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尼日利亞外貿騙局(尼日利亞禮品卡違法嗎)

时间:2024-05-21 03:19:46 编辑: 来源:

尼日利亞中國人外貿騙局是真的嗎

是真的

據美國經濟情報局統計,“尼日利亞騙局”平均每年在全球騙取的金額高達15億美元

尼日利亞騙局起初以英、美等西方國家的小型企業主為詐騙對象,騙取巨額錢財

因此近年來,中國的外貿企業遇到的尼日利亞騙局還真不少

我剛做外貿一個多月,最近收到兩封尼日利亞的郵件,要我辦理邀請函,他們要過來視察公司,會不會是騙子?

邀請函沒什么,只要不給他錢就可以了,他來中國就來唄

你去搜搜尼日利亞著名的419騙局就明白了

奉勸你不要跟尼日利亞人做生意,又窮又要求多

發貨之前一定要確認匯款的來源銀行,現在有小銀行的人合伙騙中國人,最好是通過德意志銀行這樣的大銀行交易,我們公司就是這樣的,他們首付款,第一次和他們交易的話,必須是70%以上貨款先匯到你賬戶上,再發貨

貨到達拉各斯,洛美,科圖怒等之后,讓他付完全款再給他貨柜的資料

總之一句話,不付完全款絕不給貨柜的信息

不過這期間你需要考慮滯港費的問題

外貿達人知道尼日利亞的客戶詢盤可靠嗎

不絕對。我外貿接觸尼國人好久,多數是騙子,不過還成交了一個。

如果你細心,經常琢磨細節就會看出,一個詢盤里面透漏的專業度和誠意,

進了可以判別這個詢盤的大體價值,詢盤里就看出對方都不知道你的產品是那類的時候多半就沒有什么意思了。加上回復時候試探幾個問題,看對方是否有誠意詳細敘述。

尼日利亞禮品卡違法嗎

違法。

尼日利亞禮品卡片生意是違法的。并且平均每年在全球騙取的金額高達15億美元,數目之高,令人咋舌。編造一位顯要人物稱自己有一筆巨款,因某種變故必須匯出國外,希望能借收信人的銀行賬戶一用,騙子承諾只要有人愿意提供銀行賬戶號碼,讓他把錢存入賬戶,就可以分得那筆巨款的一至三成。

一旦同意和對方合作,被騙者就很難擺脫騙局。比如對方要你先匯些手續費然后再找借口讓你匯些電匯費、政府稅金等亂七八糟的費用,一步一步以巨款做誘餌讓你先把這些相對少的錢轉給他,但是最后對方拿到了錢卻從人間蒸發了。類似這樣的郵件騙局在國內也有。

郵件通知你中了幾等獎,只要支付一筆郵資和手續費就可以拿到獎品,但等你把錢匯出后,你已經中了"尼日利亞騙局"。這樣的案例在外貿中也時常發生,現在外貿普遍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聯系客戶,聯系的成本降低了、范圍和空間也擴大了。于是一些外貿騙子,尤其落后國家的騙子乘國際電子支付制度的不完整來騙取樣品和保證金的現象也層出不窮。

平均每年在全球騙取的金額高達15億美元,數目之高,令人咋舌。編造一位顯要人物稱自己有一筆巨款,因某種變故必須匯出國外,希望能借收信人的銀行賬戶一用,騙子承諾只要有人愿意提供銀行賬戶號碼,讓他把錢存入賬戶,就可以分得那筆巨款的一至三成。一旦同意和對方合作,被騙者就很難擺脫騙局。比如對方要你先匯些手續費然后再找借口讓你匯些電匯費、政府稅金等亂七八糟的費用,一步一步以巨款做誘餌讓你先把這些相對少的錢轉給他,但是最后對方拿到了錢卻從人間蒸發了。類似這樣的郵件騙局在國內也有。郵件通知你中了幾等獎,只要支付一筆郵資和手續費就可以拿到獎品,但等你把錢匯出后,你已經中了"尼日利亞騙局"。這樣的案例在外貿中也時常發生,現在外貿普遍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聯系客戶,聯系的成本降低了、范圍和空間也擴大了。于是一些外貿騙子,尤其落后國家的騙子乘國際電子支付制度的不完整來騙取樣品和保證金的現象也層出不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付預付款是外貿騙局嗎

