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时间:2024-06-03 13:30:04 编辑: 来源:

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文藝團體建設、繁榮校園文化生活,全面推動我校大學生素質教育的開展,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我校決定于2014年繼續在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招收對象:

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具有藝術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名額:擬在全國招收20名左右。

三、招收項目:

重點招收項目:

1、舞蹈類:包括古典舞、民族舞。要求女生身高在162cm以上,男生身高在172cm以上,協調性好,學習能力強,受過五年以上系統的舞蹈訓練,有扎實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具備良好的藝術表現力和即興創作能力;

2、聲樂類:美聲唱法(合唱方向),要求有較好的聲樂訓練基礎與樂理基礎,須具有獨唱水平與合唱能力;

3、器樂類:雙簧管、大管、次中音號、小號、西洋打擊樂、中提琴、低音提琴、二胡、葫蘆絲、大阮、中阮、嗩吶、民族打擊樂,優先考慮擅長多種器樂特長的考生;

4、節目主持:要求氣質形象好,有大型文藝晚會、活動或電視臺播音主持經驗,普通話流利,口齒清晰,有節目主持的獲獎經歷和證書。要求男生身高在175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5cm以上,男生優先。

5、戲曲類:京劇(旦生)。要求接受過五年以上的曲藝專業訓練,舞臺表演經驗豐富,有扎實基本功,西皮達到E調或F調,二黃達到小宮調,優先考慮擅長多種曲藝表演的考生,女生優先。

一般招收項目:

1、器樂類:大提琴、長號、長笛、大號、薩克斯、單簧管,優先考慮擅長多種器樂特長的考生;

2、話劇表演類:要求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性格開朗,熱愛表演,受過系統訓練,舞臺性強,具有獨立表演能力。具有豐富表演實踐經驗及能用英語表演者優先。

說明: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藝術特長項目。擅長多種藝術特長者優先考慮。以上項目認定人數根據我校需要、測試成績等因素綜合確定,如果某些招生項目的考生水平達不到要求,學校則放棄招收該項目學生。器樂類項目測試考生需自備樂器。

四、報考條件:

1、品學兼優,具有較高藝術特長、估計自己的高考成績(實考分)接近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在當地的錄取分數線的高三畢業生,藝術特長符合我校2014年招生專業要求。關于我校在各省歷年的錄取分數線請到招生網查詢(zhaosheng.uibe.e.買粉絲)。

2、有國家統一水平測試的項目,一般應達到業余考級的級;沒有國家統一水平測試的項目,應當有參加省市級比賽或表演的經歷。

3、若報考等級測試與報名時間沖突可預先報名,待測試報到時出示等級證書原件即可參加考試,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4、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實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志愿必須填報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單獨設立藝術特長生志愿批的省份須在該批次填報)。

特別注意: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組織統一藝術特長生測試的,我校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不能代替各省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測試成績,擬報考我校的同學須根據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統一測試,合格者才能作為我校藝術特長生人選;沒有通過所在省(區、市)統一測試的將不能作為我校的藝術特長生人選。

五、報名辦法及時間:

1、網上報名:符合我校藝術特長生報考條件的考生請登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網(zhaosheng.uibe.e.買粉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用戶注冊、并填寫申請表。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22日。

2、郵寄報名材料:將報名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用A4紙打印并填寫完整、蓋章齊全)和所獲等級的獲獎證書、專業等級證書、一張6寸全身彩照等有關材料復印件(A4標準),在2013年12月22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用郵政特快專遞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藝術特長生”字樣。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如果在申請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歡迎大家通過以下方式和我們聯系:

買粉絲電話:010-64492178

傳真:010-6449386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買粉絲

對外經貿大學招生網:zhaosheng.uibe.e.買粉絲

注: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隨時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對外經貿大學、初審結果、考試時間等相關考試信息。 六、錄取辦法:

1、報名表經我校招生辦公室審查核實,由專家評委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確定進入測試的考生名單,測試時間初定于2014年1月(具體時間在測試通知中確定)。初審結果可以在2013年12月31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詢,請家長、考生上網及時查看,我校將不再通知。對于未進入測試名單的考生,我校也不再通知本人。

2、進入測試的考生經過測試后,由評委和招生辦公室共同確定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預錄資格,并頒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藝術特長生資格確認函》。

3、錄取及專業安排:收到《確認函》的特長生,參加2014年全國統一高考,本科一批的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區,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單獨設立藝術特長生志愿批的省份須在該批次填報)。

考生應在我校在當地省份公布的同科類招生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考生高考實際成績在我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的(但不低于我校在當地同科類重點分數線)由我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我校重點招收的項目中,藝術特長極其優秀的考生,錄取時最低可降至當地同科類重點分數線。具體降分分數以《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藝術特長生資格確認函》中認定的為準。安排專業時將結合入選學生的特長和高考填報的專業志愿予以考慮。若非平行志愿省份考生高考投檔分達到我校錄取線,學生將在高考投檔分數基礎上加10分安排相應或相近專業。

在錄取前,教育如有新的政策規定,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政策執行

4、在校期間必須無條件參加我校學生藝術團體,遵守學生藝術團體的規定。

七、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12月22日

郵寄報名材料截止時間:2013年12月22日(請將推薦材料以郵政特快專遞寄至: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

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3年12月31日后

測試時間:2014年1月。

八、本簡章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2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學 校招 生 工作 ,提高生源質量,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商務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學校注冊及辦學地址為 北京 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學校代碼為10036。英文譯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買粉絲nomics(簡稱UIBE)。

第三條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經貿部管轄。2000年6月,原中國金融學院與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并成立新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劃歸教育部主管。

第四條  學校具有鮮明的學科特色和專業優勢。培養普通本科生、碩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等各類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行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決策、招生 就業 處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

2.制定和完善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和制度,向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并執行相關決議;

3.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項決策所需信息,擬出本科生招生各項工作方案;

4.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5.協調學校各職能部門、各學院和各招生工作組,牽頭完成學校本科招生宣傳工作的組織實施,全面、客觀地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宣傳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6.建立定期向培養單位和相關部門通報招生信息的反饋機制;做好信息及時發布、公開公示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7.組織實施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學校特殊類型招生 考試 工作及對已錄取 新生 的入學復查工作;

8. 承擔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委托的評卷等工作,支持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執行情況、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校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招生就業處落實”要求,在教育部領導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錄取。

第九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 志愿 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20%, 平行志愿 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少量計劃,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主要投放到國家政策要求及優質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類型包括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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