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地人在上海辦居住證需要社保嗎(外地人在上海工作需要辦理暫住證嗎?怎么辦理呢?)

时间:2024-05-17 10:34:24 编辑: 来源:

上海買社保要居住證嗎

當然需要連續繳納的社保才能辦理居住證。

1.上海居住證有哪些的好處?

答:首先繳費期間你可以在上海享受醫療保險,這是最重要的,否則沒等你回去,就生場大病,掙得錢都花完了。第二公積金是可以全額取出來的,金額不受你轉移的影響,有了這個,你還具有有了在上海公積金貸款的資格,其利率要比商業貸款低1個百分點,貸上20年這筆計息差額就是幾萬元。第三,目前的社保賬戶正在考慮異地轉移的問題,盡管現在沒有解決,但是幾十年以后我相信已經解決了。目標就是賬戶跟人走,多繳多得。第四,根據目前的上海政策,辦理居住證7年后,可轉上海市戶口。這樣在小孩的入托、讀書方面會占有優勢。

2.上海購買房子需要居住證嗎?

答:不需要的,外地人購房只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就可:三年里社保滿兩年;結婚。

3.在上海如何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特殊才能的國內外人員,以不改變其戶籍或者國籍的形式來上海工作或者創業的,可以依據《引進人才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可以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具體包括以下國內外人員:

1、對于原持有《引進人才工作證》的人才,經用人單位考核后繼續聘用的,按照《居住證》的條件,可申領《居住證》;對于來滬投資創業的人員,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可給予辦理《居住證》。

2、對于申請來滬創業和工作的境外人才、入外籍和取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的留學人員,給予辦理《居住證》。

3、對于原按照《上海市吸引國內優秀人才來滬工作實施辦法》來滬工作或創業的人員,由于實施了年度人才開發目錄、取得上海市戶籍受到限制的,可以采用申領《居住證》的辦法予以解決。對其中取得本科學歷但未取得學位、副高以上職稱但任職未滿3年、與上海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不滿3年的人員,給予辦理《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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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需要辦理居住證嗎?

外地人只要在上海工作,就可以交社保,暫時不需要辦理居住證

外地人在上海如何辦理居住證和繳納社保

居住證,最簡單的是六個月期的外來人員臨時居住證,25塊錢在居委會辦理。但這種居住證只能辦理外勞力保險,就是掛一個單位,(像你自己有公司的話,以公司名義去公司辦公地的區外勞力保障局開設企業帳戶,你和老公作為員工)每個人每個月交2百多,如果重大病住院等可以報銷一些醫保內項目,可以做為意外的保障,但門診是不報的。另外每月有20元基礎金額可以在藥店買藥,然后每交滿12個月有一張養老補貼,金額很少的,一年幾百塊,好像。到老的時候這點錢肯定不夠養老的。

如果辦一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就需要比較多資料,打分的。本科,有房,青壯年,緊缺專業等等都是加分條件,但一兩分的區別不明顯的。注冊10萬的企業也不是很好的加分,學科帶頭人什么的才會有十分,十五分的加分。具體可以上勞動保障的網站查到。你如果查下來,能夠自己夠條件辦理就辦理,如果不夠條件,可以托掛到比較好一些的企業,像張江有些IT企業,企業從事高科技,本身員工人數并不多。現在一年期以上居住證是可以交納上海的城鎮居民社保的,而且每年續居住證,交滿社保七年,可以轉上海戶口。如果你有幸辦下上海城鎮居民社保,交滿十五年(好像,具體年份社保可以查的),到達退休年齡時就能領用養老金了。交納的金額和以后享受的待遇都與相同情況的上海居民是一樣的。哪怕你以后回老家生活,可以用銀行卡來收養老金的。不過,提醒你一點,你們是自己的創業的,所以社保金全是自己出,不管是用自己公司名義出,還是托掛到別的公司,這個金額交起來是蠻高的,按最低標準交也要交到九百每月。如果只是只交三五年到時就不能做為養老金退休后每月領取,一次性提取出來跟存銀行差不多。當然如果交足年限后,領的養老金肯定是比現在交的錢數目多。

上海沒交社保能辦居住證嗎

海沒有勞動合同和社保單不能辦居住證。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喵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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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上海工作需要辦理暫住證嗎?怎么辦理呢?

