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貿企業既有內銷又有出口,內銷不可以留抵退稅(求外銷進項稅抵扣的算法。既有外銷又有內銷的情況,和單證齊全有關嗎?具體怎么算法)

时间:2024-06-10 06:15:33 编辑: 来源:

外貿企業,既有內銷又有出口。無法分清內銷外銷.

外貿企業既有內銷又有外銷的情況,內外銷應分別進行賬務處理:

1.內銷。內銷采購的貨物應讓供貨方單獨開票,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待貨物銷售后,其應納稅額=本期銷項稅-本期進項稅-期初留抵稅額。

2.外銷。外銷采購的貨物也應讓供貨方單獨開票,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掃描認證通過后,轉為不能抵扣發票。其金額體現在附表二第23 24 25 26欄。

3.外銷貨物的應退稅額及進項稅轉出只體現在賬務處理上,不體現在增值稅申報表中。

出口增值稅加工企業是免 抵 退 , 抵 退是什么意思

一般來說,“免、抵、退”是各有含義的:

①、“免”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免征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

②、“抵”是指以本企業本期出口產品應退稅額抵頂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③、“退”是指按照上述過程確定的實際應退稅額符合一定標準時,即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稅。

應該著重理解以下幾個方面:

①、當期免抵退稅額,也就是按照免抵退政策計算的當期應抵頂的進項稅額,也可以理解為按企業當期出口額以所適用的名義退稅率計算的名義退稅額。為什么要說是名義應退稅額呢?因為后面還有一個實際退稅額。

②、出口零稅率,實際上,我國對于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實行出口環節增值稅零稅率,對于增值稅來說銷售環節零稅率的實質含義是本環節應納稅額為負數,即: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0,也就意味著本環節要退還相應貨物包含的進項稅。

③、退稅率,增值稅的征稅原理決定了在每一個流轉環節只對本環節的增值額按適用稅率征稅,但理論上的增值額在實踐中是難以認定的,所以采用銷項稅額抵減進項稅額后為應納稅額的實用征收辦法,但因為企業的生產流通環節是一個連續的但不是一一對應的過程,本期購進原材料、零配件、燃料、動力并不一定在當期消耗,當期所實際消耗的這些東西所包含的進項稅也未必同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相吻合。所以因征納稅管理需要,稅法規定采用了設定假定出口退稅額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人為設定退稅率,用以計算免抵退稅額(名義退稅額),而無論其所耗材料物資等實際包含多少進項稅;

⑤、抵頂制,在實踐中,大多數企業的銷售都是既有出口,又有內銷,所以當期出口產品所實際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實際難以準確辨析,稅收實踐就采用了人為確定退稅率,并且首先以計算出來的當期免抵退稅額(即當期名義退稅額或者稱當期應抵頂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產品應納增值稅的處理簡易處理,實際是簡化了增值稅征納環節的征稅、退稅過程。

所以“財稅〔2002〕7號”解釋為:“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抵”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這其實可以理解為在實踐中,“免、抵”兩個環節是同步進行的,免抵之后再確定是否應退以及應退多少稅額。

⑥、期末留抵稅額,在這里需要說明一下,期末留抵稅額存在“實際期末留抵稅額”和“名義期末留抵稅額”兩個概念。“實際期末留抵稅額”就是可以留待以后期間抵扣的進項稅額,在金額上,實際期末留抵稅額=名義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實際應退稅額;而“名義期末留抵稅額”是計算免抵退稅和實際期末留抵稅額的一個中間概念,在金額上等于當期應納稅額小于零時情況下的當期應納稅額的絕對值。可能存在以下情況:

Ⅰ、如果計算的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表明當期出口應退的進項稅額不足抵頂內銷貨物應納稅額(即不足抵頂),當期仍有需要繳納的稅額。在這種情況下,應無期末留抵稅額。 當計算的當期應納稅額小于零時,可能存在以下兩種情況:

Ⅱ、如果“當期應納稅額的絕對值”小于或者等于“當期名義退稅額”,則實際退稅額以“當期應納稅額的絕對值”為限。而“當期期末實際留抵額=名義留抵額-當期實際退稅額=當期應納稅額的絕對值-當期實際退稅額=當期應納稅額的絕對值-當期應納稅額的絕對值=0,也就是說實際上已經沒有可以留抵的稅額了!

