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地人怎么在上海辦身份證(外地人在上海可以辦身份證嗎)

时间:2024-05-06 14:55:52 编辑: 来源: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辦身份證嗎?

可以辦理,各派出所都可以辦。上海已經實施全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全國各省(市)外來人員只需持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就可到居住地所屬的公安派出所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雙語證除外)。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對系統無照片或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2、對偽造、編造、買賣、騙領、冒用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3、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辦理材料

1、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交驗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2、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交驗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補辦身份證嗎?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補辦身份證。

上海市公安局自2016年12月26日起,實施全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全國各省(市)來滬人員只需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就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補辦身份證。

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需要遞交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公安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原則上3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放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可到受理地派出所領證。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擴展資料

來滬人員在本市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程序:

1、拍攝照片。符合辦理條件的來滬人員,可到就近居民身份證拍照點拍照。

2、申請辦證。來滬人員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①對系統無照片或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②對偽造、編造、買賣、騙領、冒用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③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對符合規定的,公安派出所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一次性告知群眾所需補齊材料。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申請人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

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收取證件工本費20元/證;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收取證件工本費40元/證。

3、領取證件。申請人憑領證憑證到受理公安派出所領取證件。換證的,在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舊證。

外地人在上海可以辦身份證嗎

外地人在上海可以辦身份證。

辦理材料: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一:

1、居民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

3、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辦理身份證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需要準備本人戶口簿、照片、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2、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請: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身份證申請,填寫申請表,進行面部采集,交納相關費用;

3、等待制證:申請提交后,需要等待數天至兩周左右的時間,制證完成后再到派出所領取身份證;

4、領取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領取身份證,核對信息后確認無誤即可離開。

綜上所述,提前查詢當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辦理時間和規定,以免因為時間沖突或沒有攜帶齊全材料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另外,身份證是一種重要的身份證明,需妥善保管,避免丟失或被他人冒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外地人在上海補辦身份證流程

外地人在上海補辦身份證流程如下:

1、本人到實際居住地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

3、居住地公安機關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派出所領取證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外地人在上海補辦身份證流程如下:

1、本人到實際居住地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

3、居住地公安機關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派出所領取證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外地人在上海辦身份證流程?

首次申領:居民戶口簿、居民戶口簿(節本)、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戶籍證明、個人戶口卡之一

換領:原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戶籍證明、個人戶口卡、機動車駕駛證、護照(含往來港澳、臺灣通行證)、上海市居住證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之一

補領:長三角區域戶籍人員在滬首次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經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通過后,可在同一受理點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說明:

1.居民身份證必須由本人至就近受理點辦理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含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外省市來滬人員辦理居

民身份證,應當由監護人陪同,另需核驗監護關系憑證(居民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監護公證

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法院指定監護人證明等能夠體現監護關系的有效憑證之

(一)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監護人完成30日內實有人口信息自主填報,系統核查在滬合法穩定就業、就學、

居住情況。在本市各類學校就讀的外省市來滬人員,可憑本人有效的學生證,免核查實有人口信息。

2.不予異地換領、補領情形

(1)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長三角區域除外)。

(2)申領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省、自

治區、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與人口系統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

(3)申請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4)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5)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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