運過程中識別而設。有關運輸標志所包含的內容請考生自己看一下國際貿易實務中有關運輸標志的內容。一般來說,在標記嘜碼中會列出如下信息:收貨人的代號(標識)、合同號、目的地、原產國(地區)、中轉信息、件數號碼等。這些信息可能也會對我們填制報關單有幫助。

2.填報要求

填報貨物運輸包裝上的標記嘜碼中除圖形以外的所有文字、數字(基本是原樣照抄)。無標記嘜碼的免于填報。

3.信息的查找與確定

標記嘜碼一般印刷或貼在貨物的外包裝上,也標注在裝箱單、提單、發票中。(3種單證中的標記嘜碼應該與外包裝上的一致)

常用以下英文表示標記嘜碼:Marks、Marking、MKS、Marks (Marks Marks、MKS Mark等。填寫報關單的標記嘜碼欄目就是將上述欄目中的內容全部照抄到報關單中。填報要求中之所以說圖形不填,是因為現在都采用電子報關,圖形不方便錄入,考試應該不會考這個問題。

例如,提單中: 某些發票中: 某些裝箱單中:

MARKS&Nos. Shipping Marks CASE MARK:

BSSC FAR EAST P/O N0.03DL022

HP0065/VE044—045 SHAGNHAI PORT OSAKA

MADE IN BRAZIL C/NO.:1/2—2/2 C/NO.:l一22

填制報關單時把這些內容照抄填入標記嘜碼及備注欄即可(一般填在欄目的左半部)。

有的在單證的標記嘜碼欄中寫有“N/M”,是NO MARK,沒有標記嘜碼之意。

4.考試的考點

沒有特別的考點,能在單證中查找到標記嘜碼即可。

(二)本欄目下部(或者說是右半部)用于填報備注內容

1.含義解析

備注指報關單其他欄目不能填寫完全以及需要額外說明的內容,或其他需要備注、說明的事項。

2.填報要求

報關單其他欄目的填報要求中都有講到需要填寫在備注欄的情形,它們包括:

(1)涉及經營單位填報需要備注說明的內容:受外商投資企業委托代理其在投資總額內進口投資設備、物品的外貿企業名稱填寫在本欄。應填寫“委托××××××公司進口”。(××××××為代理的外貿企業名稱)

(2)關聯備案號在此欄填寫。

①關聯備案號含義解析:是指和本報關單申報的貨物有關系和聯系的其他的報關單上填寫的備案號,按海關管理的要求要體現在本報關單上。

例如,在備案號欄講到的加工貿易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為享受減免稅進口貨物或囂審批備案后辦理形式進口的貨物,進口報關單填報《征免稅證明》編號,出口報關單填報《加工貿易手冊》編號。則對于進口報關單而言出口報關單上的備案號——加工貿易手冊編號就是它的關聯備案號。而對于出口報關單而言,其關聯備案號是進口報關單上的備案號——征免稅證明編號。

②填報要求:關聯備案號應該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注”欄。

例:加工貿易企業甲從事進料加工業務,取得《加工貿易手冊》(c×××××××××××),加工成品設備A出口。而經批準新成立的合資企業乙欲從國外進口設備A(享受特定減免稅),得知甲生產該設備后與甲簽約,從甲企業購買,并向海關申請取得編號為z×××××××××××的《征免稅證明》。

則甲乙兩企業向海關正確的申報如下:

甲企業按出口報關填寫加工貿易出口貨物報關單,報關單的“備案號”欄填手冊編號“C×××××××××××”。而乙企業的征免稅證明編號對于甲企業來說就是報關單上要填寫的關聯備案號。其關聯備案號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注”欄,填寫的形式為:“轉至z× × ×××××××××征免稅證明”。乙企業按進口報關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報關單的“備案號”欄填征免稅證明編號“Z×××××××××××”。而甲企業的加工貿易手冊編號對于乙企業來說就是報關單上要填寫的關聯備案號。其關聯備案號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注”欄,填寫的形式為:“轉自C×××××××××××加工貿易手冊”。

(3)關聯報關單號在此欄填寫。

①關聯報關單號含義解析:是指與本報關單有關聯關系的,同時在海關業務管理規范方面又要求填報的報關單號,應填報在“關聯報關單”欄。

例: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貨物,同樣一批貨物,作為轉出企業加工成品報出口,而轉入企業將其作為料件報進口。按海關的規定,應該先由轉入企業報進口,并且在進口報關后把其進口報關單號等信息通知轉出企業。轉出企業再報出口,并將轉人企業的進口報關單號作為關聯報關單號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注”欄。此處考生需要了解,同樣需要填寫關聯報關單號的情形還有加工貿易的余料結轉報關。

②填報要求:上面提到的兩種加工貿易結轉類的報關中,由于是先報進口,所以只有出口報關單填寫關聯報關單號。應該填寫在“標記嘜碼及備注”欄。

以含義解析中的例子為例,具體填報為:轉至××××……報關單(關聯報關單號)。

(4)集裝箱號:一票貨物有多個集裝箱需要填報的,在本欄目填寫其余集裝箱的信息。填寫的格式與集裝箱號欄相同,即“集裝箱號/規格/自重”。(應按單證中的所給集裝箱順序填寫)

