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出入境海外利益安全保護(中國為什么突然接回英國滯留學生?)

时间:2024-05-29 15:08:09 编辑: 来源:

海外利益安全主要包括

海外利益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海外人員安全:包括海外公民、企業、機構等在海外的人員安全,以及他們的人身、財產安全。海外人員安全不僅涉及到個人生命和財產的保護,還涉及到海外人員的出入境、簽證延期等與國家主權和安全相關的問題。

2. 海外利益維護:包括維護國家利益、經濟利益、文化利益等。海外利益維護涉及到國家在全球范圍內的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利益,如貿易、投資、文化交流、科技合作等。

3. 海外信息安全:包括維護國家在海外的信息安全、網絡安全、技術安全等。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信息在國家安全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海外信息安全的維護也成為了海外利益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4. 海外維穩和平:包括維護海外地區和國家的穩定、和平、發展等。海外維穩和平涉及到國家在國際社會中的形象和聲譽,以及國家在全球范圍內的戰略布局和外交政策。

綜上所述,海外利益安全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涉及到國家在全球范圍內的各種利益和安全問題。

為了保障海外利益安全,需要加強海外人員和機構的安全保障,維護國家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促進海外地區的穩定和和平,以及加強與國際社會的合作和交流。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境外投資宏觀指導,優化境外投資綜合服務,完善境外投資全程監管,促進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以下稱“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

前款所稱投資活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 獲得境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等權益;

(二) 獲得境外自然資源勘探、開發特許權等權益;

(三) 獲得境外基礎設施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四) 獲得境外企業或資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五) 新建或改擴建境外固定資產;

(六) 新建境外企業或向既有境外企業增加投資;

(七) 新設或參股境外股權投資基金;

(八) 通過協議、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業或資產。

本辦法所稱企業,包括各種類型的非金融企業和金融企業。

本辦法所稱控制,是指直接或間接擁有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或雖不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但能夠支配企業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重要事項。第三條投資主體依法享有境外投資自主權,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第四條投資主體開展境外投資,應當履行境外投資項目(以下稱“項目”)核準、備案等手續,報告有關信息,配合監督檢查。第五條投資主體開展境外投資,不得違反我國法律法規,不得威脅或損害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第六條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稱“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境外投資主管部門職責,根據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需要,對境外投資進行宏觀指導、綜合服務和全程監管。第七條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境外投資管理和服務網絡系統(以下稱“網絡系統”)。投資主體可以通過網絡系統履行核準和備案手續、報告有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或不適宜使用網絡系統的事項,投資主體可以另行使用紙質材料提交。網絡系統操作指南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第二章境外投資指導和服務第八條投資主體可以就境外投資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買粉絲政策和信息、反映情況和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第九條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完善相關領域專項規劃及產業政策,為投資主體開展境外投資提供宏觀指導。第十條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國際投資形勢分析,發布境外投資有關數據、情況等信息,為投資主體提供信息服務。第十一條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國際投資規則制定,建立健全投資合作機制,加強政策交流和協調,推動有關國家和地區為我國企業開展投資提供公平環境。第十二條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推動海外利益安全保護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投資主體防范和應對重大風險,維護我國企業合法權益。第三章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第一節核準、備案的范圍第十三條實行核準管理的范圍是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開展的敏感類項目。核準機關是國家發展改革委。

本辦法所稱敏感類項目包括:

(一) 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的項目;

(二) 涉及敏感行業的項目。

本辦法所稱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

(一) 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和地區;

(二) 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

(三) 根據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等,需要限制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

(四) 其他敏感國家和地區。

本辦法所稱敏感行業包括:

(一) 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產維修;

(二) 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

(三) 新聞傳媒;

(四)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調控政策,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

敏感行業目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

中國在對外開放中如何抓住機遇,迎接挑戰

1.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增強國際競爭力。

要抓住全球化的有利時機,進一步推進對外開放,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堅持市場多元化戰略,繼續實施以質取勝、“科技興貿”的戰略,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努力擴大出口。加速發展高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積極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升級,增強國際競爭力。要著力培育實力雄厚、競爭力強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發揮這些企業在資本營運、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等方面的優勢,使之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和參與國際競爭的主要力量。要不斷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國外資金、資源、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為推動國有企業改組改造,開發中西部地區,加快發展高新技術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服務。

