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買粉絲表述錯誤整改報告(2022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考前模擬題)

时间:2024-05-06 08:47:14 编辑: 来源:

買粉絲買粉絲注銷整改報告怎么寫

1、首先,是個人買粉絲,直接登錄個人帳號后,在設置界面的帳號管理選項中,點擊注銷帳號即可。

2、其次,組織買粉絲,完成以上操作后還需要填寫,注銷申請,要有組織的簽名。

3、買粉絲公眾賬號注銷提出申請后,七個工作日,得到管理員授權即可完成買粉絲的注銷。

審計報告的格式?

1、標題

審計報告的標題應當統一規范為“審計報告”。

考慮到這一標題已廣為社會公眾所接受,因此,我國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中標題沒有包含“獨立”兩個字,但注冊會計師在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時,應當遵守獨立性的要求。

2、收件人

審計報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冊會計師按照業務約定書的要求致送審計報告的對象,一般是指審計業務的委托人。審計報告應當載明收件人的全稱。

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委托人在業務約定書中約定致送審計報告的對象,以防止在此問題上發生分歧或審計報告被委托人濫用。針對整套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致送對象通常為被審計單位的全體股東或董事會。

3、引言段

審計報告的引言段應當說明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和財務報表已經過審計,并包括下列內容:

(1)指出構成整套財務報表的每張財務報表的名稱;

(2)提及財務報表附注;

(3)指明財務報表的日期和涵蓋的期間。

擴展資料

聽說買粉絲買粉絲進行整改,新開通的買粉絲沒有留言功能了,是不是贊賞功能也隨著取消了?

好像需要原創功能開啟才會有留言和贊賞

堅持每天發文早日開原創,

審計公告公開不及時是什么原因

簡介編輯

這一透明的做法正可以讓民眾看到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心和態度。實行審計結果制度不但對于推進知情權、管理政府事務的參與權、對政府工作的民主監督權、信息資源共享權等公民基本權利以及排遣民怨,做疏導民意的“減壓閥”具有極大的政治意義,更可以團結民眾,促進民眾真正理性、建設性地深入地了解。

公告作用

1.實行審計公告制度有利于解除受托責任。受托責任是一切審計工作的出發點,有受托責任,才有審計的需求。在整個社會中,公眾是國家資源的所有者,他們委托政府經營管理這些資源,政府負起受托責任后,理應以最低的資源耗費,取得最大的效益。也就是說,社會公眾與政府之間存在委托代理關系,為了監督政府工作的有效性,國家審計應運而生,在這個代理關系中,國家審計的終極服務對象是社會公眾,審計機關對政府的受托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獨立認定后,最終必須向托付人— —公眾報告,再由公眾據此決定是否解除所委托的責任。可見,實行審計公告,將審計過程和結果公諸于社會是受托責任的要求。

2.實行審計公告制度有利于監督審計結果執行。實施審計的最終目的是監督被審計單位行為,督促其改正錯誤。推行審計公告制度,將審計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有機結合,利用社會輿論監督傳播范圍廣,反映速度快,影響震動大的特點,把審計發現的問題“曝光”,利用社會壓力迫使有關問題得到公正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反饋,形成巨大的威懾力,從而達到審計目的。

3.實行審計公告制度有利于提高審計質量,因為將審計過程與結果公布于世,社會公眾在監督被審計單位的同時,也關注著審計機關的審計行為。這就在客觀上對審計人員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勢必推進審計質量提升。