(5)隨附單據欄:一個以上監管證件的,本欄目填寫其余的監管證件的代碼及編號。

具體填報要求為:“監管證件代碼”+“:”+“監管證件號碼”。監管證件是優惠貿易協定下的原產地證書的,按聯網與不聯網的原產地證書的填報格式填寫。

(6)其他申報時必須說明的事項。

3.信息的查找與確定

由于本欄目本身是對其他欄目和內容的補充和說明,因此,本欄目要填寫的內容要根據需補充和說明的欄目而定。因此,在考試時需留意經營單位、集裝箱號、隨附單據欄目填寫中是否有需要補充說明的內容。

4.考試的考點

(1)最可能考的是集裝箱號和隨附單據在該欄目補充填寫的情況。

(2)其次可能考經營單位在此欄需要說明的情形。

考前輔導:報關單主要欄目的內容填報(14)

起運國(地區)(此欄目是報關單考試的重點欄目)

(一)含義解析

直接運輸的進口貨物起始裝運發出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或者中轉運輸貨物,我國與發生中轉地所在的國家發生的交易(貿易往來),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如果與我國發生商業交易的國家(地區)不是中轉地國家(地區),則起運國(地區)仍然是進口貨物起始裝運發出的國家(地區)。

相關概念:

中轉:是指貨物由運輸工具從一個地方裝運發出后沒有直接運往目的地而是中途卸下,再換裝另外的運輸工具運到目的地。

沒有發生中轉的貨物稱為直接運抵貨物(直接運輸貨物)。

發生商業交易或者發生商業行為:通常是指發生了買賣關系,也包括租賃、贈送等。考試時開出發票的商家就可以被認為是與我國發生該貨物商業行為的商家。比如,進口貨物的發票是香港一家公司開出的,就可認為我們是與香港這家公司發生的商業行為。如果貨物是從第三國起運在香港發生中轉,就可以認定中國香港是起運國(地區)。

起運國(地區)與運抵國(地區)和原產國(地區)、最終目的國(地區)是我國統計對外貿易數據的重要內容。我國的統計規則與國際上的規則一致。起運國(地區)與運抵國(地區)和原產國(地區)、最終目的國(地區)的概念是根據統計的規則確定的。

因此通過含義可知道:

(1)在沒有發生中轉的情況下,不管與哪個國家(地區)發生的交易,貨物起始裝運發出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也即直接運抵貨物以起始裝運發出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

例如,我國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購買的貨物在新加坡裝船運到我國上海港。則起運國(地區)為新加坡。

再如,我國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購買的貨物在新加坡裝船運到我國上海港。則起運國(地區)為新加坡。

第二個例子中的情形在國際貿易中是很常見的,也就是一個國家的商家向另一個國家的商家購買的貨物很可能運自第三個國家(地區)。

(2)當貨物發生中轉時,如果我國是從中轉地國家(地區)的商家買進的貨物(既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地區)發生交易),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

例如,我國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購買的貨物,在新加坡裝船運到香港后卸下又換另外一條船裝運運抵上海。則起運國(地區)為中國香港。

需要說明的是,這種運輸情形的貨物被稱為中轉貨物,換裝運輸工具的港口被稱為中轉地(或中轉港)。而因為我國的公司是與中轉地國家(地區)的商家發生的商業交易,因此,按規定(統計的原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地區)就是起運國(地區)。

再如,我國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購買的貨物,在新加坡裝船運到香港后卸下又換另外一條船運抵上海。這時起運國(地區)為新加坡。因為貨物是我國向新加坡的商家購買的,并不是向中轉地的商家購買的,所以不把中轉地確定為起運國(地區)。

對于發生中轉與否,還涉及到裝貨港欄目的填寫。本書裝貨港欄目輔導的后面給出了起運國(地區)、裝貨港與中轉和交易之間的邏輯關系表格(見表2—14),供考生參考學習。

(二)填報要求

根據實際發生按海關的《國別(地區)代碼表》中的國別(地區)的中文名稱或代碼填寫。

《國別(地區)代碼表》中的代碼和《幣制代碼表》中的代碼基本一致,教材中這兩個表格中的打“*”號的代碼都需要記住。而且報關單中涉及到國別(地區)的欄目有幾處都要求按此代碼表的名稱或代碼填寫。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應該嚴格按《國別(地區)代碼表》中的名稱填寫,例如,中國香港是起運國(地區),則應該按代碼表中的名稱填“中國香港”而不能填“香港”(起運國(地區)欄不能這樣寫,但裝貨港應填香港)。若起運地區是臺灣,則要填寫“臺澎金馬關稅區”,不能填寫“臺灣”或“中國臺灣”(見教材《國別(地區)代碼表》)。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直接運抵貨物以貨物起始發出的國家或地區為起運國(地區)。

(2)對于中轉貨物:

①發生中轉但不是與中轉地的所在國家的商家發生的商業行為(買賣關系),仍是以貨物起始發出的國家或地區為起運國(地區)。

②發生中轉并且是與中轉地的所在國家的商家發生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