1、需要辦理的是居住證。

因為2015年2月15日,國家《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

將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2、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公司材料

(1) 人才引進申請報告(1份),內容包括單位簡介、引進人才簡介和引進理由;

(2)申報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和法人代碼證復印件(1份) 內容:申報單位出具;

(3)申報單位的外經貿批準證書復印件(1份) 內容:外商投資單位出具;

(4)錄用名冊(1份) 內容:一式三聯;

(5)申報單位與被引進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1份) 內容:合同期限五年以上。

個人材料

(1)《引進人才登記表》(2份) 內容:由申報單位用鋼筆或墨水筆填寫,筆跡統不得涂改。

首頁的單位代碼為組織機構代碼,次頁的工作單位應填調動前的工作單位,檔案和人事關系已經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機構代理的應填當地人才交流機構代理,應完整填寫遷出遷入的詳細地址及派出所確切名稱。

第三頁的配偶情況未婚者填無,愛人已在滬者應詳細填寫愛人情況,第四頁的應填寫意見加蓋公或出具同意調出函。空白表格復印有效。

(2)引進人才條件認定證明(1份) 內容:由本人及我司配合認定;

(3)申報常住戶口登記表(1份) 內容:需申報單位蓋章;

(4)檔案所在地同意調出函(1份) 內容:原籍檔案保管單位出具并蓋章;

(5)結婚證書復印件或未婚未育證明或已婚未育證明(1份) 內容:未婚證明須蓋章,原籍檔案所在地出具;

(6)身份證復印件(3份);

(7)被引進人員原戶籍所在地出具的政治考核(1份) 內容:須蓋章;

(8)被引進人員原戶籍所在地出具的業務考核(1份) 內容:須蓋章;

(9)被引進人員原戶籍所在地出具是否參加邪教的證明(1份) 內容:須蓋章;

(10)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證書復印件(1份) 內容:學歷證書原件需鑒定,高級職稱需要證原件及批復復印件;

(11)被引進人員戶籍證明原件及戶口本復印件(1份) 內容:原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

(12)被引進人員在上海落戶地的證明(1份) 內容:自己買房則需房產證;如落戶直系親屬家,則需戶主同意書及戶口本復印件;如落戶非直系親屬家,則需該戶主當地派出所同意證明、戶主同意書及戶口本復印件;

(13)被引進人員體檢報告(1份) 內容:上海區級以上醫院;

(14)隨遷人員的資料相同。

3、辦理流程;

上海居住證需要社保嗎

法律主觀:

社會保險需要根據個人需求而定,如果是自己購買,可以到當地勞動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買粉絲了解,比如個人在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三個必要條件:1.本科或以上學歷2.工作單位注冊資金100w或以上3.上海固定住所(自購,租賃或寄宿)換單位的話要到人事局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單位變更手續,同時新的單位需同樣要滿足辦理居住證的條件,(否則不能繼續繳社保)然后繼續由新單位幫你繳金.辦理居住證后單位必須幫你交社保三金(失業金,醫療金,養老金),公積金可以不交(法定要繳,不過事實上公積金的強制程度沒有社保來的嚴格,相關部門也不大過問).知識延伸: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區別1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險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區別2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愿投保;區別3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區別4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會貧困線,低于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于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并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法律客觀:

新辦理居住證并不一定需要社保。現在新辦居住證,以北京為例,北京辦理居住證,需要本人提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個人照片,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到當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區進行辦理的。由于各地對于居住證辦理條件以及細則有所不同,具體的辦理流程需要買粉絲當地的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為準。《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以上就是關于辦理居住證是否需要社保證明的處理,通常是不需要的,但是具體以所在地的實際需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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