公告慣例

1.立法型國家審計公告慣例,美國國家審計采取立法模式,審計總署隸屬于立法部門,即代表社會公眾的國會,對總統及其下屬的行政部門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總署關于審計公告的理念是“審計是一種監督制約機制,只有增強公開性,才能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與立法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等協同作用”。如果發現被審計單位或個人有嚴重損失浪費現象或管理不善等問題。審計總署會做出包括審計結論和建議的審計報告,在必要時由國會參、眾議院召開聽證會,在會上公開審計報告,公眾可以參加,記者可以采訪,并根據需要在報紙上發表、電臺上播放,同時賦予公眾審查審計報告的權利。迄今為止,審計總署已經參加此類聽證會200多次,專題報告被審計單位情況,審計結果公告率高達97% 這種公布方式將審計機關一家的監督擴大成為全社會的監督,從而大大增強了審計監督的威懾力。澳大利亞聯邦審計與美國審計總署類似,隸屬于立法機構,其審計結果絕大部分也都以包括上網方式在內的各方式向新聞界和社會各界披露.接受輿論和社會的監督。

2.司法型國家審計公告慣例,法國國家審計是司法型模式的典型,審計法院是最高國家審計機關.獨立于行政與立法部門,具有司法判決權,從而強化了國家審計職能。其審計結果的公告形式主要有:(1)審計法院每年度對預算執行的情況的審計結果向議會和總統呈交一份年度審計公共報告。同時將公共報告在國家官方報紙上公布,向全社會公開。審計法院可以在公共報告中對被審查單位發表批評意見:(2)審計法院的公共報告,每年要匯編成冊并進行摘編以公開出版 這些審計公示方式非常有效,讓全國公民都了解和監督政府,加大了審計監督的權威性和震懾力 意大利國家審計也是司法型,審計法院是司法機關。審計法院向議會提交每一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報告,1958年259號法令規定“在有關文件提交后的6個月之內。審計法院必須向議會提交審計文件。并報告審計結果,然后公布于眾”。

3.獨立型國家審計公告慣例,獨立型國家審計的代表是德國和日本。在德國,聯邦審計院和各州審計院按照憲法和法律從事審計工作,處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者之間的獨立地位 審計機關向議院提出并發布綜合的《審計報告》。若在審計過程中發現政府部門的重大問題,隨時向議院及政府提出專項的特別審計報告。德國聯邦審計院每年寫出年度審計報告有關重點內容向社會公布,并在公開刊物上登載。這種制度下,審計監督、議會監督及新聞監督三者的結合,大大強化了國家審職能,在日本,國家審計機關也是單獨設置,不隸屬于任何部門,形成國家政權體系的一個分支。會計檢察院是日本的最高國家審計機關.檢查院將審計報告提交給國會,抄報內閣和首相,通過新聞機構公開發表(保密的除外)。此外,審計報告還經常被改寫成通俗讀物廣為散發。

4.行政型國家審計公告慣例。中國、俄羅斯、瑞典等國的審計屬行政型國家審計,其政府內部審計色彩濃厚,審計報告不直接向立法機關提交,政府交辦的重要審計事項向政府提交報告,因此,審計機關透明度較低。從世界范圍看,積極有效地推行審計公告制度已成為國際通行做法和保障審計監督職能的關鍵措施,是審計先進性的標志性特征。

完善措施

在中國的審計法規體系中。從1994年通過的《審計法》開始,就對審計結果公告作過多次明確規定,但在實踐中。審計公告的內容大多數未涉及實質性問題,其操作比較隨意、透明度不高。筆者認為,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完善。

1.完善現行法律規范 完善的審計公告法律法規體系至少包括三個層次:一是審計法應當對審計公告作出原則性規定。主要是明確審計公告的主體、內容及總體要求,對具體起著導向作用。中國《審計法》中,對公布審計結果使用了“可以”而非“應該”的表達,這使公開的責任成為任意性的自由藏量,為了突出審計公告的強制性,應當修訂《審計法》,改變其對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的立法基點,將“可以公布”改為“應當或必須公布”,使發布審計公告由“權限”變成“職責”,強化審計結果公告的制度約束剛性:二是審計公告推則應該是在基本法指導下的細化。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與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準則中的相關內容均不夠完整,應對審計公告的指導思想、總體原則、程序、具體內容、責任及救濟等規定進一步細化;三是完善審計公告操作指南。在公告準則確定的條款下,對審計公告的具體操作辦法進行規定,以便于實際操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試行辦法,僅爭對審計署以專門的出版物的方式向社會公開有關審計報告,不適用于多途徑的公開。因此,操作指南也需要完善。

