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地人在上海辦身份證需要戶口本嗎(外地人在上海能補身份證嗎?需要什么?)

时间:2024-04-29 16:05:55 编辑: 来源:

外地人在上海能補身份證嗎?需要什么?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補辦身份證。

上海市公安局自2016年12月26日起,實施全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全國各省(市)來滬人員只需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就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補辦身份證。

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需要遞交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公安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原則上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放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可到受理地派出所領證。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擴展資料

來滬人員在本市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程序:

1、拍攝照片。符合辦理條件的來滬人員,可到就近居民身份證拍照點拍照。

2、申請辦證。來滬人員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①對系統無照片或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②對偽造、編造、買賣、騙領、冒用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③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對符合規定的,公安派出所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一次性告知群眾所需補齊材料。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申請人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

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收取證件工本費20元/證;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收取證件工本費40元/證。

3、領取證件。申請人憑領證憑證到受理公安派出所領取證件。換證的,在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舊證。

辦身份證需要戶口本嗎

辦身份證可不帶戶口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公民申、換(包括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補領居民身份證,應持本人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照相、采集指紋信息辦理。身份證更換地點為申辦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居民身份證申領辦理程序:

1、凡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均應申領居民身份證;

2、須提供的材料:(1)《戶口簿》;(2)兩張近期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履行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并繳納證件工本費。

但近年來全國開通身份證異地受理,異地辦理只限于丟失補辦或損壞補辦、或者到期換證,需要你有當地的居住證或者暫住證,表示在當地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住所,或者是在當地院校就讀的學生也可憑學籍證明在異地辦理。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1、對系統無照片或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2、對偽造、編造、買賣、騙領、冒用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3、有其他特殊情況的。由此可知,丟失補辦或損壞補辦、或者到期換證,需要有當地的居住證或者暫住證,表示在當地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住所,或者是在當地院校就讀的學生也可憑學籍證明在異地辦理身份證,不需要有戶口本。

辦理異地身份證需要戶口本嗎

辦理異地身份證不需要戶口本原件。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的流程如下:

1、異地補辦身份證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證;

2、除了居住證還要有戶口本的單頁原件和復印件,準備好了之后,到當地派出所還要進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照相),按照預約時間前往預約受理點辦理;

3、補辦之前,會讓你填寫身份證掛失申請表(包括:姓名、電話、身份證的發證機關,就是發證的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

4、辦理新版的身份證,辦證人需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紋,因特殊原因無法采集的,需說明原因,由工作人員記錄;

5、辦證人繳納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6、居民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到指定發證地點,憑《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和原居民身份證(屬換領的)領取證件;

7、也可以用郵政速遞證件。辦理郵政速遞業務的,還應填寫郵遞信息。由郵政速遞公司在10日后郵遞至申領人指定地點。

綜上所述,異地辦理身份證不需要戶口本原件,有居住證也可以,這樣可以提高異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戶口本嗎

異地補辦身份證不需要戶口本。2017年7月1日起,全國開通身份證異地受理,異地辦理只限于丟失補辦、或損壞補辦、或到期換證,需當事人有當地居住證或暫住證,表示在當地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住所,或是在當地院校就讀的學生也可憑學籍證明在異地辦理。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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