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寧波對海外研究生政策(寧波研究生補貼政策)

时间:2024-05-21 05:09:57 编辑: 来源:

寧波人才補貼政策2023

寧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補貼來了,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每人最高可發放領取3萬元租房補貼。

寧波青年人才租房補貼2022年最新政策

根據《關于印發的通知》(甬人社發〔2021〕10號)和上級有關精神,現就青年人才租房補貼(以下簡稱租房補貼)政策制定實施細則。

一、政策內容

自2021年4月20日起,新引進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含非全日制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青年人才,在甬依法繳納社保一定期限且無房的,每人每年發放1萬元租房補貼,最長發放3年。

二、適用對象

在我市的市本級和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部省屬 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單位(包括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須在寧波市內稅務登記注冊,下同)工作和靈活就業的人才。

三、申請流程

申報時間:每月21日至月底申報。

符合條件的人才,自新引進之月起至滿3年止(共36個月)為政策享受周期,累計繳納社保滿10個月、20個月、30個月后,在“寧波市人才服務申報系統”PC端或寧波“人才碼”移動端線上申報。

經匡算確認后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社保卡金融賬戶(需開通金融功能)。有特殊情況的經市及區(縣、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服務聯盟窗口初審,市及各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復核通過后,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社保卡金融賬戶。

四、政策說明

(一)新引進,指首次在甬繳納社保。其中,人才全日制學習畢業前在甬繳納社保的,首次在甬繳納社保時間可按畢業后繳納的時間算起。在甬繳納社保連續中斷滿3年后重新在甬繳納社保的,首次在甬繳納社保時間可按重新繳納的時間算起。

(二)全日制及學歷學位,指國內高校畢業生查詢學信網中的學習形式、學歷、學位信息;海外高校畢業生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應屆畢業生,指滿足以下條件的畢業生:國內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上畢業日期之后1年內;海外高校畢業生以《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畢業日期之后1年內。

(四)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指查詢“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站、“浙江省證書查詢系統”和“寧波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網”信息結果為“二級/技師”或“一級/高級技師”。

(五)繳納社保,指查詢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職工基本 醫療保險參保信息為在繳。

(六)無房,指查詢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寧波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結果為無住宅。

五、政策要求

租房補貼政策是全市統一實施的人才政策。人才已享受市本級和區(縣、市)相關租房安居政策的按照"就高、補差、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一)人才已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人才公寓政策、購房補貼政策的,不重復享受租房補貼。

(二)人才享受寧波大市內其他相關租房安居補貼政策按“就高、補差”原則執行。

六、其它事宜

1.人才享受租房補貼僅限一個政策享受周期,可在累計繳納社保時間符合相應要求時逐次申領,也可合并申領。租房補貼的受理時限為政策享受周期期滿半年內,逾期不再受理。

2.人才申請租房補貼時須在甬繳納社保,以申請時的工作單位(靈活就業人員為社保繳納地)為準根據財政負擔原則由市及區(縣、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服務聯盟窗口歸屬受理。

3.申請人屬于勞務派遣人員的,需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企業均為在甬單位,并以實際用工單位作為工作單位申報。

4.申請人申辦政策事項,即同意授權經辦機構查詢申請人相關信息。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寧波研究生補貼政策?

寧波研究生補貼政策如下:

1、住宿補貼。社會研究生及其家屬住在寧波市,可享受寧波市每人每月2000元左右的住宿補貼,按每月發放:對于住宿費用>2000元的,將按實際費用發放補貼。

2、就學補貼。寧波市將對寧波市報考、錄取、就讀的社會研究生每月發放就學補貼,用于支付研究生的學費、書費等。具體數額按照研究生實際學習費用計算,社會研究生每月補貼不得超過3000元。

3、購買教材補貼。對社會研究生可提供教材補貼,以幫助他們完成學習、研究任務,每位研究生每年可發放不超過1000元的教材補貼。

4、科研補貼。寧波市加大了對社會研究生科研補助的資金投入社會研究生可以按照實際科研項目費用審核標準,享受科研補貼,每位研究生每年最高補助為4000元(包括實驗費用,數據費等)。

碩士研究生分類:

1、學術型研究生一般是指擁有學術型學位的人員,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培養大學教師和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為主。

2、專業型研究生,與學術型學位研究生處于同一層次,是培養具有扎實理論基礎,并適應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

寧波研究生補貼政策

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確定。中央財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標準以及普通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分擔辦法,承擔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各級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資助標準。研究生教育階段資助政策:全面享受本專科生政策,獎助學金標準更高。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萬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具體標準和評定辦法由各高校確定,標準不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國家助學金。資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級各類教育,適用本法。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一條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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