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地戶口上海小學可以插班嗎(昆山戶口,孩子轉學插班可以嗎?)

时间:2024-06-01 10:24:08 编辑: 来源:

外地孩子讀小學四年級,能轉到上海讀嗎?需要什么手續?算 是插班生嗎?如果能讀,是否要從三年級開始呢

可以的

需要轉學證和孩子曾就讀學校的素質教育報告冊

如果以前的教材和上海的教材版本一樣就可以繼續讀四年級

外地戶口遷移本地如是插班生可以在本地讀書嗎?

去外地讀書不是一定要遷戶口,可以選擇選擇民辦學校就讀。如果選擇遷移戶口,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派遣報到證》(復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勞動部門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戶證明》

3、《戶口遷移證》(回原籍入戶者需原戶口本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如在院校未領證者,需有院校的相應證明;如遺失證者,需辦理報失手續)

5、在本市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接收單位的證明及入戶《戶口籍》

擴展資料:

以成都為例,對于外地人在成都讀書是有一定戶口要求的,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成都市居住證》(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記證明》);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

3、申請子女在本市郊區(市)縣就讀的,須提供其與該區(市)縣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該區(市)縣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4、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5、申請人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

外地戶口可以在昆山小學插班生入學嗎?

昆山小學插班生入學條件具體如下:

1、需舉家戶口遷入昆山。即要求父母和插班就讀的孩子為昆山戶口。

2、對應學區內有房產,且該房產五年內學位未曾使用,如一家有其他子女曾使用學位,則不受影響。

3、同一片區內不予轉學(如開發區、高新區范圍)。

4、積分入學時二次填報被公辦學校錄取的,不可轉學。原五年一學位被占用后由區統籌的,不可轉學。

5、無規范學籍,不可轉學。

1、插班登記時間:

(1)時間:一般是8月20左右(自己和學校確認好)

(2)地點:插班一般都是去學校現場報名,網上不可以。

2、插班登記所需材料

①監護人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監護人雙方及插班學生昆山戶籍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全本復印,包括有公安機關章的戶主頁);

③我校學區內且學位五年內未使用的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離異家庭,房產證須為撫養人獨有或析產);

④夫妻離異,需提供法院判決、民政調解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⑤學籍系統中打印出的學籍證明(帶有全國學籍號,所在學校蓋章)。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休復學規定:

1、學生轉學

對于實行多校劃片的區域,同一片內不得轉學;

規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已達到當年計劃招生數的,不得安排學生轉入”,防止民辦學校超計劃違規招生;

對于省外不同學制學校學生轉入我省的,按照一至九年級進行對應,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2、學生休復學

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的,須在休學期滿前15天內,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學校申請辦理復學手續。

因傷病休學的,須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報告或其他有效材料。因服刑、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須出具相關部門的佐證材料。

復學時可根據學生本人要求隨原年級就讀,也可到下一年級就讀。提前復學的原則上隨原年級就讀。

戶籍插班生是否可以就近安排

是的。

教育局是會看你的居住地址,就近安排學校,一般無法更改。教育局對插班生的要求是:1、是否有招收的學校招收。2、需要本地戶口。3、自身學習實力。而這三條就是教育局對插班生的要求。

學校根據轉學來的學生的學歷和認知程度編入適當的班級叫插班,轉學來的學生叫插班生。中小學的個別學生轉學后,可以正常編入相應的班級,由于學制不同或使用的教材不同,不能正常編入適當的班級的一般編入下一年級。需要申請插班生可以以學校為單位將申請插班(轉學)學生名冊和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交教育局審批,教育局根據就讀條件和學校學位空余情況給予審批,審批通過的學生才能安排報到、注冊。

昆山戶口,孩子轉學插班可以嗎?

孩子如果轉學的話,

插班是可以的。

也是需要進行辦理借讀的手續的。

本地戶口插班學校必須收嗎

法律分析:是的,有正常的轉學手續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本市戶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市內轉學的,持戶籍、居住地變更等相關證明材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發給學生轉學聯系表,學生持聯系表到擬轉入學校聯系,轉入校同意并簽章后,回到原就讀學校確認。經轉出和轉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予以辦理轉學手續及學籍信息變更,并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解決。

對轉入的學生,學校應當按其原就讀年級安排插班。必要時可按其學業水平安排年級。

第二十三條 學生戶籍由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入本市的,從境外到本市落戶的,有本市戶籍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需轉入或轉回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可參照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第二十九條 轉學應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開學后一周內提出申請。轉學手續辦理一般不超過10個工作日。轉學學生須隨轉相關學籍信息和檔案,實行“籍隨人走”。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不予轉學:

(一)中小學起始年級的第一學期及畢業年級,不予辦理轉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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