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貿中出單方式指什么(外貿行業的實單和買單分別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5-18 07:29:42 编辑: 来源:

外貿行業的實單和買單分別是什么意思?

實單:自己公司有進出口經營權,可以用自己公司的名義申請報關出口或進口。

買單:公司沒有進出口權,通過向報關行購買全套報關單證,用其他公司的名義進行報關,但這樣就會拿不到出口退稅。

當出口方沒有出口權,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頭名稱的出口單(通俗說法是出口核銷單)。

但是出口必須要出口單證時,在廣東地區可以通過報關行,買其它有出口權公司出口單證,(借用他人的公司名稱出口不享有退稅的權利),用來報關。就是買單報關的流程。

進出口權是指進出口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的資格,申請進出口權辦理需要經過一個比較復雜的審批辦理過程。

擬申請進出口的企業必須同時得到市商務局、市/分區海關、檢驗檢疫局、外匯管理局、電子口岸等相關部門的批準,并拿到上述部門審批各類證書后,才表示公司擁有了自營進出口的權利。

只有擁有進出口權的企業,才可依法自主地從事進出口業務。上海辦理進出口權比較復雜,流程繁多,對審批企業資料要求嚴格。

擴展資料:

在外貿生意中,成交方式有哪幾種?分別是怎么樣的付款方式例如CIF 是什么方式,他所代表的是怎么交貨啦!

現在國際上通用的貿易方法一般分為離岸價(FOB)、到岸價(CIF)、成本加運費CFR(離岸加運費價)。外貿常用的三種付款方式:信用證(L/C);匯付包括電匯(T/T)、信匯(M/T)和票匯(D/D)三種;托收包括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

貿易方式:

1、離岸價(FOB)也稱為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條款。這是指當貨物于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其交貨義務。這意味著買方從此時起,應負擔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及損壞的風險。也就是說在貨物于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該貨物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

2、到岸價(CIF)也稱為成本加運保費(指定目的港)條款。是指賣方除負有在CFR條款下的同樣義務外,還必須就運輸中買方負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對貨物保險。賣方簽訂保險合同并支付保險費。賣方的責任自貨物越過在目的港的船舷時起轉移給購買方。也就是說在貨物于指定目的港越過船舷時,該貨物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

3、成本加運費CFR也稱為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條款。這是指買方必須支付成本和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運費,但貨物交到船上以后的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因故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則自貨物越過裝運港的船舷時起,賣方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

按國際貿易慣例,不論是FOB、CIF還是CFR合同的賣方,都必須于貨物裝船后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但是,在CFR合同中,賣方及時發出裝船通知尤為重要,因為這關系到買方能否為進口貨物及時辦理保險的問題。

付款方式:

1、信用證由銀行(開證行)根據你客人(開證申請人)的要求(銀行自己也行)在符合信用證條款下,憑規定的單據,由銀行開立的有條件付款給你(受益人)的書面保證。信用證(L/C)通常是在交貨期前,確認L/C已經收到,收到L/C后要審查信用證,檢查是否存在錯誤及其他可能的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請客人改證。

2、電匯T/T:是指匯出行應匯款人申請,拍發加押電報\電傳或SWIFT給在另一國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匯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做TT通常會讓客戶先打過來一定百分比的訂金。電匯是目前使用較多的一種匯款方式。

3、D/P是付款交單,賣方發貨后準備好議付單據,通過賣方銀行交單至買方銀行,買方銀行提示買方單據已到,買方付款后銀行交單。D/A則是承兌交單,是通過賣方方銀行交單給買方銀行,買方只需承兌賣方單據,就可以拿走正本單據,到期后再付款。