Ⅲ、如果“當期應納稅額的絕對值”大于或者等于“當期名義退稅額”,則實際退稅額就是當期名義退稅額。而“當期期末實際留抵額=名義留抵額-當期實際退稅額=當期應納稅額的絕對值-當期實際退稅額>0,可以說這時的“當期期末實際留抵額”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當期末留抵稅額!此時的期末留抵稅額就是未抵扣完(注意是未抵扣完,不是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但因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連續進項的,所以不能斷定這部分留抵稅額是屬于出口還是內銷所對應的,因為也可能是以后期間出口或者內銷所對應的。

⑦、實際退稅額,這是與名義退稅額即當期免抵退稅額相對而言的,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假設不實行免抵退管理辦法而是該繳的繳該退的退的話,這部分所謂的免抵退稅額就是企業應該收到的退還稅款,而在抵頂制下,要先以這部分應退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抵頂之后還有剩余的,才退還抵頂剩余部分的稅款。

至于在實際計算的時候,還要再作一個比較,就是看企業當期名義期末未抵頂完的與名義退稅額孰低,然后以較低者為限實際退還稅款。這樣的過程其實就是確認有無抵頂額以及抵頂額為多少的過程,以進一步確定應退稅額。

這個比較過程的原理在對計算方法和公式進行分析時介紹。

⑧、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實行免抵退管理辦法的,退稅率是國家規定的,所以出口貨物名義征稅率和退稅率之間存在一個差額,如名義征稅率17%,退稅率13%,差額4%,這部分實際上是既不免稅也不得抵扣的,反過來說就是應納稅額的增加項目,這也可以從應納稅額的公式看出來。

⑨、原理簡析,“免、抵、退”管理辦法的原理主要是以出口應免退稅額抵頂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抵頂的過程稱為“免抵”,免抵的金額稱為“免抵額”,以免抵的過程將內銷應納稅和出口免退稅兩項業務連接起來,簡化了征納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著重把握的幾個點是:應納稅額、免抵退稅額、實際應退稅額、期末留抵稅額等。

求外銷進項稅抵扣的算法。既有外銷又有內銷的情況,和單證齊全有關嗎?具體怎么算法

目前,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退稅辦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稅。“先征后退”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征稅率征稅,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在國家出口退稅計劃內按規定的退稅率審批退稅。一、計稅依據。“先征后退”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離岸價”(英文編寫為FOB價)是裝運港船上交貨價,但這個交貨價屬于象征性交貨,即賣方將必要的裝運單據交給買方按合同規定收取貨款,買賣雙方風險劃分都是以貨物裝上船為界限。因此,FOB價是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辦理保險支付運保費。最常用的FOB、CFR和CIF價的換算方法如下:FOB價=CFR價-運費=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運費因此,如果企業以到岸價格作為對外出口成交的,在貨物離境后,應扣除發生的由企業負擔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和財務費用;以CFR價成交的,應扣除運費。二、計算方法1、一般貿易(1)計算公式: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2)以上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但、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征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④應納稅額小于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舉例說明:例1、某鞋廠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價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8.2836元;(2)2000打以CIF價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運費20元、保險費10元、傭金2元,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8.2836元。當期實現內銷鞋19400打,銷售收入34920000元,銷項稅額為5936400元,當月可予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0800000元,鞋的退稅率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計算應交稅額和應退稅額。計算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到岸價格-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外匯人民幣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相關會計處理1.企業按出口貨物適用的征稅率和退稅率,計算出口產品本期應分攤計入產品成本的進項稅額,從本期應抵扣的進項稅額中剔除,其會計處理為:借:產品銷售成本 20000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200002.企業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出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時,其會計處理為: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注:本題此數值為0 3.企業在收到出口貨物的退回的稅款時,其會計處理為:借:銀行存款 150000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500004.月份終了,企業將已交的待扣增值稅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其會計處理為: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60000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60000二、“先征后退”的計算方法及會計處理(一)外貿企業“先征后退”的計算方法1.外貿企業以及實行外貿企業財務制度的工貿企業收購貨物出口,其出口銷售環節的增值稅免征;其收購貨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貿企業在支付收購貨款的同時也支付了生產經營該類商品的企業已納的增值稅稅款,因此,在貨物出口后按

收到發票和貨物就只有當采購商品入庫核算了(不再按退貨沖銷收入處理),再轉出庫,就按正常外銷出庫記收入即可!

出口退稅企業可以申請留抵退稅嗎

一、出口退稅企業可以申請留抵退稅嗎

1、出口退稅企業可以申請留抵退稅。生產企業在同一申報期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或者在企業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時存在尚未經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的,應待稅務核準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期末留抵稅額,扣減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后的余額確定應退還的留抵稅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二、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既遂法院會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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