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的進項稅如何處理?)

时间:2024-06-13 05:57:56 编辑: 来源:

外貿企業出口購進貨物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符合下列條件的出口視同內銷貨物,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貨物進項稅額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65號)規定:

1.外貿企業購進貨物后,無論內銷還是出口,須將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手續。凡未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辦理認證手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予抵扣或退稅。

2.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凡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或雖已申報退(免)稅,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有關憑證,以及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自規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內,由外貿企業根據應征稅貨物相應的未辦理過退稅或抵扣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填具進項發票明細表(包括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碼、號碼、開具日期、金額、稅額等),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

3.已辦理過退稅或抵扣的進項發票,外貿企業不得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證明》。外貿企業如將已辦理過退稅或抵扣的進項發票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證明》,稅務機關查實后要按照增值稅現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查處。

出口退(免)稅的<<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這是干什么的?又是怎么辦理的?

這是你辦理出口退稅不成而被轉成“視同內銷”,視同內銷的收入要按17%計算銷項稅,進項稅不能自行抵扣,要去負責出口退稅的國稅所辦理手續,現在你問的這個<<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就是國稅局批準你的進項稅可以抵扣的證明。

辦理時需要帶上公章,帶上所有關于出口退稅的單證和報表,還要帶上抵扣聯認證通過通知單。還需在國稅局給的表格上寫明不能辦理出口退稅的原因等項目。去國稅退稅部門辦理及出口退稅所長簽字。說得不夠細,你去前要給稅務打電話買粉絲清楚在辦理,免得白跑路。因為我辦過很久了,現在具體手續也不太清楚了。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的進項稅如何處理?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以進貨專用發票為依據,要求進項不得抵扣。

取得專用發票認證后,直接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的第26、27、28欄填列。對有一些地區可以對該出口退稅所用的發票先進行抵扣,然后再做進項轉出,這種模式需要征得主管稅局同意后方可操作。

對于既有內銷又有出口的外貿企業,在采購商品后供貨商開發票時,一定要注意分別開具,不要開在一張發票上。出口的貨物必須單獨核算,對于購入時沒法分清的一律暫按出口記賬,即暫不得抵扣進項,待出口后確定了數量再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把內銷不符的進項稅抵扣掉。如果不分別開票的話會影響內銷的抵扣。

用于出口的貨物進項依然需要及時做進項認證,但是由于出口貨物進項不得參與抵扣,所以在申報時需要將已認證的進項做進項轉出。在確認購進貨物時依然按照國內采購貨物的方式確認進項,為了區分國內銷售貨物與出口貨物的區別,可設置出口貨物進項明細科目,待確認出口收入時同時轉出對應的進項分別計入應收退稅款及銷售成本不退稅部分按規定應計入出口貨物銷售成本。

進項稅額是指當期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在企業計算時,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后的數字,才是應繳納的增值稅。因此進項稅額的大小直接關系到納稅額的多少。納稅人外購貨物和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費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按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所列運費和基金金額按7%抵扣進項稅額。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免稅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有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進項證明是什么意思?

進項發票認證??是什么意思??我要怎么做啊??要根據什么來認證嗎??

就是一般納稅人進行進項稅稅抵扣的認證。通過掃描進項發票的抵扣聯后,可以抵扣企業的增值稅,

去稅務局驗證進項發票的時候需要帶什么

啥子都不用帶的,只需要帶抵扣聯(不過最好帶上發票聯,以防止抵扣聯不清晰備用哦)

增值稅附表二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是什么意思

增值稅附表二“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填寫稅務機關出口退稅部門開具的《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待認證進項稅額是什么意思

知道君答得基本正確,就是取得進項發票已入賬但是還沒有認證部分的進項稅,比如你買了一臺電腦并取得發票但沒認證,

借固定資產-電腦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

貸銀行存款

下個月認證了再轉到進項稅額里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是什么意思?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是指進項稅與銷項稅相抵消

一般納稅為17%

小規模納稅人為3%

假設你這個月銷售物品開出的發票有1W,是一般納稅人的話銷項稅是17%即1700元

然后你這個月又購進材料獲得的發票為8000元,進項稅17%為1360元

然后就只要繳納1700-1360=340的稅

關于增值稅進項稅認證的流程

帶著需認證的進項發票到國稅局大廳,發票在有效期內。認證完后,稅務局會打印兩張紙,一是認證通知書,二是一張認證發票的清單,稅務局會蓋上章,你拿著這些和已認證的發票回來就可以當月抵扣了,其他的不需要了

我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時要帶什么資料?