外單和原單有什么不同

外單是針對外貿產品的總稱。

原單是指外貿產品中用于出口的產品。

由于某些因素致使該批貨無法正常出口而被退回,供貨方就有可能國內銷售。

國內很多產品都是帖牌加工,也就是說某國外品牌商授權其成衣在國內加工,嘜頭由品牌商提供。但往往訂1000件的話他們會提供超過1000個嘜頭。那么多出來的那個嘜頭就可能多出幾件成品,而交貨時只交1000件,剩下的就是傳說中的尾單^o^。還有些工廠他可能會在原單外多做許多成品,因為工藝、設計和原單一模一樣,只是沒有嘜頭,所以很多商家也是說是原單正品,質量一般都是和正品沒什么兩樣的,買到這樣的東西還是比較合算的,特別是服裝類這種不需要售后服務維修的產品。

什么是跟單?什么是外貿?什么是原單?

1、跟單定義

跟單英文walkthrough的直譯 ,意思是從業務的起始一直到業務的結束——一般都是到財務做賬結束——一整套業務流程的。跟單就是跟著這些已經發生的業務所留下的證據——各種證據、單據、報表等——對業務流程進行重復模擬。

跟單員的定義Documentary Handler 跟單員是指在企業運作過程中,以客戶訂單為依據,跟蹤產品,跟蹤服務運作流向的專職人員。(不能兼職,替代) 所有圍繞著訂單去工作,對出貨交代負責的人,都是跟單員。

首先,外貿跟單崗位的出現符合系統論的原理和要求。 系統論認為,系統是由若干相互聯系的基本要素構成的,它是具有確定的特性和功能的有機整體。系統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著,每個要素在系統中都處于一定的位置上,起著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間相互關聯,構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由于世界上的具體系統是紛繁復雜的,必須按照一定的標準,將千差萬別的系統分門別類,以便分析、研究和管理。如機械系統的主機、零件、配件的分工;行政系統的科、處、局、部、委的分工;軍事系統的排、連、營、團、師、軍的分工等,正是由于其層次性和關聯性的存在才保證了這些系統的正常運作。

從系統論的角度看,外貿業務的各個分工不是孤立的,是一個有方向性的動態過程。在生產性跟單中,生產企業的選擇與原料的采購、工藝流程與技術、生產進度與質量監控、投入與產出;在業務性跟單中,“船、貨、證、款”的平衡,裝運、保險、報檢、報關、結匯的操作與監控,都涉及到系統的層次性和有機聯系。外貿跟單是外貿企業維護產品和服務的生產鏈和供應鏈的完整,反映外貿企業運行系統意志、促進外貿企業經營管理有序化,保證企業經營機制和風險防范機制有效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外貿跟單崗位的產生是外貿企業為了取得最佳經濟效益,對外貿合同履行進行系統化分工與管理的必然產物。

系統論的基本原理要求系統中的各個環節的功能充分發揮,互相銜接,而不是彼此代替,最終保證整個系統的順利運行。外貿跟單崗位的產生適應了外貿經營管理系統有機性的要求,與外銷、貨運、單證等工作崗位相區別,外貿跟單崗位既體現了本崗位的特性與規律,又體現了外貿經營管理系統的整體性和功能性。忽視外貿跟單的特性與地位,用別的崗位功能來替代跟單崗位的功能,勢必造成外貿經營管理系統的破壞;而只強調外貿跟單的重要性,將外貿跟單功能孤立起來,忽略其他環節的功能,外貿經營管理系統同樣難以有效運轉。外貿跟單崗位的產生較好地解決了各業務環節層次性和關聯性的關系。

