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宋代海外貿易在港口設立什么(宋朝在主要港口設立了什么機構管理海外貿易?)

时间:2024-05-21 05:14:14 编辑: 来源:

宋朝在主要港口設立了什么機構管理海外貿易?

為加強對海外貿易的管理,宋朝在主要港口設立了市舶提舉司,簡稱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國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設立的管理海上對外貿易的官府,相當于現在的海關。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負責對外(海上)貿易之事。唐時對外開放,外商來貨貿易,廣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國家在此設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節度使兼任。始于唐,盛于宋,至明末逐漸萎縮。清時設海關而廢市舶司。其職掌檢查進出船舶蕃貨、征榷、抽解、貿易諸事。

宋代造船業集中的兩個港口是什么?

大宋朝是我國海運發展最快王朝,其中尤其對造船技術和港口的設置尤為重要,而宋朝年間的造船業有兩個最為發達的港口。宋朝在公元971年和978年分別在廣州和杭州設立的市舶司機構,最出名的兩個港口是廣州港和明州崗。

一、廣州港

廣州港作為宋朝第一個對外貿易港口,是由朝廷直接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貿易制度,廣州港在這一時期的發展史飛速,廣州港的造船業也極為發達,所造的船舶可容納數百人,船只的數量也是在全國排名第一的。廣州港制造的船舶以外形高大壯麗為主,南宋時期就可達到承載量1000噸,槳和船擼的配比達到二十多個,桅帆高達四層之高。廣州港當時在宋朝的主要工作一是承接各地前往大宋的貿易往來交易,二就是對國內所使用的民用船只建造及國家所用的航海船舶制造。

二、明州崗

咸平二年,宋真宗批準在杭州地區設置明州崗,并將其設立為與廣州港同等地位的朝廷簽證派發處。其中,在船舶分建造上宋朝將此兩個港口設立為指定造船廠,其他地區均不可設造船的廠址。明州崗在元祐五年及徽宗年間 ,一度在船只的年產量上達到600艘,同時,明州崗也是北宋打造專門派遣出國的海船制造點,南宋時期明州崗在造船技術上已經達到了世界頂尖級水平,其中民用船數量在7916艘,以船只的大小來看,一丈以下的船只數量突破六千大關,兩丈以上的船只數量也達到兩千余艘。

宋朝時期在海運船舶制造上是有很大的建樹的,以上兩個港口是當時宋朝船舶業發展高峰時的最好見證。盡管在此之后又相繼出現了其他港口,可這兩個港口的意義對于大宋朝是尤為特別的。

請分析宋朝海外貿易興盛的原因,概況和影響。

1、原因:

⑴從國內情況看,宋代南方經濟迅速發展,我國經濟重心南移,著成為宋代積極發展海外貿易的基礎。

⑵從國際環境看,唐中期以后,阿拉伯商人不斷向東部開辟商路,越來越多地出入于我國的沿海口岸。著就從客觀上為兩宋的對外經濟交流創造了一個有利的國際商業環境。

⑶從兩宋政府的政策來看,都積極支持商人開展對外貿易。

⑷從技術條件看,當時造船技術的提高,指南針在航海上的使用,以及對風向的認識和利用等,這些航海技術的進步,是宋代海外貿易興盛的重要原因。

⑸從地理條件看,自唐朝安史之亂后一直到宋朝,吐蕃、契丹、黨項、女真等少數民族相繼興起,控制了西北的河西走廊一帶,唐宋王朝因此與西亞、歐洲各國的陸上聯系受到阻礙而中斷,東南亞的海路成為宋王朝對外交往的必然選擇。

2、概況:

表現:到南宋時,從海路前來通商的國家有50多個;東南沿海出現了許多貿易港口,其中廣州、泉州、明州是著名的三大外貿港。

官府在貿易港口設立市舶司,專門管理貿易事務,征收商稅;市舶司所在的港口,還設有專供外國商人居住的“番坊”和用于番貨交易的“番市”。

內容:宋代的海外貿易,輸入的商品主要有香料、珍寶、藥材等,輸出商品主要是絲織品、瓷器、茶葉等。

3、影響:

宋朝海外貿易不僅使宋朝政府獲得了巨額的財政收入,也給通商各國的文明進程增添了活力。

擴展資料

宋代聞名世界的大港口有哪些,當時建立了什么機構

由于西夏阻隔西北的絲綢之路,加上經濟中心的南移,從宋朝開始,東南沿海的港口成為新的貿易中心。唐代時全國僅于唐高宗龍朔元年(661年)在廣州一地設有市舶司,負責外貿事務[參 88]。宋代先后在廣州、臨安府(杭州)、慶元府(明州,今寧波)、泉州、密州板橋鎮(今膠州營海鎮)、嘉興府(秀州)華亭縣(今松江)、鎮江府、平江府(蘇州)、溫州、江陰軍(今江陰)、嘉興府(秀州)澉浦鎮(今海鹽)和嘉興府(秀州)上海鎮(今上海市區)等地設立市舶司專門管理海外貿易[參 89]。其中以廣州、泉州和明州最大。泉州在南宋后期更一躍成為世界第一大港和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宋代海外貿易分官府經營和私商經營兩種方式,其中民營外貿又占大宗。宋神宗元豐三年(1080年),北宋朝廷制定一部《廣州市舶條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貿易法。而各個外貿港口還在城市里設立“蕃市”,專賣外國商品;“蕃坊”供外國人居住;“蕃學”供外商子女接受教育,朝廷還專門制定蕃商犯罪決罰條。現在廣州和泉州城內仍然有許多藩客墓,成為當時海外貿易繁榮的佐證[參 90]。

與宋王朝通商的國家有:占城、真臘、三佛齊、吉蘭丹、渤泥、巴林馮、蘭無里、底切、三嶼、大食、大秦、波斯、白達、麻嘉、伊祿、故臨、細蘭、登流眉、中里、斯伽里野、木蘭皮等歐亞地區五十八個國家[參 72]。宋朝出口貨物包括絲綢、瓷器、糖、紡織品、茶葉、五金。進口貨物包括象牙、珊瑚、瑪瑙、珍珠、乳香、沒藥、安息香、胡椒、琉璃、玳瑁等幾百種商品[參 91]。宋朝從大量進口貨物通過市舶司獲得的稅收,從宋仁宗皇祐年間(1049年—1054年)的53萬貫,治平年間(1064年—1067年)63萬貫, 到了宋高宗紹興年間(1131年—1162年)已達200萬貫,約占全國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六,對宋代的繁榮起重要作用。南宋時代,宋朝在與金和大理的交界處設立榷場來互通有無。宋朝出口藥材、茶葉、棉花、犀角、象牙等,進口北珠、人參、毛皮、馬匹等貨物。民間也有大量的走私貿易。由于宋朝銅錢信用佳,被大量走私到東南亞和西亞,而當時的遼國、金國、西夏、越南、朝鮮和日本更停用自己的通貨,改用宋錢[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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