2.積極實施“走出去”的開放戰略,參與經濟全球化競爭。

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和利用國外資源,以利增加我國經濟發展的動力和后勁。應當充分看到,有計劃、有步驟地“走出去”投資辦廠,與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搞經濟技術合作,“走出去”和“引進來”,是我們對外開放政策兩個相輔相成的方面,二者缺一不可。在繼續擴大歐美市場的同時,努力開拓亞洲、非洲、拉美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市場。組織我們的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到這些國家發展貿易開展經濟技術合作。要抓緊制定出一套有關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加強對到海外投資辦廠、開展貿易活動的管理。

3.加強國際區域經濟合作,努力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爭取主動。

加強區域經濟合作是積極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我國與東亞、東南亞地區國家經濟、金融、外貿和外交關系,促進我國在本地區發揮更大的作用。

4.制定國家經濟安全戰略。

按照改革和發展的總體部署,建立和完善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國家經濟安全保障體系和機制;制定和實施我國面向21世紀的國際經濟戰略,在對外開放和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中,保證國家對經濟的控制力,保證國家對經濟市場化、國際化進程中的主導控制權,保證國民經濟的自主發展能力,加快縮短同發達國家的經濟技術差距,顯著提高我國的國際經濟地位;在全面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防范和及時處置面臨的重大風險,防止經濟發展出現大起大落,保障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建立安全可靠的財政體系,積極防范和有效化解金融風險,保證外債、外匯儲備安全。國家應在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擁有控制力。保證糧食、能源、水等重要戰略資源的安全。保障國家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和主要經濟信息系統的安全。

中國為什么突然接回英國滯留學生?

截至4月1日,英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25474,累計死亡1793人。為了應對越來越嚴重的疫情傳播,英國政府與3月20日下令關閉境內所有中小學校。

非常時期,英國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也造成了許多意料之外的問題,例如滯留英國的外籍留學生,尤其是中小學生,他們年齡小,生活自理能力差, 如果失去教育機構和專業人士的幫助,很有可能陷入到危險的境地。

據統計,目前英國有1.5萬名中國小留學生,他們的年齡多介于12-17歲,平均年齡14歲,屬于未成年人,由于學校關閉,加之寄宿家庭也不再提供住宿,如果繼續留在英國,將面臨巨大的風險,國內家長也是焦急萬分,通過各種渠道尋求幫助。

針對此問題,國內網絡討論持續發酵,意見主要分為兩派:

一派認為,留學生也是中國人,中國人有難,無論在哪里,因為什么原因,作為同胞不能坐視不理,如今國內疫情向好,國家也有能力提供幫助,所以應該將他們接回祖國。

另一派認為,既然選擇出國,就應該考慮到風險,不能把責任都推給國家,這么多人選擇在這個時候回國,會對國內疫情防控帶來巨大風險,所以不能把他們接回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雙方一時爭執不下。

4月1日外交部傳來消息:中國駐英大使館正組織小留學生們在當地時間4月2日從倫敦乘包機直飛山東濟南,此次包機僅限未成年孩子乘坐,家長不能陪同,相關費用自理。

對小留學生和家長而言,這無疑是個天大的好消息,危急關頭,錢不是問題,人能夠平安才是最大的訴求。

國家為什么這樣做,是出于什么考量呢?

日慕鄉關認為主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無論是哪個國家的留學生,都是祖國的孩子,危急關頭,國家不能坐視不管,前期國內疫情爆發,海外留學生捐款捐物,為國內抗擊疫情做出了一份貢獻,現在形勢逆轉,我們也應該為他們提供幫助和便利,這既是對同胞的一份情感,也是道義上的必然選擇。況且此次接回的多為未成年留學生,他們年紀小,生活能力差, 又面對強大的病毒,如果不施以援手,后果會十分嚴重。

第二:法律要求。更具《國家安全法》第33條,國家必須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海外中國公民、組織和機構的安全和正當權益,保護國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脅和侵害。換句話說,無論是英國還是法國,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留學生還是華僑,國家都有義務提供相關的救助。

當然,接回這些海外學生,不代表不顧忌國內同胞的安全,中國民航局有關負責人已表示,對需求集中、飛行目的地有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的城市,將視情啟動重大航空運輸保障機制,及時開通臨時加班和包機。回國人員應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包括出入境時的嚴格檢測和入境后的隔離觀察。

也就是說,無論有無癥狀,回國以后都必須嚴格履行隔離規定,符合要求以后才能回到家中,網上還公布了一份乘坐包機小留學生的家長需要簽署一份《責任承諾書》,其中明確規定:

1、家長自愿承擔子女搭乘臨時航班回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任何風險;

2、機票費用自理;

3、服從現場安排,回國后支付相關隔離費用。

這既是對小留學生負責,也是對中國社會負責。

除此以外,所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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