其次,外貿跟單崗位的出現符合控制論的原理和要求。

控制論是研究各類系統的調節和控制規律的科學。控制論通過對系統運動規律的認識,能動地運用有關的信息并施加控制作用以影響系統運行行為,使之達到人類預定的目標。任何事物都有其既定的發展趨勢或偏離正常發展的趨勢,控制論的關鍵之處就在于其能夠控制事物的這種發展趨勢,使其得到延緩或加速,以達到預期的目標,滿足人類的決策和需求。外貿跟單功能與國內貿易跟單功能相比,其涉外性、復雜性和風險性的特點更為突出,因為任何一份合同的履行都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涉及眾多的環節;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和法律體系復雜;市場波動、行情變化、外匯風險等不測風云時常出現。盡管從形式上看,外貿跟單的任務是落實合同或信用證條款、對生產安排、組織貨源、質量管理、報關報驗、裝運結匯等過程進行全程監控,但從性質上看,外貿跟單的所有任務集中到一點,就是對業務進程中現實的或潛在的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無論是前程跟單、中程跟單還是全程跟單,任何一個環節的問題處理不當均可能釀成風險或損失。跟單員不可能只是被動地執行合同條款,而要面對客觀現實,主動地、積極地、迅速地解決可能產生的問題,規避業務進程中的各種風險。

外貿企業的風險控制可分為高級風險控制——涉及企業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的風險控制;中級風險控制——涉及企業經營戰略中的決策風險控制;初級風險控制——涉及企業業務工作效率的風險控制。三種風險可以相互影響和轉化,其風險控制也不是固定不變的。一般來說,外貿跟單的風險控制主要是業務性風險控制。如:產品質量風險控制——及時發現和更換不符合合同條款規定的產品;交貨期風險控制——為避免錯過裝運期督促生產企業按期交貨;結匯風險——及時改變結算方式和更新不合格的業務單證等,但如果這些風險不能有效控制,或風險信息傳播渠道受阻,就可能影響企業中級或高級風險的控制,導致企業喪失防范或規避風險的有利時機,進而破壞整個企業的風險防范機制。因此,外貿跟單崗位的出現將在外貿業務的基礎環節上防止失誤與漏洞,對外貿企業有效進行風險控制,保證風險防范機制的正常運行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外貿跟單崗位的出現符合信息論的原理和要求。

信息論是關于信息的本質和傳輸規律的科學的理論,是研究信息的計量、發送、傳遞、交換、接收和儲存的一門新興學科。人類的社會實踐活動不僅需要對周圍世界的情況有所了解和做出正確反應,而且還需要與周圍的人群溝通關系才能協調地行動。這就是說,人類不僅時刻需要從自然界獲得信息,而且人與人之間也需要進行通訊,交流信息。人類需要隨時獲取、傳遞、加工、利用信息,才能生存和發展。當今人類社會已進入了信息時代,善于利用信息、處理信息、利用信息轉化、解決各種矛盾已成為認識事物復雜運動規律的一種科學方法。從信息論的角度看,外貿跟單工作就是在履行合同中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和信息源,及時收集來自生產、物流、海關、商檢、銀行等各部門的信息,處理和化解各種矛盾或不利因素,對各個業務環節做好科學的統籌安排的過程。也就是說,在履行每一筆合同中,能夠在物與物、人與人、人與物之間有效交流信息和處理信息是外貿跟單崗位的基本功能和任務。

信息也是生產力,無論是維護發揮外貿企業經營管理系統的整體性和功能性,還是有效控制對外貿業務的各個環節可能出現的風險,信息的可獲得性和可靠程度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正確決策。從信息論的角度看,外貿企業經營和信息環境關系密切,信息不對稱,隨時可能出現企業決策失誤。在外貿跟單業務中,跟單員始終處在生產和流通環節的前沿,掌握著第一手信息,其擁有信息量有時甚至超過上級決策者,因此在信息處理上具有獨特的條件和作用:一是可以隨時依據信息變化和本崗位的職責范圍做出相應決策;二是將自己不能直接處理的信息傳遞給上級部門,供上級部門參考和做出決策;三是對上級和自己決策的效果進行檢測、評價和反饋,從而在最大限度上避免決策失誤和風險。隨著國際市場需求的多樣化、產品小批量化以及履約節奏的加快,外貿跟單員對信息的處理能力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經濟效益、服務品牌、信譽和形象。特別是在條件不確定的情況下,外貿合同的順利完成往往來自于一項決策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