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地人在上海辦簽證多久(上海如何辦理外國人工作簽證)

时间:2024-06-01 12:53:33 编辑: 来源:

在上海,外地人能辦簽證么?

只要是長期在上海居住、工作的人都是可以在上海辦理簽證的

日本留學簽證從上海辦理大概需要多久

需要1到2個月。

看簽證類型的,如果是旅游,商務簽證,5個工作日。如果是留學,工作簽證,需要1-2個月。簽證正常情況下從申請次日算起第5個工作日發給。申請次日是指代理機構遞交到館內那天的次日。

申請簽證有兩種方法:

1、如果沒有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可以在當地的使領館申請,但申請資料在所在國和日本之間往返以及日本國內審查的過程需要一定時間。

2、如果已經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即申請人或代理人事先在日本國內的地方入國管理局取得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以后,再在本國的使領館申請簽證,這樣取得簽證更加迅速。

上海如何辦理外國人工作簽證

你好,如果你現在有工作,而且所在的工作單位可以辦理的話,這個是可以由工作單位來做的。

一般需要:就業證,住宿證明,照片等,你也可以通過當地外事部門、外國專家管理局或服務機構辦理,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辦理:

一、許可事項: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

二、實施機關:國家外國專家局

省級外國專家局

三、申請條件:

外國專家受聘在中國境內工作,應取得"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申請"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的外國專家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為執行政府間、國際組織間協議、協定和中外經貿合同,應聘在中國工作的外國籍專業技術或管理人員;

(二)應聘在中國從事教育、科研、新聞、出版、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工作的外國籍專業人員;

(三)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中擔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國籍高級專業技術或管理人員;

(四)經國家外國專家局批準的境外專家組織或人才中介機構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的外國籍代表;

(五)應聘在中國從事經濟、技術、工程、貿易、金融、財會、稅務、旅游等領域工作,具有特殊專長、中國緊缺的外國籍專業技術或管理人員。

本條第(二)、(三)款外國專家應具有大學學士以上學位和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語言教師應具有大學學士以上學位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四、申請材料:

(一)《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

(二)個人簡歷(包括學歷、工作經歷);

(三)最高學歷證書或專業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或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健康證明書;

(五)聘用協議或合同:

第三條第(一)款外國專家,需提交有關項目協議和項目批件復印件;

第三條第(二)款外國專家,需提交聘請單位資格認可證書復印件或提交該證書編號以及與聘請單位訂立的由國家外國專家局統一印制的標準聘用合同;

第三條第(三)款外國專家,需提交企業任命書或聘用合同復印件;

第三條第(四)款外國專家,需提交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的批準文件和外國代表任命書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書復印件;

第三條第(五)款外國專家,需提交聘用協議或合同復印件。

五、辦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請

國務院部委、直屬機構、事業單位、專業總公司聘請外國專家,向國家外國專家局提出申請,其他單位聘請外國專家,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地省級外國專家局提出申請。

(二)受理

1.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實施機關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的,予以受理。

2.實施機關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其申請材料中的錯誤。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實施機關應當場或在五日內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許可補正申請材料通知書》,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經告知仍無法補正的,不予受理。

3.對受理或者不受理的申請,實施機關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或《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對不予受理的申請,實施機關在《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中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審批

實施機關依據有關規定,對受理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在二十日內做出決定。特殊情況可延長十日,但應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許可延期通知書》,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實施機關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

1.申請材料不真實;

2.申請人不符合外國專家條件;

3.實施機關認為不適宜發給申請人《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的其他情況。

實施機關對申請作出給予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時,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許可決定送達通知書》。對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實施機關在《行政許可決定送達通知書》中注明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對給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實施機關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頒發、送達由國家外國專家局統一印制的《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

實施機關在簽發《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時,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并由本行政機關授權人在相應欄目上簽字。

六、其他事項:

(一)辦理職業(Z)簽證。擬在中國工作的外國專家須憑工作許可原件、中國被授權單位的簽證通知函(電)及有效護照,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辦理職業(Z)簽證。中國駐外使領館為外國專家核發職業(Z)簽證后,留存工作許可原件。

(二)辦理《外國專家證》和居留許可。持職業(Z)簽證在中國工作的外國專家須在入境后十五日內,到工作許可簽發部門申辦《外國專家證》,并在入境后三十日內憑職業(Z)簽證和《外國專家證》到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外國人居留許可。

本規定由國家外國專家局負責解釋。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辦理簽證加簽嗎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務告知單

外省市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商務簽注除外)

歡迎您來本窗口辦理出入境證件手續,請注意以下告知內容,謝謝您的配合。

一、辦事的條件和手續

(一)持有人才引進類《上海市居住證》的外省市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滿十六周歲的子女,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各類簽注(商務簽注除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注,申請須提交下列材料:

(1)貼有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請表;

(2)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人才類《上海居住證》及“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副聯)”的原件和復印件

(4)引進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辦理引進人才類〈上海市居住證〉的,提供引進人才的《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副聯》、申請人本人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以及結婚證或出生證等可以證明配偶、未成年子女與引進人才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5)如系本市登記備案的外省市人員,還須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主管權限審批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

(6)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詳見相關簽注的告知單)

(二)、下列人員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除商務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

1、在滬就業并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請須提交下列材料:

(1)貼有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請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4)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詳見相關簽注的告知單)

2、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本市戶籍大學生,申請須提交下列材料:

(1)貼有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請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有效《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4)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原件(加蓋學校公章);

(5)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詳見相關簽注的告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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