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貿中涉及的單證有哪些(進出口貿易中需要涉及的單證有哪些?)

时间:2024-05-20 08:45:40 编辑: 来源:

進出口貿易中需要涉及的單證有哪些?

進出口業務中涉及的單證:

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貨物許可證是國家管理貨物出境的法律憑證。進出口許可證,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各種具有許可進口或出口性質的證明、文件。

合同: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以發生、變更或消除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為目的的而達成的協議。

發票: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勞務或接受勞務、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所提供給對方的收付款的書面證明,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一定期限內,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款項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

一般原產地證書:簡稱產地證。是證明出口貨物確系中國原產的證明文件,是進口國海關據此對進口商品適用何種稅率的依據,由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或各地貿易促進委員會簽發。

商檢證書:是檢驗機構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鑒定后簽發的書面證明文件。該證明可起到檢驗證書的作用。

裝箱單:裝箱單是發票的補充單據,它列明了信用證(或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的有關包裝事宜的細節,便于國外買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時供海關檢查和核對貨物。

托運單:托運單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常見托運單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證。

保險單:是一種正規的保險合同,除載明被保險人名稱、被保險貨物名稱、數量或重量、嘜頭、運輸工具、保險起訖點、承保險別、保險金額、出單日期等,還會在單據背面列明保險人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各自的權利、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

海運單:是指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承運人接收貨物或者已將貨物裝船的不可轉讓的單證。海運單的正面內容與提單的基本一致,但是印有“不可轉讓”的字樣。有的海運單在背面訂有貨方定義條款、承運人責任、義務與免責條款、裝貨、卸貨與交貨條款、運費及其他費用條款、留置權條款、共同海損條款、雙方有責碰撞條款、首要條款、法律適用條款等內容。

提單:是承運人或其代理應托運人要求所簽發的貨物收據,在托運人將貨物交由承運人保管后簽發,證明承運人已收到海運提單上列明的貨物。它是承運人所簽署的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運輸契約的證明,代表所載貨物的所有權,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

裝船通知:也叫裝運通知,主要指的是出口商在貨物裝船后發給進口方的包括貨物詳細裝運情況的通知,其目的在于讓進口商做好籌措資金、付款和接貨的準備 。

裝貨單:又稱“關單”,是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運人的托運申請后,向托運人簽發的、憑以命令船長收貨裝運的憑據。

外貿所需單證有哪些

出口需要用到發票,裝箱單,報關單,核銷單,報關委托書,情況說明,

其它情況還可能要提供商檢證明,報檢委托書,瀕危物品出口證明等。

常見的外貿單證有哪些

外貿單證就是對外貿易中所涉及的單據和文件,指在國際結算中的單據、文件與證書,憑借這種文件來處理國際貨物的支付、運輸、保險、商檢、結匯等,常見的外貿單證有:

1、資金單據:匯票、本票和支票、信用證等。

2、商業單據:商業發票、海關發票等。

3、貨運單據:海運提單、租船提單、多式運輸單據、空運單等。

4、保險單據:保險證券等。

5、其他單證:商檢單證、原產地證書、其他單據(寄單證明、寄樣證明、裝運通知、船齡證明等。

單證的種類有哪些?

1、按性質分:

金融單據:直接以收取貨款為目的的單據,如:匯票、本票、支票等。

商業單據:除金融單據以外的單據,如:發票、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包裝單據等。

2、按用途劃分:

資金單據:如匯票、本票、支票

商業單據:主要指出口商制作的單據,如:商業發票、包裝單、重量單、尺碼單

貨運單據:指使用各種運輸方式或工具時,承運人出具的收取貨物和運輸的證明文件,包括海運提單、空運單、公路鐵路和內河運輸單據、專遞和郵政收據。

保險單據:指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涉及的單據,包括保 險單、預保單、保險證明。

官方單據:指官方出具的單據和證明,包括海關發票、原產地證、和商檢證。

附屬單據:除以上用途外的單據,如裝運通知、寄單證明、受益人證明、寄樣證明。

擴展資料:

制作要求:

外貿中的"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具體是指“哪些單單一致”“哪些單證一致”

1.單單一致是指單據、所有單據、信用證所要求的所有單據,一般來說包括發票、裝箱單、提單,以及信用證所要求的其他單據,這里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產品名稱、數量、金額、毛重必須一致。

2.單證一致是指所有單據必須與信用證一致。開證人的姓名和地址,受益人的姓名和地址和信用證上的受益人的聯系方式必須在單據上體現出來并高度一致,否則,輕算不配分,重外不交。當你收到信用證時,請仔細看一看,并注意軟條款,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如果你不明白什么,你可以做個記號,問銀行的人,他們是專家。

一.外貿的特征及目的

1.目的:對外貿易管制是為了發展國民經濟,保護國民經濟利益。對外貿易管制有時也被用來實現國家的政治或軍事目標。國家實現對外貿易管制,同時也實現國家職能。

2.特征:貿易管制政策是一個國家對外政策的體現;貿易管制不時會有所改變;對外貿易管制是以實現國內外政策目標為基礎的;對外貿易管制是國家管制;對外貿易管制是國家的一種強制性行政行為;對外貿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屬于強制性法律范疇。

二.外貿的競爭模式

1.價格競爭

價格競爭是一種依靠低價爭奪銷售、占領市場、擊敗競爭對手的競爭形式。當一個國家或企業和另一個國家或企業的產品在性能、效用、樣式、裝潢、提供的服務、生產者的信譽、廣告等各個方面都是一樣的,或冷漠,國家或公司只銷售貨物的行為低于競爭對手的價格,為了吸引顧客,要使自己的產品與市場接軌。競爭的影響可以通過產品功能或外觀的差異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事實上,在我國的外貿企業中經常出現抄襲的現象,無疑使企業陷入惡性價格競爭。

2.非價格競爭

非價格競爭是指在產品價格以外或銷售價格不變的情況下,利用產品、銷售服務、廣告等營銷手段的有形和無形差異,銷售產品并參與市場競爭的非價格形式。由于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商品生命周期的不斷縮短,單靠價格競爭難以獲得超額利潤。同時,生產力的提高,使消費結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因此,非價格競爭已成為擴大商品銷售的重要手段。主要方法有:(1)采用新技術,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產品質量、性能、包裝和外觀風格等;(2)提供優惠的售后服務。(3)通過廣告、商標、營銷手段造成公眾心理差異。非價格競爭是壟斷競爭的一種重要形式。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