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既可以享受免稅政策,也可以享受零稅率政策。
兩者雖然聽起來很相似,但是實際上有一定的區別具體如下:
1、免稅政策是指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稅費,也不需要辦理退稅手續,即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是完全免稅的。免稅政策一般適用于一些政府補貼的出口企業或者出口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
2、零稅率政策是指出口貨物的銷售額需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稅費,但是稅率為0%,即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是零稅率的。零稅率政策適用于一般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的銷售額需要按照正常的程序報關、繳稅,并辦理退稅手續。
出口貨物免稅的辦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申請企業認定:企業需要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認定為出口退稅企業,獲得認定證明;
2、貨物出口:企業按照正常的流程出口貨物,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稅費;
3、驗證退稅資格:企業需要向海關出口退稅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出口合同、發票、報關單等,以證明自己的出口貨物符合退稅條件;
4、申請退稅:企業在出口貨物后,需要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退稅,提供相應的退稅申請表和證明材料;
5、審核退稅申請:當地稅務部門對企業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核,確認符合退稅條件后,向企業發放退稅憑證;
6、領取退稅款項:企業持有退稅憑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退稅款項。
綜上所述,享受免稅或者零稅率政策的條件和具體操作流程都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具體操作時需要買粉絲相關專業人士或者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工作,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以下簡稱《關稅條例》)及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進出口貨物減征或者免征關稅、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以下簡稱減免稅)事務,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海關依照本辦法實施管理。
第三條
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申請人(以下簡稱減免稅申請人)應當向其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特殊情況除外。投資項目所在地海關與減免稅申請人所在地海關不是同一海關的,減免稅申請人應當向投資項目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投資項目所在地涉及多個海關的,減免稅申請人可以向其所在地海關或者有關海關的共同上級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有關海關的共同上級海關可以指定相關海關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投資項目由投資項目單位所屬非法人分支機構具體實施的,在獲得投資項目單位的授權并經投資項目所在地海關審核同意后,該非法人分支機構可以向投資項目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
綜上所述,享受免稅或者零稅率政策的條件和具體操作流程都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具體操作時需要買粉絲相關專業人士或者機構。
出口企業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得選擇“免稅開票”選項,應選擇“適用稅率”開具發票”
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已經對出口貨物和服務要求通過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開具普通發票了,從各地稅局發布的開具出口貨物或服務普通發票的要求來看,對于稅率的選擇上基本都是要求開具免稅發票。
因此,出口企業在開具出口發票時應注意區分:
1、對于出口后享受退(免)稅的貨物勞務和服務應在開具普通發票時稅率選擇“0%”(實操中,開具0%或免稅稅率是沒有區別的,但是對于執行免抵退辦法的企業,如果普票稅率開具了免稅,在增值稅申報時其銷售額會采集到表一第18、19欄的免稅銷售額欄次,應手工調整到16、17欄的免抵退銷售額欄次)
2、對于不符合退(免)稅但符合免稅的,在開具發票時稅率應選擇“免稅”;
3、對于即不符合退(免)稅也不符合免稅而需要征稅的貨物,在開具發票時直接選擇該貨物的適用稅率(小規模直接用征收率開具)。
4、在出口后開具發票時,如果還不確定是否享受退(免)稅、免稅的業務,可暫時按退(免)稅業務開具,等后續確定了不能退稅或免稅,而是需要視同內銷征稅時,再行沖減原開具的0%或免稅稅率發票,再按適用稅率重新開具(或者無需重開,直接調整申報)。
出口退稅率為零的貨物,是免稅還是視同內銷征稅 親,出口退稅率為零的貨物,是按照免稅申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國際貨運代理能開零稅率的發票
根據查詢相關信息,國際運輸企業從事國際貨物運輸服務是享受免稅或零稅率政策的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0退稅作視同內銷處理。 退稅部門不需審批或申報,在增值稅申報表申報時,按未開票收入報稅,另外賬務處理如下:
賬務處理:
采購商品時: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視同銷售時: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視同內銷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銷售生鮮羊肉,免征增值稅。不是零稅率。
按照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銷售生鮮羊肉,屬于該規定中的鮮活肉蛋產品。
當下我們的免稅(增值稅)業務還是挺多的,比如圖書批發零售增值稅限期免征,發票的稅率欄如何開呢?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87號)規定,二、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的增值稅。這對我國的圖書出版及銷售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但開票時財務人員困惑了——這免稅發票的稅率欄究竟怎么開呢?
正如下圖,同樣是兩張圖書銷售發票,有填開“0%稅率”的,有填開“免稅”的,“稅率欄”究竟怎么操作呢?
上圖:“圖書”發票,稅率欄為“免稅”
上圖:“圖書”發票,稅率欄為“0%”
例如買粉絲某地12366,獲悉:因為該圖書銷售發票已經按照財稅(2013)87號規定達到享受條件的前提,故應開具稅率為“免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第三只眼:從開具的稅率看,這個是有理論前提的,比如現在簡易計稅的情形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時,那也是在稅率欄填寫的,能說明這個發票有問題嗎,這是要節約成本考慮的。
零稅率:真有這個稅率,通常是用于一般納稅人的出口適用優惠政策。免稅是指本環節的事,盡管在上面的發票中,我們看到的是結果一樣沒有稅款,但是在理論上卻是讓人迷惑的表示方式。但這確實解決了本環節的問題。經過小編買粉絲大俠貓咪老師,是這樣的理解的,免征增值稅 航信的金稅盤稅率打印的是“免稅”或“0%”,稅額為*;稅控盤稅率、稅額“*”,看來這個東西,還是跟供應商的技術解決方案有關,只要是當地認可的操作方式,都不會因為開具的理論錯誤而被否定,因為征管當中確實是大量存在的,從小編支持的角度,打“免稅”是最好的結果,最差打個*吧。
附網絡上顯示來源于國家稅務總局的一篇文章,非常具有借鑒意義:“零稅率”和“免稅”不要傻傻分不清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涉及“增值稅零稅率”和“免征增值稅”兩類政策,那么,這兩者有什么相同與不同呢?
相 同 點
一是提供零稅率和免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都負有納稅義務,相應的銷售額應在增值稅申報表中申報。這點有別于不征稅收入,取得的不征稅收入沒有納稅義務,無須在增值稅申報表中申報。
二是兩者從形式上看都表現為納稅人不納稅,或者說是本交易環節(或流通環節)的增值額部分不用繳納增值稅。
三是兩者都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政策依據是《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1號)第七條,即實行增值稅退(免)稅辦法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供免征增值稅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政策依據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第五十三條。
四是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同時適用免稅和零稅率規定的,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免稅或者零稅率。
不 同 點
一是適用范圍不同。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了四十類項目免征增值稅;財稅〔2016〕36號文附件4《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也規定了一些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情形。
可見,增值稅零稅率僅僅適用于跨境應稅行為,而增值稅免稅政策不限于跨境應稅行為,也適用于境內發生的應稅行為。
此外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第三十四條規定,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可見小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