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地老人怎么在上海辦居住證(有上海居住證的外地老人在上海能辦理老年公交卡嗎)

时间:2024-05-11 19:01:44 编辑: 来源:

擁有上海居住證的65歲以上外地老人如何辦理上海免費公交卡

從2016年06月26日起,上海市停止實行70歲以上老人持“敬老卡”免費乘坐公交車及地鐵,改為向65歲以上老人發放老年綜合津貼。

《上海市關于建立老年綜合津貼制度的通知》是2016年4月發布的,從2016年6月26日起,上海不再實行70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制度,原本用于公共交通的敬老服務卡停用,取而代之的是被稱作老年綜合津貼的現金補貼,年齡門檻也從70周歲降至65周歲。

根據新的綜合津貼制度,具有上海市戶籍且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以享受綜合津貼,65至69歲每人每月75元,70至79歲每人每月150元,80至89歲每人每月180元,90至99歲每人每月350元,100歲及以上每月每人600元。

外地退休人員可以辦上海居住證嗎

外地退休人員可以辦上海居住證。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滬府令58號)》:

第九條(申辦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可見,只要符合以上條件即可辦理上海居住證。

擴展資料: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滬府令58號)》:

有上海居住證的外地老人在上海能辦理老年公交卡嗎?

可以

“有上海居住證的外地老人,是可以免費辦理老年公交卡,按照老年人優待管理辦法,持有居住證的老人可以享受到當地的福利待遇,就是可以辦理老年公交卡。

外地老人上海居住證有啥用

上海居住證用處如下:

1、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參加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可享受相關待遇。如果持證人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子女同樣可以參加上海的醫療保險并享受相關待遇;

2、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證有效期內,按規定為其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持居住證可以讓其同住子女在上海上學,并且如果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還可以讓子女在上海參加中考、高考、職校等等。如果你沒有上海居住證或居住證過期孩子就無法在上海上學;

3、持有人可以按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職業資格考試、職業資格登記。有了居住證,還可以在上海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注冊登記、以及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鑒定;

4、持有人可以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5、持有人可以參加本市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等的評選,并享受相應待遇;

6、證件辦理:

(1)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上海車牌。非滬籍的外地人想在上海拍車牌需要持有有效的居住證且自申請之日前已在本市連續繳納滿3年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

(2)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注。

7、持有居住證滿2年要求,就可以在上海申請公租房,價格更便宜更劃算。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

1、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2、有合法穩定就業或者合法穩定住所或者還是在上海連續就讀。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外地退休人員可以辦上海居住證嗎

法律分析:外地退休人員可以辦上海居住證。

法律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七條《居住證》的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近期照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簽發機關、簽發日期和簽注有效期限等。

第八條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第九條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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