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地小孩可以在上海讀書嗎(外地小孩在上海讀書需要什么條件)

时间:2024-05-20 07:03:48 编辑: 来源:

外地小孩在上海讀書需要什么條件

一、外地小孩在上海讀小學需要什么條件

1、外地小孩在上海讀小學需要以下條件:

(1)上海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義公辦、民辦學校就讀,并且擁有擇校權;

(2)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但居住證年限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民辦學校就讀;

(3)上海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且年限不符合要求,其外地孩子可以進入公辦、民辦學校就讀;

(4)無上海居住證,無法正常入學或無法取得學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六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部門必須把學校的基本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學校的基本建設用地及所需物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優先、優惠政策。

第六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教科書及教學用圖書資料的出版發行,對教學儀器、設備的生產和供應,對用于學校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圖書資料、教學儀器、設備的進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優先、優惠政策。

第六十六條

國家推進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利用信息技術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管理水平。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發展教育信息技術和其他現代化教學方式,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優先安排,給予扶持。

國家鼓勵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推廣運用現代化教學方式。

二、外地小孩在上海讀小學需要什么材料

外地小孩在上海讀小學需要以下材料:

1、居留證;

2、綠卡;

3、當地的勞動合同;

4、房屋備案和登記;

5、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障支付記錄。

外地戶口小孩在上海讀書可以嗎?

法律分析:1、國家規定:家長在當地有穩定的工作,有穩定的住所,有穩定的收入,并且繳納各種保險,如此家長即是這個地方的常住人口,盡管不是戶籍人口,符合這種情況的家長,其子女屬于隨遷子女。未來上學可按當地隨遷子女政策入學或參加升學考試(一般指的是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

2、由于現在我們國家人員流動性極強,一些大城市,全國各地的人都在此工作,為了讓子女上學的時候也能在自己身邊,家長都在想辦法把孩子留在自己的工作地上學。

3、國家也出臺了很多這方面的政策,理論上是允許隨遷子女異地入學、學習的,甚至也開始了異地中考、異地高考。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外地小孩在上海讀書要具備哪些條件

外地小孩在上海讀書要具備的條件,

各區不同。

如閔行區要求:

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閔行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相關信息,

可詢問區教育局。

只要努力付出過,

就會有收獲。

外地小孩在上海讀書需要什么條件

法律分析:外地戶口孩子,在上海上學的條件:外來務工人員同住子女在上海均可免費享受義務教育。父母有上海的居住證及居住證積分滿120分就可以在上海參加中高考,和上海戶口是一樣的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外地小孩在上海讀書要交外來費嗎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關于規范外省市學生借讀費標準的通知》(滬教委財[2004]61號、滬價費[2004]042號、滬財預聯[2004]28號)規定,小學每生每學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800元;高中每生每學期1500元。

1、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本市普教學生住宿實行分類收費的通知》(滬教委財[1998]11號)規定中,小學住宿費標準是:

一類:每生每學期360元;

二類:每生每學期270元;

三類:每生每學期180元。

以上各類標準,如配備空調設施,每生每學期加收200元,衛生間供應熱水洗澡每生每學期加收40元。

2、根據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物價局《關于本市教育部門中小學校搭伙費收費問題的復函》(滬財預[2003]59號、滬財預[2003]第39號)規定,一餐:最高每生每月10元;兩餐:最高每生每月15元;三餐:最高每生每月20元。蒸飯費:最高每生每月5元。

3、小學生晚托班管理費:根據上海市物價局《關于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的批復》(滬價涉[1992]139號)規定,每生每月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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