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地人上海小孩上學條件(外地戶口孩子在上海上學政策)

时间:2024-05-19 23:26:41 编辑: 来源:

外地小孩在上海上學需要什么條件

一、外地人小孩在上海上學條件:

1、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2、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

3、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且連續2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二、憑以下材料可到居住地(暫住地)學校提出接受義務教育的就學申請: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暫住一年以上的暫住證原件、復印件;

3、其家庭戶口本的原件、復印件;

4、其父母的勞動合同或工商執照的原件、復印件。

三、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條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戶;

4、收養落戶等等。

四、學習階段方面如下:

1、學前教育階段(3-5周歲)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幼兒園就讀,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但居住證年限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民辦幼兒園和極少數公辦幼兒園就讀;

(3)無居住證或有居住證年限不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少數民辦幼兒園、極少數公辦幼兒園就讀;

(4)有靈活就業登記證滿3年與持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入學享受的待遇一樣。

2、義務教育階段(6-14周歲)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義公辦、民辦(優質)學校就讀,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但居住證年限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極少數)、民辦(少部分資源相對較弱)學校就讀;

(3)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且年限不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極少數)、民辦(極少部分資源相對較弱)學校就讀;

(4)無上海居住證,無法正常入學或無法取得學籍。

3、高中教育階段(15-18周歲)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可正常參加中考進入上海高中,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只可報考上海市中專、職校、技校、國際學校;

(3) 無上海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中考。

4、高等教育階段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可按上海考生標準參加高考享受高等政策優勢,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積分,可參加三校生高考進入部分大專、二本(極少專業)院校;

(3)無上海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五、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

1、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年齡在43周歲以內為滿分30分;年齡在44-55歲每增加一歲,積分減少2分;年齡在56-60周歲,積分為5分。

2、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3、技術職稱及技能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

(1)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5)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4、社保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外地人小孩在上海上學條件

外地人小孩在上海上學條件:1、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2、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3、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且連續2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一、憑以下材料可到居住地(暫住地)學校提出接受義務教育的就學申請: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暫住一年以上的暫住證原件、復印件;

3、其家庭戶口本的原件、復印件;

4、其父母的勞動合同或工商執照的原件、復印件。

二、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條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戶;

4、收養落戶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外地人在上海讀書有什么條件

問題一:外地戶口孩子,在上海上學的條件! 100分 1、外來務工人員同住子女在上海均可免費享受義務教育

孩子到了入學年齡,家長持有的還是臨時居住證,不能直接辦理就近入學

持有《臨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納入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孩子還可享受就近入學政策。外省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在滬辦理就讀申請時,父母一方須持有上海市長期居住證,如持有《臨時居住證》,但續簽時間一年及以上的,其子女可以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但需要提供在滬1年或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小孩子只需臨時居住證

凡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均需辦理相關居住證件,由其父母持有效的居住證件、務工證明(父母一方有1年或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社會保險項目以市人保部門公布的為準),以及同住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證件,到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就讀。

無單位可找街道開證明在滬從事小商販、家政服務的務工者由于沒有掛靠單位,沒有繳納綜保,這部分人員可由街道居委、鄉鎮村委開具的相關證明來代替。

2、現在的話只要父母有上海的居住證及居住證積分滿120分就可以在上海參加中高考,和上海戶口是一樣的待遇。所以,你還是辦理積分居住證的,雖然孩子小學不耽誤,但是中考以及高考就麻煩

問題二:外地小孩在上海上學需要什么條件 一、按照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的,至少需要:

孩子和大人的原籍戶籍證明、獨生子女證或者計劃生育證明

家長在上海的打工證明(以綜合保險繳納為準,至少一年以上)

在上海的居住證明(房產證、租房證明等)

家長和孩子的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至少一年,且在有效期內的)

孩子的預防接種證明

不少區縣需要提供原籍 *** 出具的無法在原籍接受義務教育的證明

都要原件、復印件,由居住證所屬區縣受理安排

二、引進人才子女(必須已經取得引進人才居住證,正在辦理的不算)

孩子和大人的原籍戶籍證明

大人和孩子的引進人才居住證以及“受理引進人才辦理居住證通知書”

孩子的預防接種證明

都要原件、復印件,由居住證所屬區縣受理安排

對口也是按照居住證上的地址為準(對口是熱門學校的可能會調劑到附件其他學校)

三、上海市B類居住證子女(必須已經取得B居住證,正在辦理的不算)

大人和孩子的上海市B類居住證

孩子的預防接種證明都要原件、復印件,由居住證所屬區縣受理安排

小學

外地戶口在滬上小學

相關政策指路:《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6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滿足:

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注意

2016年,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6月30日。

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上的實際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上的實際居住地址相一致。

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可統籌安排進入 *** 委托的民辦小學就讀。

根據市教委意見,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可以結合本區縣實際,依據進城務工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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