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貿企業出口銷售通常采用什么結算(中國有某家外貿企業第一次出口大宗商品到越南市場,有哪些貨款結算方式可以選?)

时间:2024-05-29 06:53:27 编辑: 来源:

中國的外貿出口商一般采用哪種貨幣作為結算貨幣?

目前出口最常用的結算貨幣是美金,然后象歐元、日元、港幣、澳幣、英鎊等,也都有做(一般小幣種都是客戶要求才用于結算)。目前中國也和一些國家/地區有直接用人民幣進行結算,但是這部分占總貿易量的比重還非常小。所以,基本上,出口報價按照美金為結算貨幣,仍然是最常見的選擇。

一、結算貨幣亦稱“合同貨幣”或“契約貨幣”。國際貿易和信貸合同中規定用作計價單位和支付手段的貨幣。在國際貿易合同中,結算貨幣分為計價貨幣與支付貨幣;在國際信貸合同中,分為借款貨幣與還款貨幣。通常二者為同一種貨幣。當二者為不同的貨幣,即用一種貨幣表示商品的價格而用另一種貨幣支付貨款,或用一種貨幣借款而用另一種貨幣歸還貸款時,則應在合同中規定兩種貨幣的匯率,以便到期結算時換算。結算貨幣都是指世界上認可度高的貨幣,比如美元、歐元、日元、英鎊等。2009年7月6日,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首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同時啟動。這標志著人民幣在國際貿易結算中的地位已經從計價貨幣升至結算貨幣。

二、匯款方式和托收方式中買賣雙方憑借的是商業信用,授信方在提供信用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或收到符合規定的貨物,完全取決于對方的資信;信用證則是一種銀行信用,出口商只要提供符合信用證規定條款的單據,開證銀行就必須承擔第一付款的責任,由于有了銀行的介入,信用證方式比較成功地解決了國際貿易中身處不同國家的進出口商互不了解、互不信任的問題,起到了推動國際貿易發展的作用。其二、匯款方式和托收方式中資金占壓和結算風險全部集中于信用的提供者——托收方式中的出口商、匯款方式中預付貨款下的進口商、貨到付款下的出口商,而在信用證方式下,出口商發運貨物和提交單據后可通過議付很快收回貨款,進口商在申請開證時只需交付一定比例的押金,其余貨款要到開證行交單索匯時才支付,因此,資金負擔和風險的承擔比較分散。

三、人民幣尚未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匯率形成機制不健全,國際結算的匯率風險較大。目前,人民幣只在經常項目下可兌換以及現行的銀行結售匯制度,使我國與其它國家的貿易收支不能自由進行結算,企業貿易項下的外匯收入必須賣給銀行。而外匯匯率則是由中央銀行綜合各方面因素(如政治性因素——維護金融穩定)制定,企業創匯成本即使大大高于現實匯價也得出售,這不僅使外貿出口企業蒙受一定的匯率風險,而且也給辦理國際保理、包買票據等國際結算業務的商業銀行帶來較大的匯率風險。

外貿結算方式有哪幾種

【法律分析】:最常見的就這三種方式:匯款:“匯款”也叫“匯付”——付款人(進口商)通過銀行采用某種支付工具將貨款交付給收款人(出口商)的結算方式。付款方通過銀行將款項轉交付款方,共有四個當事人: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匯入行。匯款分為三種方式:分別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托收:托收(委托收款)——出口商通過本地銀行委托進口地銀行代為收款的一種方式。托收屬于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托收涉及四個主要當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同樣托收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方式。信用證: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信用證是指由銀行(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的書面文件。從性質上講,信用證結算首先是一種銀行信用,開證銀行以自己的信用作為付款保證。開證銀行保證當受益人在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時履行付款義務。這與匯款、托收結算方式的商業信用性質不同,因而比匯款、托收結算收款更有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三十二條 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不得違反有關反壟斷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壟斷行為。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實施壟斷行為,危害市場公平競爭的,依照有關反壟斷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有前款違法行為,并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三條 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不得實施以不正當的低價銷售商品、串通投標、發布虛假廣告、進行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有前款違法行為,并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禁止該經營者有關貨物、技術進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

中國有某家外貿企業第一次出口大宗商品到越南市場,有哪些貨款結算方式可以選?

外貿企業結算的方式:匯付、托收、信用證。

國際外貿結算方式的風險:

1.匯付的風險表現形式:

用匯票的傳真件誘使出口商發貨,控制了貨物后就到銀行撤銷票匯。使用票匯方式進行結算,出口商應將收到的票據交銀行托收,待票款回來后才發貨是很安全的。但在實際業務中,往往因種種原因,忽視了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而造成了收不到貨款的損失。利用在境外付款的空頭支付騙取出口商的貨物。出口貨物若采用憑外商的支票發貨,應謹慎以防外商遞交空頭支票。一旦憑空頭支票發貨上當受騙后,耗費財力和精力。利用假銀行本票騙取出品商的貨物。銀行本票因為是銀行信用,是值得信賴的,尤其是國際上有名氣的銀行本票更受歡迎。但有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人們對銀行的信任,用銀行本票行騙。

2.托收風險的表現形式:

托收比起匯款方式來說無疑是一種比較安全的結算方式,但托收方式同樣也存在著自身的隱患,從付款交單來看,雖然進口商只有在履行了付款義務后才能拿到貨權憑證,然而在市場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下,進口商常常拒絕付款贖單,此時出口商就要面臨很被動的境地。要么另行處理貨物,要么將貨物運回來。在這兩種情況下,出口商都要遭受相當大的損失,如果處理不及時,還有可能被進口國海關作無主貨物加以沒收。

出口商有一定的資金負擔,在托收業務中總是由出口商先行發貨,而后才能收回貨款,故出口商有一定的資金負擔,其大小視匯票付款期限而定,對于即期付款,出口商從發貨到收回貨款一般在10到15天,對于遠期匯票,則還需加上從承兌到付款的日期。手續稍多,費用稍高,托收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同時,需要經過很多手續,服務費用較高。

3.信用證風險的表現形式:

開證行信用風險。進口商可能會和小型銀行或不存在的銀行聯合詐騙。信用證硬條款風險。任一條款的細微變化都會帶來巨大影響。信用證軟條款風險。進口商或開證行設置“陷阱條款”。單據風險。它包括了單據不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不符合UCP600的規定,單據之間相互矛盾三種情況。這樣就解除了銀行信用,變為商業信用,就有可能存在拒付。

外貿會計做賬流程,都要交什么稅?

外貿企業會計分錄:

一、會計核算:

進貨時:

借:存貨類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貸:銀行存款 或 往來科目

申報時,若退稅率是17%則

借: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金——-出口退稅

那些行業外貿結算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較多,以及采用賒銷結算方式較多的?

進出口貿易中的巨額交易基本都采用信用證,或者說大額交易也都是采用信用證。比如石油,煤炭,大型機械,汽車等交易都采用信用證。小額交易中的一部分會采用直接電匯,或者托收的方式付款

外貿中的長期定期交易,一般會采用賒銷方式,一般僅限一個批次的貨物,最多兩個批次。

外貿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出口退稅分為三種方式:免稅、免退稅、免抵退稅。其中,免稅就是不交稅,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計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稅,這也是我們把出口貨物退(免)稅簡稱為出口退稅的原因。

基本概念

1、出口貨物退(免)稅是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對我國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或免征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交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2、出口退稅,實際是出口免、退稅。由于增值稅實行的間接計稅法,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應納稅額=銷項-進項,所以在實際操作中,銷項是免的,進項是退的,取得退稅款。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稅的退稅款和其他類型的退稅不一樣,出口退稅,退的是進項稅額;其他退稅,退的是應納稅額。所以在申報表中,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和進項轉出一樣為可抵扣稅額的負數,原因就是,該筆進項已經退還給你了,自然不可以再抵扣,應該從可抵扣稅額中減除。

核心原理

1、對出口產品退稅是一個“國際慣例”而非“政策優惠”。國家將出口貨物出口前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實際承擔的增值稅、消費稅,在貨物報關出口后退還給出口企業,使出口貨物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有效地避免國際雙重課稅。企業退稅的實質是退國內生產流轉環節已征增值稅,來料加工退國內料件國內勞務已征增值稅。

2、出口退稅是為了將出口貨物的整體稅負歸零。原因很簡單,就是鼓勵出口,降低出口貨物的價格,提高本國貨物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3、公平稅負原則:為了保證各國商品在參與國際貿易時能夠公平競爭,消除因各國稅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貨物稅收含量差異,要求各國按照國際慣例,退還已征收的出口貨物間接稅,以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4、零稅率原則:征多少,退多少。國家利用退稅率來實現宏觀調控目標,如調控產業結構設定低退稅率來限制低附加值的產品出口,設定高退稅率來鼓勵高附加值的產品出口。所以,盡管零稅率那退稅率應該全部是17%,國家還要設置不同檔次的退稅率。增值稅的退稅率不一定等于稅率,出口退稅率有17%、14%、13%、11%、9%等幾檔,是為了通過退稅率來控制出口的原因。鼓勵出口呢,退稅率就高點,控制出口呢,退稅率就低點。退稅率為0,就是不免不退了。

主要類型

1、又免又退

一般納稅人,既有銷項,又有進項,為把稅負歸零,自然是銷項免,進項退,又免又退。

2、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貨物沒有進項,自然是只免銷項,進項沒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規模納稅人、免稅產品,都是沒有進項的情況。只免不退,就達到了稅負歸零的目的。

3、不免不退

針對的是不鼓勵出口的貨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夠用,還得進口,能讓你出口就不錯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稅的事了,想想那些禁止出口的貨物。

退稅方式和計算

出口退稅分為三種方式:免稅、免退稅、免抵退稅。其中,免稅就是不交稅,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計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稅,這也是我們把出口貨物退(免)稅簡稱為出口退稅的原因。

(一) 外貿企業:免、退稅

案例一:某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一批貨物報關出口,收購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購貨金額為100000元,增值稅額為17000元,款項已銀行存款支付。該貨物的退稅率為13%,出口銷售價格為15000美元(匯率1:8.30)。

1、采購貨物時:

借:庫存商品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17,000

貸:銀行存款 117,000

2、出口銷售免稅,貨款折合人民幣:

借:銀行存款 124,500 (15000×8.3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4,500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000

貸:庫存商品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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