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賣方承擔卸貨費用的貿易術語(FCA貿易術語下,交貨時誰負責裝卸?)

时间:2024-05-20 07:27:16 编辑: 来源:

根據《INCOTERMS2010》,下列貿易術語中裝卸費都由賣方承擔的是( )。 A.CIF B.FCA C.DDP D.FOB

根據《INCOTERMS2010》,貿易術語中裝卸費都由賣方承擔的是DAT,不是CIF、FCA、DDP、以及FOB。

DAT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是個外貿術語,區別于DAP,指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類似于取代了的DEQ術語,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貨后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目的地包括到達車輛、船舶需卸載到指定的港口等目的地。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CIF

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戰爭保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必須以合同貨幣投保。

FCA

全稱:FinancialConct Authority,即(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總部:英國倫敦監管級別:五星。

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事業,包括證券。

英國是世界上金融服務最完善、最健全的國家之一,并且通過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對所有在其境內注冊的金融機構進行嚴格的監管。

DDP

DDP英文全稱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中文名稱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

“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EXW術語下買方承擔最大責任,而DDP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大責任。

若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則不應使用此術語。

但是,如當事方希望將任何進口時所要支付的一切費用(如增值稅)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則應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若當事方希望買方承擔進口的風險和費用,則應使用DDU術語。

該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但當貨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碼頭交貨時,應使用DAP術語。

FOB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貨價)指離岸價,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

按FOB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

賣方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在裝運港,按照習慣方式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時通知買方。

(2)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3)負擔貨物在裝運港在裝上船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自付費用提供證明貨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單據。如果買賣雙方約定采用電子通訊,則所有單據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EDI)信息所代替。

買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的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以及經由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并支付有關費用及過境費;

(2)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運費,并給予賣方關于船名、裝船地點和要求交貨時間的充分的通知;

(3)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裝上船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受領貨物,并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FCA貿易術語下,交貨時誰負責裝卸?

賣方。FCA術語由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上承運人派來的運輸工具上,或者在承運人的收貨點從自己的運輸工具上卸下,即告完成交貨任務,而不負責到貨后的卸貨——也就是說,賣方負責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如果在賣方在其所在地交貨,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上承運人派來的運輸工具上,如果在承運人的收貨地點交貨,則賣方負責從自己的運輸工具上卸下貨物交給承運人,而不負責貨物交給承運人時后的卸貨責任。一、賣方主要責任:

1.提供符合合同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與商業發票具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證件。

2.賣方必須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核準文件,并且辦理貨物出口清關一切手續。

3.賣方必須在約定交貨日期或期間內,在指定和交貨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接管。

4.賣方承擔貨物交給承運人或其他人接管時止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5.賣方必須支付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或其他人接管為止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以及貨物出口時需要支付的海關手續費、一切關稅、稅捐和其他費用。

6.賣方必須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或其他人接管后向買方發出詳盡通知,如果承運人未有在約定時間接受貨物,賣方也必須通知買方。

7.賣方必須自負風險和費用,向買方提供證明已交貨的運輸單據或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信息。

8.賣方自負費用提供出口包裝和標記。

9.賣方應買方的要求,向買方提供投保信息。

二、賣方主要責任:

1.買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2.買方必須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由官方簽發的其他證件,并辦理貨物進口及經由其他國家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

3.買方必須自負風險和費用,訂立自交貨指定地點的運輸合同。

4.買方負責收取貨物。

5.買方承擔貨物被承運人或其他人接管時起的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如果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約定的交貨期間屆滿之日起,買方尚未指定承運人或其他人未能按時接管貨物,買方承擔自交貨日期或期限屆滿時起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6.買方支付自交貨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和買方或承運人或其他人未按時接管貨物而發生的額外費用。買方支付進口關稅和各種捐稅費。

7.買方應將承運人或其他人的名稱、運輸方式、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間、交貨地點等內容及時通知賣方

8.買方必須接收運輸單據或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信息和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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