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地人在上海交養老金臨時賬戶足額多少(上海自由職業社保繳費標準2021?)

时间:2024-06-01 14:29:50 编辑: 来源:

外地人上海社保臨時賬戶交滿十五年能不能在上海退休?

符合外地人在上海退休的兩個條件是:1、當地繳納社保10年以上,2、退休時還在當地繳納社保

因此你需要看你是否符合上述條件

外地人在上海建立臨時社保賬戶,那么醫療保險應怎么享受呢

帶上你的身份證,到鄰近的區醫保中心辦理醫保卡,他們會告訴你是否需要就醫記錄冊的。

辦完以后,就可以到醫院就醫,或者再藥店購藥。

上海自由職業社保繳費標準2021?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并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并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1] 

2018年9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2] 。

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臺居民將擁有社保卡,與內地(大陸)居民一樣,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3] 

2020年2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和實施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多措并舉穩企業穩就業。[4]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5] 

中文名

社會保險

外文名

Social Insurance

主要項目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

目    標

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

地    位

社會保障制度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目錄

1概念

2歷史

3特征

4功能

5保費

▪收入

▪分擔

▪如何計算保費

6社保查詢

7財務制度

▪隨收即付制

▪完全積累制

▪部分積累制

8基金管理

9制度與沿革

▪制度特點

▪制度沿革

▪稅務部門征收

10主要內容

▪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

失業保險

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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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國家機關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職工都應辦理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無固定工資額的單位以統籌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招用農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當前中國失業保險參保職工的范圍包括:在崗職工;停薪留職、請長假、外借外聘、內退等在冊不在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其它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建立勞動關系的臨時工和農村用工)。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職工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還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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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生育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及其利息以及滯納金組成。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及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都應該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各類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在6個月以上,并按時足額繳納了生育保險費;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生育或流產的;在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經批準轉入有產科醫療服務機構生產或流產的(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

項目內容

編輯語音

內容(一)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984年中國開始對原有的退休金制度進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構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統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

該制度的目標只是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資替代率將逐步調低,從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該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以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結合。

該制度由企業和雇員共同負擔費用。

該制度實行隨收即付與積累相結合的財務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給付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給付條件是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內容(二)

統賬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的主要內容

國務院于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內容(三)

失業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988年12月26日,國務院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失業保險條例》,1999年1月22日發布并實施。

失業保險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使其再就業。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都是失業保險的對象。

失業保險基金的來源包括: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的保險費和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財政補貼,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給付種類包括: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

給付的條件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保險區別

編輯語音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

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愿投保;

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會貧困線,低于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于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并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現狀

編輯語音

官方數據顯示:

2013年累計中斷繳社保的人有3800萬,占城鎮職工參保的一成還多,外來務工人員中斷社保的問題卻非常凸顯。個人一旦中斷社保,根據各地的不同政策,買房買車都將受到很大的影響。表面上來看,中斷社保純屬個人行為,但影響的卻是整個社保體系。[9] 

2015年,新年伊始,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紛紛上浮社保繳費基數標準,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有所上漲。[10] 

2015年8月底,社保第三方專業機構“51社保”發布2015《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顯示企業參保基數合規率為38.34%。也就是說,仍有接近62%的企業未按照職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其中24%的企業統一按最低基數繳費。[11] 

2016年,北京、上海、重慶、安徽等多地調整了社保繳費基數。由于平均工資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也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上調。2016年度上海市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整為17817元和3563元,分別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重慶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職工2016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5523元、下限為3105元,分別比上年增加1310元和262元[12] 。

2021年11月12日,寧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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