現在都需要在網上認證發票,如果你沒買認證發票的掃描儀的話,你就去稅務局的大廳認證就行了,認證發票只需要帶著對方給你開的紅綠兩聯的發票,認證綠聯就可以,至于本公司開的普票和專票是不需要本公司認證的。還有普票不可以認證不可以抵扣。

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是什么意思?怎么抵扣?有什么要求沒有?

前提是你單位必須是一般納稅人才可以抵扣進來的17%的稅額,如果不是就沒有意義了,低扣就是在稅務局網上認證平臺上認證通過,發票上的購貨方與銷貨方的信息都無誤.

舉個例子,你100元進的貨物抵口17%的進項稅就是17元,你賣110元,銷售稅金為18.7元,由于你抵扣了近來的17的稅額,所以你只需交18.7-17=1.7元的稅.如果你沒有進項或是不抵扣,你開出銷項票,那就要交110*17%=18.7的增值稅了.

什么是增值稅發票認證?意義是什么?

增值稅認證就是將增值稅抵扣聯(綠色的)通過網上認證或直接去國稅認證,認證后的進項稅額即可以抵扣(內銷)你開出去的銷項稅額,(銷項稅-進項稅=應納稅額丹

增值稅屬于一種流轉稅,增值稅就是按照增值額乘以適用稅率來納稅。

進項發票多認證了該怎么辦啊?

有三種方法。一是留抵,按照你日常納稅比率定扣部分,剩余部分下月抵扣。但在一般地區,是不允許留抵的,北京上海可以按稅法規定留抵;二是在月底前給客戶再開部分票或做無票銷售過渡處理;三是就不再找辦法,多交稅啦。

出口企業內銷商品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

出口企業內銷商品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根據《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的規定: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另外,根據征管流程規定:如果出口企業是外貿企業,收購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一張發票上所列貨物部分出口,部分在國內銷售.那么外貿企業需要向主管退稅管理部門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將其作為增值稅進項抵扣的憑證.

出口不退稅進項稅是否可以抵扣?

1、不退稅的商品分兩種情況,一是免稅;二是視同內銷征增值稅.

那么如何分辨呢?你可以進入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系統維護-代碼維護-海關商品碼,搜索退稅率是0的,若特殊商品標識為"2",征稅稅率為0是免稅商品;若特殊商品標識為"1",有征稅稅率的按內銷計提銷項稅額.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10條第6項規定:外貿企業發生原記入出口庫存賬的出口貨物轉內銷或視同內銷貨物征稅的,以及已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發生退運并轉內銷的,外貿企業應于發生內銷或視同內銷貨物的當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

3、因此,出口企業要把握時間點來處理這個問題.如果外貿企業出口不退稅商品時確定是應視同內銷征稅的,如果已經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當月認證、次月抵扣的,不需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如果已經計入出口庫存賬,不得抵扣鼐企業沒有抵扣的,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并按會計規定做銷售的貨物的當月,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

出口企業內銷商品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不管是出口企業還是國內企業,只要符合進項稅額的抵扣要求,都是可以用于進項稅額抵扣的,這是小編學習相關政策之后得到的結論,大家是否認同呢?請大家留言小編,感謝大家,再見.

外貿公司,出口退稅的發票當月認證的金額,應該填寫在增值稅進項附表二的第幾欄?

外貿企業用于退稅的專票應該在認證后填寫在附表二的第26、27欄,等正式申請退稅后再填寫在第28欄抵消。

外貿企業,采用免退辦法辦理出口退稅,根據財稅2012 39、國稅公告2012 24號的要求,已申報抵扣的發票不得作為退稅憑據,即不得“一票兩用”。那么外貿企業對于用于退稅發票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呢?

實務中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是大部分地區采用的待抵扣處理,即認證后發票金額和進項稅額填列在附表二第26、27欄,等正式申報退稅后再通過第28欄抵消;二是上海、河北、陜西等地區所采用的先抵扣再轉出的辦法。

一、待抵扣處理

對于外貿企業退稅的進項稅額通過待抵扣處理,原國稅函2008 1075號文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即因按照稅法規定暫不予抵扣及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包括外貿企業購進用于進出口的貨物。該文被在2016年發布的國稅公告2016 34號廢止掉了。

現在我們對增值稅申報表的填寫是按國稅公告2016 13號的規定填寫申報表的:第26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反映本期認證相符,但按稅法規定暫不予抵扣及不允許抵扣,而未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那么外貿企業取得用于退稅的專票是不是按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的呢?顯而易見是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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