杰克,一個外國商人,最近收到了來自尼日利亞的詢盤。買家可以說是天使:訂單量大;不討價還價;預付50%,剩下的50%發貨前付清;也接受批量發貨。之后買家說貨款從德國來,直接付100%。

看到這里,很多老外貿都會意識到可疑的地方。畢竟天上不會掉餡餅!尤其是尼日利亞派!許多騙子來自尼日利亞,這違背了一個客觀事實。)

做外貿的朋友應該有印象。幾年前,一個“無解”的外貿騙局曾經刷爆朋友圈,就像這個尼日利亞“買家”的套路。

典型案件

燈光老師梁先生接到一個騙子的訂單。“買家”通過第三方賬戶進行了支付,金額遠遠超過了貨款。買家讓梁先生把剩下的錢打給另一家供應商,梁先生沒有懷疑他,就這么做了。

然后,一家臺灣省公司在香港報警,說是匯款人。因為郵箱被黑,錢最后轉到了梁先生手里。臺灣省公司要求梁先生退錢,但是梁先生已經按照騙子的要求把錢轉給別人了!更何況香港警方已經凍結了梁先生的離岸賬戶!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不撤訴,案件沒有了結,無論是香港公司,香港賬戶,香港公司,還是國內離案賬戶,都將被凍結,無法注銷和重開。最嚴重的影響就是企業的資金在里面,被凍結,直接面臨資金流斷裂的問題!

梁老師不得不找各種證據向臺省公司和警方證明自己沒有和騙子在一起。

后來經香港警方查證,騙子把從臺灣省公司騙來的錢分成四份,其中一份進了梁先生的賬戶,然后再分成幾份繼續流轉。臺灣省公司確實可以起訴梁先生“不當得利”,梁先生也可以起訴他把錢轉過去的公司“不當得利”,然后就極其復雜,不一定能把錢要回來。最后可能是大家疲于應付,無奈為騙子買單。

—后來,這種騙局的變體傭金版本出現了—

一位尼日利亞客人和外商小s商量,因為他們國家外匯管制,不方便收匯款手續費。能不能讓小s幫他匯美金,匯到國內的一張卡上,他可以給10%的傭金?

小根本沒有意識到洗錢的風險,覺得有一份微薄的收入就不錯了,就答應了這個“客人”。

后來,小s的賬戶收到了一筆來自日本的6000美元匯款。尼日利亞人說是他客戶的,讓小s扣10%傭金,然后換成人民幣,轉到國內的賬戶。s做到了。

沒過多久,小s的銀行經理通知她,她收到一份關于6000美元被拒的投訴,投訴她的離岸賬戶涉嫌詐騙,對方要求提取這6000美元。她的賬戶已經被凍結,正常業務無法進行。銀行方面表示,除非日本客戶主動解除投訴,別說解凍恢復使用,就連取消也必須在6000美元返還后才能進行。

此時小s欲哭無淚,貪小便宜,吃了大虧。

之后,犯罪分子手段升級,更復雜的防不勝防的案件出現了:

外貿人Terry遇到一個客人A,A介紹他有多年美國最終零售商的采購經驗。他主要幫這些買家找中國工廠做代工,他從中收取傭金,賺取服務費。他說,因為他下家直接付錢給中國工廠,最后,雙方達成私下合作,甩了他。所以他必須在中國找一個“合作伙伴”充當“工廠”,和他一起處理下家。這個“合伙人”實際上相當于他在中國的金融公司,幫他給“真正的供應商”付款,負責后續的出貨。

特里收到了一份委托協議,這是非常正式的。此外,A還提供了自己的護照、營業執照等個人信息。工商網上也可以查到公司的信息。已經成立好幾年了,有自己的官網,也說明他們在全球范圍內為美國買家尋找供應商。

一切看起來都像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雙方小小的合作了一下,過了一會兒,A突然說有一個最終買家,愿意出多少錢到Terry的賬戶上。錢是從加拿大來的,A說是直接從下家來的,因為他跟下家說特里是他幫忙找的中國工廠。告訴特里把錢轉到一個深圳賬戶,說是工廠老板的賬戶。

很快,僅僅過了兩個星期,最大的一筆款項到了,12萬美元。a還以再下單為借口,要求支付另一個深圳賬戶。此時,特里變得警覺起來。先問客戶要買什么產品,回答是電子產品,價值確實高。深圳也是這類產品的生產基地,沒錯。然后他找借口向客戶要工廠的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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