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簡章金融專業(2022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章程)

时间:2024-05-17 05:17:14 编辑: 来源: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專業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專業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金融學專業是國內最早設立金融類本科的專業點之一,其前身是1987年建立的中國金融學院的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學和證券投資學等三個專業。1998年,教育部調整了高等院校的專業目錄,將原有的金融類專業合并成為一個“金融學”專業。按照新的專業目錄,我院將原來分別屬于金融系、國際金融系和投資系的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學和證券投資學三個專業合并為金融學專業,交由金融系建設,形成“大金融”的學科格局。金融學專業是北京市重點學科,也是我院的優勢學科,在學術界和業界具有較大影響和比較優勢。在十·五學科建設期間,學院調整了專業結構、重組了課程體系、創新了教學內容,使金融學的學科建設邁上一個新的歷史臺階。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能夠深入理解金融原理并掌握一定的商務技能,具有較強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廣闊的國際視野,適應社會需要的高級金融應用人才。專業要求是:(1)具備扎實的經濟學理論基礎,掌握金融學專業的基本理論與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從事金融實際工作的能力。(2) 了解金融學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和理論,熟悉金融法規,具備一定的宏觀金融分析能力與企業財務分析能力,掌握必要的計算機應用技術。(3)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在聽、說、讀、寫、譯五個方面均達到較高水平。 本專業本科的主要課程包括: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 、計量經濟學、貨幣銀行學、財政學、公司理財、銀行管理學、國際金融學、金融風險管理、金融經濟學導論、金融工程學概論、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監管理論與實務、個人理財、證券投資學、投資銀行學、企業財務分析和統計學等課程。另有20門左右的專業課程供學生選擇。經過師生多年的共同努力,金融學專業的畢業生有著良好的社會聲譽,近3年來畢業生的就業率均在95%以上。畢業生的就業方向主要有:各類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資信評估機構等;政府和企業的財務部門。一部分同學經過進一步深造之后,在高校和科研部門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或者進入了政府經濟預測部門和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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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兩個金融學專業有什么區別?

您好,原中國金融學院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于2000年合并,中國金融學院在合并前也是一所非常有實力的學校,并校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秉承兩校特色繼續辦學,保留了中國金融學院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兩校的特色學科,因此保留了兩個金融學專業

兩個金融學專業在課程設置和師資力量等方面差別不大,兩個學院的一部分課程也是可以互相選擇,只是在專業偏向上略有不同,經貿院金融學偏向于國際金融與市場方向,而金融學院的金融學偏向于銀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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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學 校招 生 工作 ,提高生源質量,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商務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學校注冊及辦學地址為 北京 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學校代碼為10036。英文譯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買粉絲nomics(簡稱UIBE)。

第三條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經貿部管轄。2000年6月,原中國金融學院與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并成立新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劃歸教育部主管。

第四條  學校具有鮮明的學科特色和專業優勢。培養普通本科生、碩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等各類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行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決策、招生 就業 處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

2.制定和完善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和制度,向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并執行相關決議;

3.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項決策所需信息,擬出本科生招生各項工作方案;

4.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5.協調學校各職能部門、各學院和各招生工作組,牽頭完成學校本科招生宣傳工作的組織實施,全面、客觀地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宣傳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6.建立定期向培養單位和相關部門通報招生信息的反饋機制;做好信息及時發布、公開公示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7.組織實施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學校特殊類型招生 考試 工作及對已錄取 新生 的入學復查工作;

8. 承擔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委托的評卷等工作,支持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執行情況、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校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招生就業處落實”要求,在教育部領導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錄取。

第九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 志愿 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20%, 平行志愿 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少量計劃,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主要投放到國家政策要求及優質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類型包括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內地 新疆 高中班、內地 西藏 高中班、少數 民族 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港澳臺僑聯合招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澳門保送生、臺灣學測生等。

第十三條  學校除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日語、阿拉伯語、俄語、葡萄牙語、朝鮮語、希臘語、波斯語、越南語 語言 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外,其他所有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學校不單獨為高中階段 學習 非英語語種學生開設英語課程,要求該類學生在校期間取得學校規定的英語學分,并達到學校在其他方面的英語學習和技能要求。

第十四條  投檔錄取時,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投檔排序規則依次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確定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至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 浙江 、 內蒙古 等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除外)。如考生投檔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 分數線 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在非平行投檔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征集志愿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往屆生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相關規定:

1.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即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數額內,按專業志愿順序依高考總分排序錄取,如有退檔則順延錄取。

2.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滿足學校2022年相應專業對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

第十九條  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學校當年的招生簡章執行。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臺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轉專業政策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錄取時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新生,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2022年 學費 為外國語言類專業本科生6000元/生·學年,精算學、人工智能、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統計學專業本科生5500元/生·學年,其它專業本科生5000元/生·學年。學校根據住宿條件收取不同標準住宿費,男生 宿舍 住宿費750元/生·學年,女生宿舍住宿費9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綜合獎學金以及各類單項獎學金,獲獎比例最高可達45%,獎學金額度最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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