2.進一步規范審計公告的范圍。按范圍的不同,公告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一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公開,主要采取在被審計單位發布審計公告或審計公報、召開職工大會等形式,對審計目的、內容、處理結果、審計舉報及監督電話進行公開,讓被審計單位廣大群眾知道即可。這是最基礎的審計公告,主要適用于基層審計機關審計一般審計項目,這是由于按現行審計體制。縣級審計機關審計的對象主要是行政事業單位,審計項目主要是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兩大塊,資金流量一般不大,以一般性、普遍性的問題居多。因此僅需在本單位公布審計結果此外,這種形式相對方便快捷,被審計單位容易接受,有利于及時整改,建設性效果十分明顯 二是對有關主管部門公開.主要采取對一些比較重要的審計事項或不必、不宜在媒體上公布的審計事項以文書、會議的形式予以通報,文書可以固定文頭定期或不定期地發放。以會議形式公告是指在各級黨委、人大、政府組織召開的規格較高、規模較大的會議。如黨代會、人代會、經濟工作會議等會上公開。其目的是取得主管部門的支持配合。讓他們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情況和審計建議,監督被審計單位。三是對社會公眾的公開,這是最高層次的審計公告,主要指對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有關國計民生的重大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和群眾舉報的重大違紀事項查處結果,通過電視、廣播、報刊、新聞發布會等新聞媒介以及互聯網進行公開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公布審計結果是國家施政行為的范疇,有很強的嚴肅性,因此只能在主流媒體上公告,如各級黨報、電臺、電視臺以及專業報刊公告等,而且只適合于高級審計機關必須及時報通重要審計結果時采用,不具有普遍適用性。中國每年在新聞媒體上刊發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兩會”上宣讀審計報告都是這種公告形式的體現。

3.進一步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必須建立健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做到公告每一步驟層層把關:一是公告前準備充分,包括選擇好公告項目,制定好公告方案,收集公告所需的審計資料、法律法規依據以及公眾的反映,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向政府領導和上級審計機關匯報審計公告的有關事宜,辦理審批手續:二是準確謹慎地撰寫審計結果公告文稿,準確不僅包括事實及問題性質認定的準確無誤,而且包括文字表述的規范和準確嚴謹,杜絕使用模糊或易引發歧義的文字,謹慎是指僅能對審計所認定的事項予以公告,凡是因審計時限或審計手段等所限,審計未涉及或不能認定的事項不能列入公告內容,先擬訂好審計結果公告草稿,再執行復核程序,進行討論、復核審定;三是公告后及時反饋信息工作。要組織人員通過聯系電話、舉報信箱、調查詢問等方式及時收集社會公眾對公告的反映,并根據反饋的意見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消除社會公眾的疑慮,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公告的質量和效果,以切實控制由審計結果公告引發的風險 此外,設置相應的救濟程序也是控制公告風險的一個保障 在現代法治國家的審計公告制度中,普遍采取了審計公告的法律救濟原則。中國現行的法律制度對于權力主體的救濟權力規定得比較粗糙,為控制風險,應當賦予當事人就審計公告享有的行政救濟權,被審計對象對審計有異議時,可以行使相應的救濟權,比如申請行政復議等。以控制審計風險。

5.進一步規范審計公告的內容,審計公告是將國家政務公開。便于社會監督,但有些內容涉及國家機密,不宜公開。或者公開后可能會嚴重影響國家政治經濟秩序。因此公告的內容也要有所選擇。對于普通事項的審計,公告應全面、透徹,對屬于應當保密的審計事項則應制定保密制度,僅對有權限的部門報告。因此,應正確處理好增強審計透明度與做好審計事項保密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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